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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真心喜欢的还是你。”他居然还敢这麽说。

  “狗屁!”她毫不犹豫地赏了他的胯下一脚,然後潇洒地挥挥手说拜拜!

  那一年,她十六岁。

  总觉得妈妈再婚的家里己经够多酱油瓶、醋瓶、水瓶、花瓶、香水瓶等等,实在不需要多馀的拖油瓶来参一卡,所以,她瞒著妈妈考上台北的大学,而後偷偷跑到台北来安排好一切之後,才打电话告诉妈妈——

  以後要留在台北念书、工作,不回南部了!

  那一年,她刚满十八岁。

  所以,不久前,当她发现自己每次见到那个俊美得不可思议,却冷漠得像雕像的男人,自己的心就彷佛春雪遇到暖阳般融化了时,她就告诉自己——

  这个男人我要了!

  这一年,她未满十九岁,刚上北部半年,假日和晚上在位於忠孝东路商业精华地段一家高级西餐厅里打工赚取生活费,也就是说,她已经观察那个男人半年了。

  那个男人是餐厅里的老顾客,有时候中午来,有时候晚上来,有时候一天来两次。除了偶尔——平均两个月三次左右——会连续两三天没出现之外,差不多每天都会至少来上一次,而且,每次都坐在角落里最隐密的老位子上,那恰好是华璋负责的桌位。

  他身上穿的是高级亚曼尼三件式西服,脚上套的是好几万块一双的义大利皮鞋,吃的却永远是A餐,而且从来不签卡。

  他总是随手拎著一台笔记型电脑,有时候吃完就走人,有时候餐後黑咖啡续了十几杯,甚至盯著萤幕敲著键盘直到一般公司快下班的时刻。虽然刚开始时大家都觉得很奇怪,不过,久了之後也就习惯了。

  但也因为如此,大家都忍不住猜测起他的身分,以他身上的衣著、品味来看,他应该是附近某家公司的高级职员;可若是依他的形象、气质而言,他还比较像是艺术家之类的;但他却老是盯著电脑敲打键盘,又很像是专门搞期货股票的,总而言之,他什麽都像,又什麽都不像。

  不过,这些都不是很重要,其实,他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那一见便教人赞叹不已的五官外貌。他长得真的非常俊逸,只可惜清瘦的身材看起来相当单薄的样子,甚至带点飘逸的味道,感觉上似乎是那种三不五时就生个病打发时间的类型。

  然而,最吸引华璋的地方却不是他出色的外表,更不是因为他酷得教人叹息,事实上,华璋根本不觉得他很酷,倒不如说他很淡漠,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可以引起他的兴趣,就算地球爆炸了也与他无关。又或者是他太有自信了,自信得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他付出更多的注意力。

  人家说,眼睛是灵魂之窗,那麽,这个男人似乎根本没有灵魂,因为从他的双眸望进去,他那深邃的瞳孔内仿佛海一般深沉,深沉得教人几乎灭顶,却依然搜寻不著半点波浪。

  在他那张俊美的脸蛋上,完全见不著任何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痕迹,但是,在他表面上的淡漠中,华璋却又似乎可以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埋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与无助。

  有一次,当她和他一对上眼的那一瞬间,几乎是半秒都不到的刹那间,她似乎瞥见了他乌黑瞳孔中一闪而逝的不知所措。

  所以,刚开始时,她也只不过是很单纯的好奇心作祟罢了。

  到底是她看错了呢?还是那个男人真是用深沉冷漠来隐藏他的脆弱、他的无助?

  可是,观察了许久之後,她还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自己的错觉,还是对方的眼睛有问题,不但如此,她还把自己的一颗心也给看进去了,大概是当她用心去寻找他那不可捉摸的神秘时,却不小心迷失在他那深黝不见底的瞳眸内了吧!

  唉!真是赔本生意!

  但是,华璋从不作亏本生意,所以,她一定得把迷路的心找回来才行,因此,她在发现自己的心已丢失在那个男人的身上的同时,就决定了非要得到这个男人的心来补偿不可,这样才公平,不是吗?

  不过,大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就困难重重了。半年来,两人之间唯一的交集只是用餐这件事而已,他来用餐,她请问他用什麽餐,到後来连问都不必问了,反正他只点A餐,所以,她就只是把A餐端到他面前而已。

  她总不能在放下A餐後,突然发花痴似的对他说:“嗨!老兄,我想泡你,你让我泡吧!”

  他大概不会生气,也不会不屑,更不会尴尬,或许连抠一下耳朵也不会,他只会当作没听到而已。

  所以……唔……好像真的不太容易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