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錯過最愛的那一刻1

  詹東圳一個人從B城馬不停蹄地開車趕過來,他心急如焚,擔心她會一直那麼哭下去。

  他按照寫意留的地址,在遊樂場找到她。

  沒想到,那個時候的寫意,面色恬靜地坐在公園的木椅上,和前面的幾個小朋友說話,神色已經平靜下來,全然沒有電話中的失態。

  她和那些小孩幾分鐘就混熟了,一起猜字謎,贏的人分糖吃。

  有個胖乎乎的小孩四處找了根枯樹的枝丫,問:「阿姨,你說這是什麼?」

  「木棍。」寫意說。

  「四個字的。」

  寫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確實是四個字,她從小就這樣,無厘頭的,捉弄人是一流。

  詹東圳在旁邊看得只搖頭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讓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擺手說:「不是不是,不是這個意思,就是用四個字說的那種話。」

  「那叫成語。」寫意樂。

  「對、對,就是成語,怎麼說?」

  這下可考到她了,她側了側頭,蹙著眉,「不知道。」太難猜了。

  小胖揚揚得意地說:「這叫完好無損。」

  然後,他又將枝丫折了一下,樹皮還沒掐斷,繼續說:「這是藕斷絲連。」

  寫意聽到,笑了笑,接過那棍子,一下子掰成兩截,問:「那阿姨考你,這是什麼成語?」

  小胖撓了撓頭,眉毛擰在一起,搖頭說:「老師還沒教,我不知道。」

  寫意眨了眨眼睛說:「是一刀兩斷。」

  嗖嗖的秋風吹亂她的頭髮,她恢復往常一般,唯一哭過的痕跡只是那雙紅腫的眼睛。她一直堅強得要命,從來沒有在他面前落過淚,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時候。

  他見孩子們拿著糖離開,才走向她:「你幹嗎對著電話哭得稀里嘩啦的?」

  「那是因為我牙疼。」她說。

  詹東圳替她在B城找了個僻靜的住處,讓她一個人住。寫意關掉手機,拒絕看電視,不買報紙,窩在詹東圳的公寓裡。

  那牙疼果真來得兇猛。

  因為牙齦發炎,她整個臉都腫了起來,她只好出門去藥店買藥,藥店推薦了一大堆品種。

  她皺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種。」

  「以前吃的是什麼?」藥店的人問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寫意突然打了車去西郊東山的墓地。

  寫意遠遠看見那兩座墓碑,從上數下來,路邊第三個和四個。左邊是父親,右邊是母親。母親不是他合法的妻子,為了尊重任姨,沒有用雙棺讓他們葬在一起。

  照片上是父親笑著的樣子,他和她一樣,只有一個酒窩。小時候,她那麼調皮,那麼搗蛋,可是父親提起她的時候,依然很自豪,總說:「我的寫意,我的寫意……」

  以至於寫晴那麼討厭她。

  所以寫晴說:「別以為爸爸叫你回來,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訴你,無論沈家的財產,甚至是詹東圳,我都不會讓你分去半點。」

  她當時淡淡地一笑,她什麼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國,有阿衍。

  厲擇良永遠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個,在金髮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樣的亞裔卻仍然惹人注目。修長的身材,眼睛是內雙,頭髮修得剛好,不太長也不太短。每次剪完頭髮之後,耳後的皮膚會暫時暴露在空氣中幾天,白皙而且細膩。

  和那些打著耳洞,頭髮梳成莫西干樣式,身上飄蕩著刺鼻體味的白種年輕人完全不一樣。

  每逢,遇見女人對厲擇良側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說:「我一定要把你盯緊點。」

  寫意去的那會兒,他已經在投資股票,和朋友合作開公司,常年開車往返於法蘭克福和海德堡之間。他的脾氣並不如現在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為人很低調,這也是早被寫意熟知的個性。

  她來得突然,德語不好,費了很多時間在語言上,也因為如此除了學校一般不出門,所以,一般都是他帶食材回來做給她吃。

  那天,厲擇良又去了法蘭克福,晚上不會回來。

  德國的冬天來得特別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點多就黑了大半。

  寫意從學校回來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下來,可惜又將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圖書館。隨著暮色深沉,氣溫也是急劇下降,凍得她夠嗆。

  她又懶得繞回去取東西,於是一個人抄近路,想從小巷裡盡快趕回家。

  整個巷子只有她一個人,腳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開始害怕,緊張地回頭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轉頭以後,發現遠遠的前方急匆匆地走來一個人。

  她心中一緊,就怕遇見醉酒的流浪漢,於是將一錢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勁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來,心提到嗓子眼,幾乎想回頭撒腿就跑。

  就在這個時候,那人放慢了腳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寫意?」

  那一瞬間,寫意一呆,隨即幾乎是飛奔著跑去,撲在他的懷裡,「阿衍!」

  「你一個人怎麼不走大街?」他說話的時候氣喘吁吁的,好像從別的地方急忙趕來的。到了燈光下,寫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麼冷的天氣裡,額頭居然冒出細密的汗。

  「你下午說你不回來啊?」

  「忙完了就回來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蘭克福的時候突然想到不知道這麼冷的天氣留她一個人在家會怎麼樣,於是,他開了一個小時的車回家,家裡發現沒人,又朝圖書館這邊找來。

  「那你來接我?」寫意側頭問他。

  他板著臉,沒有答。

  寫意樂呵呵地哈熱氣來搓手,她沒戴手套,衣服上也沒兜,所以十指已經凍成紅色。

  「手套呢?」他問。

  「忘在學校了。」她說。

  「什麼時候長點記性,丟三落四的。」

  他說完,將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時有些涼,可在那個時候卻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頭才注意到她只穿著羽絨服,帽子圍巾都沒戴,便放開她的手,將自己圍巾取下來為她套上。

  「哪兒還冷?」他問。

  「手冷。」她撒嬌。

  這下他沒轍了,他不習慣戴手套,冬天裡手都是揣兜裡。於是,他解大衣的紐扣,準備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兒有那麼嬌氣,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騰。」

  寫意眼珠子一轉,「這樣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裡。他當時穿著一件藏藍色的大衣,兜裡都是他剛才烘熱的溫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時將那個口袋撐得鼓鼓的。

  然後,寫意嘻嘻地衝他笑,「這樣就好了。」

  她的五指從厲擇良的指縫中穿過去,順利地與他扣在一起。

  厲擇良的手不經意間似乎僵了僵,緊接著,他沒有刻意地迎合,也沒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麼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幾下,將溫暖傳遞給她。

  接著,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隻手,嘟囔著說:「對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寫出來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寫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過,等一會兒阿衍就會來暖和你的。」

  厲擇良啞然失笑。

  於是,兩個人就這麼一起並肩回家。

  不知道是走得急,還是氣溫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緊張的緣故,握著厲擇良的那隻手的掌心開始有汗。她想伸出來擦一擦,卻又不敢。

  她怕自己輕輕一動,驚動了他,再也不肯讓她握。

  那是他們第一次牽著手,要不是她厚著臉皮冒出這麼一個主意,還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馬月去了。從第一次相識到第一次牽手,居然經過了七年。

  過了一會兒,他問:「那隻手不要了嗎?」

  「什麼?」

  「你右手。」

  「要!」

  於是兩人調了個方向,換手又牽了一次。

  寫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樂什麼?」他問。

  「沒什麼啊,沒撿到錢。」寫意斂笑,學著他平時的樣子,板著臉說。

  其實,她在心裡琢磨著,是不是以後就一律不買手套了。

《良言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