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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一字不易(五)

  明明睡了一夜,起来的时候还是两只熊猫眼。东方廌揉着眼睛走到客厅的时候,唐既白刚刚除下身上的围裙。

  饭桌上有一碗小米粥和两个鸡蛋。唐既白像没事人一样招呼她过来吃早餐,东方廌站着没动。

  “对不起,昨晚喝醉了才会报错地址。”他伸手过去将她拉到饭桌前。“你待会不是还有个庭要上吗?先吃早餐。”

  东方廌恨透了这种打一巴掌给两枣的相处模式。她手一挥打开了他的手。径直走到桌前,把桌上的粥倒进洗手池里。“我厌了。”

  “我以前总想你是有什么苦衷,总有一天你会告诉我。你明明知道我的心意,却假装不知道,如果你不喜欢我也没关系,那就请你不要来隔三岔五来对我好,让我对你心存幻想,这样也显得你特别……贱。”东方廌的手紧紧扣在不锈钢的洗手池上,她听见身后传来他的轻笑。

  “让你误会了对不起,我只是想做好一个……哥哥。”

  呵。哥哥。东方廌仿佛无法忍受一般闭上眼睛,这是她最不愿意听到的话。“我不需要,请你离开我的家。”

  有一瞬间,东方廌记忆闪回到小时候,小小的东方廌拉住他的手说,“这是我们的家。”

  他早就知道,这不是他的家。只是听她亲口说出来,更痛一点。

  身后传来门轻轻合上的声音,东方廌不忍心的回了头,却被一扇门阻断了视线。他将唯一值得回首的记忆关在了门内。

  再见到唐既白已经是在法庭上,还未到开庭时间,他正站在辩方律师桌后梳理文件。他这个级别的律师一般都有配至少一个助理。这次丁长乐初出茅庐,东方廌都调了前台姐姐来给她做助理,但唐既白总是独来独往一个人,显得有些孤清。

  虽然用不着上庭,东方廌还是早早过来,坐定在旁听席上,一副大战在即的表情。

  没过多久,魏晚戴着口罩鬼鬼祟祟的坐到她身边,东方廌嫌弃的瞥了他一眼:“做贼做到法庭上来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帮哪边都不好,就假装我今天没来。”魏晚把卫衣帽子罩上,整个人缩成一团。就差没把此地无银三百两几个字挂身上。

  秦九儿在开庭前两分钟才到场,就跟大明星似的左拥右护,比周宓当初的架子还大。甫一露面,她就感受到周围两道热烈的目光射在她身上,一道来自原告席,一道来自旁听席。

  秦九儿不但不觉得如芒在背,反而很享受这样挑衅的目光。

  以前曾有一个前辈告诉她,越多人看着你,就代表越成功。不管他们赞扬你还是唾骂你,爱你还是恨你。

  在这个浮华场里,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就连全副武装的魏晚都感受到一股深深的敌意从东方廌眼里流出来,自从秦九儿露面,她全身刺都竖了起来。

  如果用一头狼来形容东方廌,你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她露出的獠牙。

  “什么仇什么怨?”魏晚打了个寒颤,屁股默默蹭开了一个位置。

  “旁听席那个戴帽子的男生把口罩帽子摘下来。”法官一落座就注意到这个打扮怪异的听众。

  因为法官的话,所有人都齐刷刷回头看向他。这个最不想被发现的人。

  魏晚尴尬的摘下口罩,笑呵呵的朝着丁长乐挥了挥小手。

  丁长乐无语的遮住了自己的视线,假装不认识他。这个人怎么总知道如何丢脸丢到姥姥家,并不着声色的把她拉下水。

  “怎么是她?”东方廌看到法官第一眼就心中犯嘀咕。这次的法官这么巧又是吴雁。

  从上次的判决结果来看,这个法官应该不属于马天竞阵营的人。她且放宽心,随机应变。

  “经我方对比,人间四月原作《不知情归何处》与秦九儿作品《意难忘》在剧情主线,人物设定还有原作者独创性的文字风格上存在超过‘巧合’解释范围的雷同。鉴于《不知》创作时间早于《意》两个月,故认定《意》涉嫌抄袭《不知》。我在此代表人间四月起诉秦九儿侵犯其着作权。要求秦九儿停止侵害,所出版书籍即刻停止销售,根据本书改编电视剧不予播出。并公开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身体伤害赔偿共五十万元整。”

  丁长乐口条清晰的陈述了原告要求。尽管第一次独立担当辩护律师,内心忐忑难安,但她在东方廌身边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气场,不管内心多么害怕,表现的都游刃有余。

  魏晚无声的拍了拍掌,神气哒哒的跟左边的陌生大妈说:“我女朋友。”收到大妈白眼一枚。

  庭上,丁长乐将自己仔细对比后整理出来的雷同之处通过投影仪投在大屏幕上一一分析。

  “《意》中男女主王琦之和林仙儿的关系是《不知》中骆驿和麒麟的翻版。而《意》中女配许惠与男配陆爻的关系又和《不知》中范蕾与骆驿的关系十分相似。此外,《意》中的王琦之就是骆驿的人物设定,独立,野性,前武林盟主的遗腹子。而林仙儿则和麒麟非常相似,天真,烂漫,初出茅庐的大小姐。秦九儿曾在网络上承认自己看过人间四月的文,是其粉丝。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这部作品是剽窃了人间四月的主要人物关系,情节发展,乃至描写风格。”

  ……

  “以上是主线情节上的十二处关键情节转折点雷同,相似之处超过文章总量的百分之十。而在人物设定上,秦九儿只是交换了主角性别,主配角人物性格都与原着高度一致。从文风角度分析,《意》在遣词用句甚至标点符号的使用上都存在抄袭借鉴行为,有些段落甚至是一字不易。刻意侵犯原作者版权,性质极其恶劣!”

  “嘁。”被告席上传出一声轻微的声音。秦蓓不屑的嘴脸一下就把莫问月点燃了。

  “秦蓓你什么意思?还能不能要点脸?抄了还敢把书签名寄给我作序。给你作挽联你要不要?”莫问月拍着桌子指着她骂。

  吴雁敲了几下法槌,维持秩序。“原告请你控制自己情绪,不然我就要叫法警请你出去了。”

  丁长乐按住莫问月的肩膀,安抚了下她。“对不起,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因为此事刚刚失去肚子里的孩子,所以情绪比较激动。我会看着她不再犯的。”

  从长安的案子里,她就看出吴雁这个铁面法官的软肋是孩子。果不其然,吴雁只是多看了莫问月两眼,就将此事一笔带过。

  经过这个插曲,在场所有人都知道了莫问月流产的事,唐既白再开口时就亏了理,但他不疾不徐。

  “丁律师刚说原告因为我当事人寄书给她而气到流产,网上对这个说法也广为流传。但实际上您的病历卡上写的是因为摔倒外力导致小产,至于摔倒的原因,如果我没记错,是因为您穿了一双高跟鞋而在冰上滑倒。没错吧?如果您对我的记性有异议,我们可以再问问在场的东方律师?”

  莫问月看看东方廌,又看向唐既白。似乎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这对小情侣上次看着还好好的,怎么就杠上了?

  丁长乐本想为莫问月争点同情分,没想到被唐既白反将一军,立马转移视线。“审判长,我认为我们应该把焦点集中在作品而不是私事上。”

  “请被告律师对原告提出的作品中的争议进行陈述。”吴雁提醒唐既白。

  唐既白绅士的点头表示致歉。“好,让我们回到主题。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一点,文风并不属于着作保护法中受保护的‘表达’范畴。就好像,你喜欢叫人丫头,我也喜欢叫人丫头,这也算抄袭吗?这一类常用的词汇,比喻,共用的社会体系,常识都不是原作者独创的。标点符号雷同更是无稽之谈,如果你没办法证明它的独创性,就不存在抄袭之说。”

  和东方廌所预言的一样,丁长乐心中默默的想。

  “其次,人物设定上的雷同,放眼当今网文都是霸道总裁,温柔男配,贫穷却努力的小花,恶毒心机的女配,或者反其道而行之的设定。究其角色的根本核心,十本有九本都是一样的。这在文学上叫似而不同。同样性格的人在同一件事上的处理方式都是不同的。同样不构成抄袭。”

  丁长乐有点抑制不住心中的骚动,他说的话简直和东方廌和她排练时说的一模一样,不愧是从小长到大的兄妹,两人的思路都是一样的。这样知己知彼的两个人对立真是件可怕的事。不知道最后是谁能踏出让对方出乎意料的一步?

  接下来,就是最难的主线情节雷同。唐既白拿出了两份文件放在放映灯下。

  文件是《不知情归何处》与一本年代久远的小说《风筝远》的剧情对比:

  1.《不知》的男主年幼丧父,被黑帮收养

  《风筝》的女主年幼丧母,被戏院收养

  2《不知》的男配先是光明磊落的君子后使坏陷害男主

  《风筝》的男配先是男主兄弟后背叛男主

  3.《不知》的女配因为男主失去了一个孩子

  《风筝》的女配也因为男主失去一个孩子

  ……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个对比非常熟悉?这便是原告律师之前所谓缜密对比后的结论。如果按照这个对比方式,我可以在这两本书里找出三十六处情节雷同,那请问莫问月小姐是否承认抄袭《风筝》一书?”

  “反对!审判长,被告律师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丁律师别着急。审判长可以仔细翻阅辩方证据6号,由专业的反抄袭机构中林鉴定中心给出的鉴定结果,两本书不构成抄袭。”

  “中林并不是官方认可的机构,它的结果不该作为审判依据。”

  “中林的钟主任是业内有口皆碑的资深反抄袭作者/编剧。我认为他的意见至少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们可以让钟主任出庭作证,详细给我们解释专业领域如何判别抄袭。”

  火候差不多了,丁长乐回头看了东方廌一眼,她点了点头。她教她的杀手锏是时候使出来了。东方廌说过即便是最好的牌,也要在最适当的时机打出来才有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