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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一)

    钱姚斯的确是这家古玩店的老板,而且他也是这夫子庙古玩城的元老之一了,并且其家学渊源,父亲在解放前,曾经是北大教授历史的一位教授,后来看不惯当局的一些做派,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些言论,被当局所忌恨,遂辞离北大,回到家乡南京开了古玩店。
    回到南京之后,平日里帮人写写字,或者鉴定下古玩字画,日子倒过得也逍遥,夫子庙秦淮河更是那位老爷子时常流连之所,只是后来战乱逃离了南京,直到四十年代才重新回到南京,而如今的钱姚斯,出生之后就受其父的耳熏目染,对古玩这行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八十年代初期,国内大多数人还在吃大锅饭的时候,刚过四十岁的钱姚斯,就辞去了因为照顾他而安排的工作,拿着国家赔偿的几千块钱,当起了个体户,而且还是最为让人看不起的个体户:收破烂的,钱姚斯整天蹬着个破烂三轮车,游走在南京的大街小巷,而且只收废旧书画报纸,还有一些破陶瓷瓦罐之类的东西,当时被一些街坊称之为钱疯子。
    既然是做古玩买卖的,当然不可能是只进不出,但是钱姚斯其人,眼睛极毒,而且涉猎范围很广,从字画到陶瓷再到青铜器,只要是真物件,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如此一来捡漏的机会也就多了。
    做生意本来就是要将利益最大化,钱某人得了这外号,倒也不生气,还有几分沾沾自喜。
    这几年来,钱姚斯因为上了年龄,也很少往外跑动了,没事就在两家古玩店里来回转悠,不过都是和老朋友们喝喝茶聊聊天,也不会亲自去打理这些闲杂事务了,本来这点钟他早就不在店里了,不过今天有个几年未见的老朋友打电话来,说是有个物件看不准,想找他掌掌眼,这才在店里等着的。
    刚才庄睿等人进来的时候,钱掌柜的也没怎么在意,虽然几人穿着都不错,但是这年头能出来旅游的,都是手上有几个闲钱的,穿的好一点也不稀罕,只是那两只小藏獒引起了钱掌柜的注意,不过隔行如隔山,加上又是幼獒,他不敢确定这是纯种藏獒,于是就走进了几步,想好好看看。
    庄睿手上的这串天珠,颜色深红近乎黑褐色,戴着手腕上并不是很起眼,但是钱姚斯知道,特级天然玛瑙玉髓质地的至纯天珠,就是这种颜色,并且经过特殊加工以后,颜色还要深邃一些。
    天珠这东西,是藏族人最为贵重的护身符,诚心供养佩戴天珠可以消除业障、获得福报、防止中风及免除被外道邪魔伤害,又可增强体力,增加财富等等。
    至纯天珠也就是真品天珠,那价钱可不是按照首饰来算的,而是论颗算钱的,一颗真品老天珠,那就是价值在十万以上,人老了就惜命,钱姚斯心脏不是很好,血压也高,钱姚斯自己手上的两颗,花了他将近四十万,此刻看到庄睿手上那手链,极似真品老天珠,刚好听到刘川那不登大雅之堂的笑话,于是就有了上篇那搭讪的一幕。
    “老爷子,我只是初学,哪儿敢在您面前献丑啊。”
    钱姚斯此时眼睛已经从庄睿手腕的天珠处移开了,一脸无害笑眯眯的看着庄睿,道:“小伙子,俗话说:少要张狂,老要稳(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是各说各有理),我看你挺对眼的,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今儿这事透着邪性,庄睿不想在这家店里呆了,反正古玩一条街上店铺何止数十家,去哪转悠不行啊,没必要在这里和这莫名其妙的胖老头墨迹。
    老天珠这物件,可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今天让钱姚斯遇上了,他怎么肯放过,钱姚斯知道佩戴天珠的忌讳,并没有动手去摸,不过心里已经断定,这的确是至纯老天珠无疑,怕庄睿不肯卖,干脆用上了激将法。
    钱姚斯口中所说的那件价值七八十万的古玩,恐怕就是摆在店里钓鱼所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