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兇手就是陳萍

「黎隊,已經確認陳萍衛生間裡殘留的血跡、毛髮和內臟碎片屬於受害者趙曉華,刀上的指紋符合陳萍本人,另外被她扔進河裡的屍體袋裡找到了一根屬於嫌疑人的頭髮,應該是不小心掉進去的,基本已經可以確定,致受害人死亡,並將其碎屍的兇手就是陳萍。」

黎永皓一邊翻看檢驗報告,一邊指揮眾人對外發佈消息、通知受害人家長等等後續事宜。

而後,黎隊長把手裡的檢驗報告一合,轉過頭看著一直冷眼旁觀的陸翊,人五人六地教訓說:「你要知道,大部分殺人犯都是激情殺人,人處在一種極端的情緒條件下,突然憤怒了,想殺人了,就殺了,沒有道理,可能事後他自己回憶起來都能被自己嚇壞,我聽說過很多犯罪嫌疑人的口供,都說自己當時是被什麼附身了,什麼動機分析、心理分析,管用嗎?唉,我就知道,你要是靠得住,母豬都能上樹。」

陸翊沒吭聲,聽了這話,只是微微一笑。

黎永皓早就發現了,陸翊從來不和任何人爭辯,別人和他意見相左了,如果給他說話的機會,他可能會非常不緊不慢地闡述自己的理由和看法,如果別人不給他說話的機會,他也樂得省去解釋與申辯的步驟,只把對方的話當成過眼雲煙的一個屁。

一看他這表情,黎永皓立刻神經過敏:「不是,那你還有什麼想法嗎?」

陸翊指了指審訊室:「你為什麼不問問她?」

陳萍的精神狀態詭異,黎永皓一看見她,就覺得這個女人彷彿只是個皮囊,魂已經不知道飛到什麼地方去了,她就呆呆地坐在那裡,也不掙扎,也不喊冤,眼睛通紅,哭得沒力氣了,連說話的聲音都很微弱。

不管別人問她什麼,陳萍都是一句氣若游絲的話:「我不知道,我沒殺人。」

黎永皓看了陸翊一眼,推門進了審訊室。

黎隊身高將近一米九,寬肩膀,臉上稜角分明,很有壓迫感,他走進審訊室的一瞬間,陳萍就本能地瑟縮了一下。

黎永皓大馬金刀地往她對面一坐,盯住她的眼睛,陳萍的眼神飛快地從木然轉向了恐懼與躲閃,不自然地不敢與他對視。

黎永皓:「趙曉華你認識嗎?」

陳萍緊張地縮緊了被銬在一起的雙手,僵硬地點了一下頭。

「那他爸你應該更熟悉吧?」黎永皓不帶表情地看著她,「有目擊證人稱,你曾經多次利用職務便利,出入被害人居住的小區,有這回事嗎?」

陳萍聲如蚊蟻:「我……我偶爾要給趙總送一些工作上的……」

黎永皓打斷她:「借口就不必了,說說你昨天下午在哪吧?」

他突然開口,陳萍整個人都打了個哆嗦,手上傳來嘩啦嘩啦的金屬碰撞的聲音,眼神幾乎是呆滯的,一時說不出話來。

「不想說?不想說我替你說,昨天下午,你潛入被害人住處附近,伺機騙走了在家附近玩的趙曉華,孩子肯定見過你,把你當成熟人,並沒有對你設防,所以你才能悄無聲息地把他帶走,而後對他實行殺害……」

「我沒殺人。」陳萍的眼睛陡然睜大,她的臉色慘白得就像一個蠟像,臉上的肌肉不斷地抽搐著。

她不知哪裡來的勇氣,飄忽的目光突然收回來,直眉楞眼地看著黎永皓:「我沒殺人,沒殺人,我沒殺人……」

她好像突然成了一個復讀機,除了這幾個字以外什麼都不會說,卡帶一樣不停地重複著。

黎永皓有點不耐煩從文件袋裡摸出一張照片,照的是陳萍那滿是血水的衛生間地板,他一拍桌子,一聲不吭地把血淋淋的照片推到女人面前,鷹隼般的雙眼一眨不眨地逼視著她。陳萍彷彿一隻被掐住了脖子的雞,倒抽一口氣,當場住了口。

「那這是什麼?」黎永皓問,「嗯?你家衛生間裡發現的血跡和內臟碎塊又是怎麼回事?刀柄上有你的指紋,高壓鍋裡還有一截殘存的人類小指骨,以及公園河溝裡裝滿了碎肉塊的拋屍袋裡有你的頭髮,這證據難道還……」

說到這裡,黎永皓的話音突然微妙地停頓了一下,一瞬間他意識到了什麼……等等,這些所謂證據,好像都是她碎屍的證據,但是殺人?

似乎並沒有什麼能直接證明……

下一刻,黎永皓又覺得自己是被陸翊那個怪胎影響了,碎屍的就算不是殺人的,也跑不了一個共犯,於是他冷哼一聲,補完了自己的話:「這證據難道還不夠,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陳萍突然爆發出一陣聲嘶力竭的大哭。

黎永皓定定地坐在陳萍對面,等她這一陣突然爆發的情緒過去了,才從兜裡摸出半包餐巾紙,從桌子上推給她。

陳萍遲疑地看了他一眼,小心地低下頭,用活動範圍有限的手拿起了紙巾擦了擦臉。

黎永皓想了想,把聲音放低了一些:「那好吧,你剛才說你沒有殺人,但是你昨天確實去過被害人的住處附近,是不是?」

陳萍點了點頭,自暴自棄地啞聲說:「去過。」

黎永皓:「什麼時間?去做什麼?」

「大概……大概下午兩點鐘左右,」陳萍咬咬嘴唇,「他推了和我的約會,我、我想去他家裡看看……」

「你經常去?」

陳萍猶豫了片刻,點了點頭。

黎永皓:「去幹什麼?」

陳萍:「有時候是公事,給他送東西什麼的,有時候……」

她說不下去了,黎永皓冷漠無情地替她補充完:「去偷窺趙立書?」

陳萍眼圈一紅,趕緊埋下頭,用已經被揉搓成了一團的紙巾擦了擦眼角。

黎永皓雙臂抱在胸前,往後仰了一下靠在椅子上,居高臨下地看著陳萍:「那你什麼時候走的?」

「……晚上。」

「晚上?」黎永皓眉尖一跳,「晚上我們的人都在附近搜索,你在什麼地方?」

陳萍低聲說:「我在……小區對面的國際文化街裡,那有一家酒吧,我在那吃飯,從那家酒吧的閣樓上,正好能看見趙總家的前院,這是我無意中發現的。」

一聽就是跟蹤偷窺已經成慣犯了,黎永皓大大地翻了個白眼:「然後呢?」

「我吃完飯,看見很多警車,這才知道他家裡出了事……」

「你是什麼時間離開的?」

「在酒吧裡又坐了一會,我大概是晚上九點多走的。」

黎永皓:「一個人?」

陳萍閉了閉眼睛,聲音有些虛弱地說:「我當時離開的時候真的是一個人,你相信我,我沒有殺人,我知道,我在你們眼裡是個不要臉的壞女人,我可能是有點不要臉,可是我沒有喪心病狂,我連一隻雞也沒殺過,別說是個人,還是趙總的孩子!」

她這些話脫口而出,似乎宣洩出了什麼,思維能力似乎恢復了一些,頓了頓,陳萍壓下哽咽,接著輕聲而快速地說:「再說,就算我真想那麼做,趙總的兒子也不可能跟我走,那孩子他媽大概跟他說了什麼,他每次見到我都會衝我扔東西做鬼臉,非常討厭我,從不肯靠近我五米以內,我怎麼可能綁架得了他?」

從趙太太的反應看,陳萍這話說得並不是沒道理。

「還有另一種情況,」黎永皓說,「也許趁著被害人不留神,突然用某種方法從背後襲擊了他,把人弄暈了帶走——鑒於被害人只有七八歲,對於你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有可操作性的。」

陳萍歎了口氣,隨後苦笑了一下:「警官你要是一定這麼想,我也沒辦法。」

她一臉認命,黎永皓的腦子裡卻還在飛快地運轉,手指有一下沒一下地敲著桌子。

他雖然方才提出了一種可能性,但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許趙太太真的沒有看見,畢竟她也是個人,不免有疏忽大意的時候,但陳萍又是怎麼躲過高檔小區裡那些攝像頭的呢?她怎麼會知道哪些攝像頭壞了,哪些還在工作?

會不會存在共犯的可能性?

黎永皓此時承認,陸翊對她本人的判斷沒有錯,陳萍確實是一個相對消極的人,性格有些懦弱,膽子也不大。

他敢說,像陳萍這樣的女人,如果不小心和別人產生了衝突,她肯定不會直接和別人對罵。

那麼如果她就是綁架殺死趙曉華的兇手,是什麼讓她冒這麼大的風險,在恨她入骨的孩子媽的眼皮底下,把一個已經不小了的孩子綁架的?陳萍只是個比同齡的姑娘還要瘦弱不少的年輕女性,典型的沒有做過體力勞動的都市白領,的確有制服男童的能力,但是她真能保證自己一擊必中、悄無聲息嗎?

黎永皓頓了頓,接著問:「那你回到家之後呢?」

「之後我……我去了一趟二十四小時超市,等拎著購物袋打開車子後備箱的時候,才發現……我的後備箱裡不知什麼時候,被人放了一個很大的黑色塑料袋。」

黎永皓:「是你丟棄屍體的時候用的那一個。」

陳萍垂著眼皮,深深地吸了口氣,彷彿想起了什麼極其可怕的東西,連氣息都是顫抖的:「我當時……並不知道塑料袋裡有什麼,可是看了那個長度和大小,我、我就是有種汗毛倒豎的感覺。當時我本能地立刻合上了後備箱,開車回家,一直開到了私人車庫,才敢打開塑料袋,裡面、裡面竟然是個人!一個小男孩!我一開始根本沒看出他是趙總的兒子,我已經嚇瘋了,真的是嚇瘋了,有好一陣子,腦子裡都一片空白,東西掉了滿地都不知道。」

黎永皓鎮定地問:「你說你沒認出他是趙立書的兒子,是因為當時男孩已經死了,看起來和活著的時候不大一樣?」

陳萍立刻點頭。

黎永皓打量了她一陣,坐直了,上身微微前傾,手肘撐在桌子上:「你的意思是說,你沒有綁架、也沒有殺過趙曉華,是有人殺死他之後,為了嫁禍你,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放進你車裡的?」

陳萍飛快地用皺皺巴巴的紙巾擦了一下自己的眼睛,再次點了點頭。

「假設前面你說的都是真的,某人通過某種方法,找到了你的車,撬開了你的車鎖,把一個死孩子放進了你的車裡。」黎永皓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頓地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好——我們可以先不管『兇手』為什麼這麼做,先說你,正常人看見屍體是什麼反應?你告訴我,當時你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叫人來,甚至為什麼在認出屍體身份的時候不聯繫受害人家屬,而是把孩子的屍體帶到你家裡,碎屍煮爛後丟棄?」

陳萍的情緒再次激動起來,她話不成話,支支吾吾良久:「因、因為我當時想,如果報警了,別人一定會認為是我殺的人……我當時……我當時整個人都嚇傻了,真的……我、我都不知道我在用什麼思考,我當時就在小區外面,後來看見警車,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也大概明白那孩子是什麼時候丟的,我沒有不在場證明,我、我還有殺人動機……」

黎永皓:「你有什麼殺人動機?」

陳萍緩緩地抬起頭,面色慘淡地說:「趙總不肯和他老婆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那個孩子啊。」

黎永皓:「所以你這麼想過對吧?我是說殺了那個小孩。」

陳萍怔怔地看著他,忽然兩行眼淚掉了下來。

黎永皓「嗯」了一聲,表示自己沒有更多的問題,對旁邊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同事點了點頭,站起來往外走去,就在這時,陳萍忽然開口叫住了他。

「警官,您覺得我說謊是嗎?」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裡彷彿在苦苦地壓抑著什麼,整個人處於一種非常緊繃的防禦狀態,她的頭壓得越來越低,黎永皓懷疑她的下巴已經點到了自己的胸口上,聲音也越來越小,到最後近乎自語,可語氣卻是平穩的——像是眼看著自己毫無希望,豁出去了。

「我沒有說謊,」陳萍低喃,「我也知道如果沒有證據的話,警察也不能硬說我殺人,可是你們要調查,最後肯定要抖出我和趙總的關係。」

她用力抽了一下鼻子,輕輕地說:「那我就完了。」

黎永皓問:「你什麼完了。」

「什麼都完了。」她近乎鎮定地說,「我的人生,我的事業,還有我的一輩子。」

如果不是有陸翊隨行,黎永皓一定覺得,不是陳萍的腦子有問題,就是她認為警方的腦子有問題。

誰他媽發現一具,會做出「碎屍」這種變態得不可思議的應激反應?

但陸翊提到過,陳萍這個人是一個或許聰明、凡事卻傾向於逃避的人,黎永皓忽然就覺得自己有一點理解了——有些小孩子闖了禍以後也是這樣,第一反應不是想辦法彌補和解決問題,而是怎麼向家長掩蓋過錯。

假設陳萍的話都是真的,那她的行為和這種兒童非常接近,表面上,她似乎沒有闖禍,因為人並不是她殺的,可實際上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希望趙總的兒子消失」的這種想法。

長時間地保持和趙立書的不正當關係讓她的自我評價極低,與傳統道德觀念相悖的行為讓她潛意識裡覺得自己是「闖了禍的」,所以她想辦法掩蓋事實。

黎永皓邊想,邊從樓道的飲水機上取了個一次性杯子,倒了杯水,推門走進了監控室:「龍蝦,你說她……」

他的話音頓住,因為陸翊不見了,監控室的桌子上只留下了一張字條:「我去廁所。」

這丫不是坑爹麼……我國法律什麼時候規定上廁所要打書面請假條了?

《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