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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

  “……好多人喜欢你,你就像电灯泡一样闪闪发光,我什么时候才能那么闪亮呢?”

  “我真的好喜欢你,好喜欢你……”

  是谁啊,这么倒霉?还像电灯泡一样会发光……林朗一边走一边低着头微笑着暗自揣测,却不料脑袋被背上醉酒的女生狠狠敲了一记:“喂,我说我喜欢你呀,林朗,你有没有听见……”

  时间好像有一瞬间的停摆,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不是疼,而是奇怪的发闷。

  怎么会是他呢?她喜欢的人,怎么会是他呢?——他哪里像电灯泡……

  “你知不知道,我好希望有人爱我……可是一直都没有……我希望那个人是你……我好喜欢你……我真的很喜欢你……我只敢在梦里对你说这些话……”

  变身成番茄超人的男生背着醉得一塌糊涂的女生一步一步往前走,在摇晃的树影里,女生混乱的醉话渐渐的轻下去,替换成绵长的呼吸和平稳的心跳。

  【二】路边的梧桐投下体贴的阴影,笼罩住哭泣的顾忆笙

  早上醒来的时候头沉得像一颗石头,一动就晕的厉害。拿过床头的蜡笔小新闹钟一看:七点过五分,上课要迟到了。

  顾忆笙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吓了一跳——眼皮肿的很厉害,脸颊也很鼓,好像一夜之间就长成了个胖子。

  这和头痛一样,都是宿醉的结果。

  她推开铁门的时候发现对门的王阿姨正和楼上的李阿姨在聊天,看到她出门,尴尬地停下来。

  “小笙还没去上学啊?今天怎么这么晚?”

  “嗯,起晚了。”顾忆笙锁上防盗门。虽然没听到她们在说什么,但说来说去不就是以唏嘘她家的表情说着她家的是非与八卦,从而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吗?“王阿姨、李阿姨再见,我上学去了。”她礼貌而冷淡地向她们告别。

  六月初的阳光温和而清澈,风里有一股不知名的白色花香。顾忆笙在公交车站牌下等车的时候,看到程楚文搂着一个把校裙卷到大腿根部的女生也走了过来。

  程楚文就是对门王阿姨的儿子“文文”,比顾忆笙小两岁才念初二,可是已经一派小混混作派。染金色的头发,打耳洞,喜欢把校服敞开穿,走路的时候甩来甩去的,常常开着他妈的小电动车载着不同的女生招摇过市。

  这些在他的妈妈王阿姨看来都是“小孩子不懂事,长大就好了”。甚至有次他因为偷东西被抓进了派出所,王阿姨打骂他时的说辞也不过是:“偷点水果也能被抓到,你怎么那么蠢?真丢老程家的脸!”

  顾忆笙和他向来没什么交集,扭过脸假装没有看到,可是程楚文却主动贴了上来:“这不是小笙姐姐吗?我妈说你是模范生从来都不迟到的,今天怎么睡那么晚啊?”顾忆笙没理他。

  第35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5)

  “听我妈说你昨晚回家时喝得很醉,一个男人送你回来的,”程楚文轻浮地凑近她的脸,“是不是玩得很过瘾啊?”他的语气和表情都很下流,但他本人并不觉有任何羞耻,高分贝的音量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顾忆笙看了下手表,公交车晚点了,她不由有些焦急,上午第一堂语文课要进行单元测验。

  “以后想出来玩可以找我啊,虽然你对我来说老了一点点,”程楚文捏了一下顾忆笙的后腰侧,“可是我还没玩过模范生呢!”

  顾忆笙直觉地闪了一下,可是还是被他捏到一点。只是那么瞬间的接触,轻微的疼痛和隔着衣料的皮肤接触让她有种作呕的感觉。她回过头,正眼直视着程楚文吊儿郎当、玩世不恭的脸,一字一句地说:“你最好注意一点,你再这样我就去告诉王阿姨。”

  “呸!”程楚文粗鲁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你装个屁啊!我叫你一声模范生你还真以为你是模范生啦!告诉我妈?我妈最看不起你们这种出来卖的女人了!”

  “谁出来卖?”顾忆笙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因为气愤,浑身都开始哆嗦。

  “就是你啊,对了,”他嬉皮笑脸,“还有你妈!我们那个小区谁不知道你和你妈都是出来卖的呀!你爸生意都破产了,你妈跟着一个流氓跑了,现在在广州、深圳那里做鸡呢!你呢?表面上是高材生、模范生,谁知道做着什么勾当!昨天我妈亲眼看见的,一个可以做你爸的人把你送回家的!开得还是宝马……啊!”

  “王八蛋!”顾忆笙像一头暴怒的母狮,冲过去扇了程楚文一个大嘴巴,想继续扇第二个时被他拽住了手腕,破口大骂:“臭婊子你疯啦!”

  她不说话,抿紧嘴巴,抬起腿就是一脚,直踢他的要害。

  程楚文的小女朋友尖叫着拉住顾忆笙的头发,他顺势躲了一下,虽然还是被踢中,但是杀伤力降低了一半以上。程楚文狼狈地捂着裤裆,恶狠狠地冲顾忆笙说:“臭婊子,给脸不要脸!”扬起手就是一巴掌。

  顾忆笙只觉得左脸剧痛,巨大的巴掌声震得她的左耳嗡嗡作响。但她不觉得害怕,挣开了女生的拉扯,又向程楚文扑过去。

  她的表情吓坏了他,把她用力推倒在地,讪讪地骂道:“神经病!”

  顾忆笙摔在地上,脸颊和手肘擦到了水泥路面,渗出了嫣红的血丝。她瞪着他,那种像要把他生吞活剥的表情让程楚文的腿肚直打颤。

  “臭……”他在她的眼神里吞下了后面两个字,“不和你这个疯子计较,我们走。”

  程楚文拉着他的小女友要走人,后脑勺被丢过来的石块敲中。他恼怒地回过头,看到顾忆笙手里握着一块石头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站起来:“你别走,把话说清楚,谁他妈是出来卖的?”

  “神经病!回去问你爸!”程楚文摸着后脑勺骂骂咧咧地往前走。

  “你别走!”顾忆笙不甘心的仍想扑上去问个究竟,却被人拦腰抱住。

  “顾忆笙你冷静点!”是林朗。昨天顾忆笙喝得太醉,他送她回家,半路上遇到司机来接他,就把顾忆笙送到楼下,由司机扶着她上楼。今天过了早自修都没见她上学,怕她身体不舒服家里又没人照顾,所以偷偷番强出来看她,却没想到遇到这样的情景。

  第36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6)

  她像一只被伤得遍体鳞伤的小兽,眼睛血红看不清这清朗的世界,满心杀戮,似乎只想拽住对方问清楚,或者干脆直接致他于死地。

  他紧紧抱住她颤抖、向前冲的身体,一遍一遍地安抚她:“顾忆笙冷静点,我是林朗。”

  在某一个瞬间,顾忆笙觉得自己掉入一个黑色阴暗的异度空间,四处是红色的烟雾,她看不到任何人,也听不到任何声音,手掌和脚趾被锋利的荆棘扎得鲜血淋漓,她哭喊,她狂叫,无人应答。她看到程楚文那只丑陋的怪兽越跑越远,她想跟上去却迈不动脚步。

  突然她听到了林朗的声音,他一遍遍叫着她的名字,然后红色的烟雾散开,黑暗的甬道尽头出现了一点点光亮,而后那光亮逐渐增大增强,又出现了一个身影。

  顾忆笙的目光逐渐聚焦,终于看清眼前的人是林朗。

  怒睁的圆眼渐渐的松弛下来,眼眶发酸,眼泪大颗大颗的掉。她推开林朗,不想让他看到自己此刻的样子,亦不想他因此而同情自己。后退几步,慢慢蹲下身,抱住自己,埋着头,双肩颤抖。

  林朗就那样不远不近地站在她身旁,沉默地望着她蜷缩成一朵小蘑菇的瘦小身影,没有试图上前安慰。

  太阳越升越高,路边的梧桐投下体贴的阴影,笼罩住哭泣的顾忆笙,和像骑士守护公主那样站在她身旁的林朗。风把油亮发绿的梧桐叶带离枝桠,轻轻地落在他们之间的地面上,追逐打闹的小学生踩碎了那片叶子。

  林朗觉得那一刻,他的心也像地上的那片叶子一样,脆弱的好像碰一下就会碎裂在空气里。

  【三】原来有时候真的会贪心奢望,时光能在美好的时刻永远停驻

  那是顾忆笙第一次逃课,也是林朗的第一次。

  他在售票窗口排队买车票,不时回头看看顾忆笙,她坐在会晒到阳光的长木椅上发呆,金色的阳光洒了她一身,不真实的像是会随时消失在空气里。

  “走吧,还有五分钟就开车了。”两张10:25去苏州的车票,握在他洁白的手心里。

  顾忆笙点了点头,像一只安静乖顺的猫咪跟在他的身后,唯有手掌和手臂上的纱布,白得刺眼。

  从安城去苏州要两个半小时,顾忆笙靠在车窗玻璃上眯了会眼睛,身体觉得很疲倦,可是一闭上眼睛就是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念头塞爆她的脑袋。她只得靠着椅背,睁着眼睛发呆。

  窗外的天空可真蓝,像是倒挂起来的海,蓝得通透发绿,洁白的云朵像大朵大朵的棉花糖。

  林朗在看车载电视播的电影,是梁朝伟和舒淇主演的《汉城攻略》。他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从顾忆笙的角度看过去,像是半透明的琥珀色。

  她突然想和他说说她从不和人启齿的事情,包括她的爸爸,她的妈妈,她快乐的像小公主一样的童年,以及那些戛然而止碎裂在地的幸福。

  “我爸爸,”顾忆笙的眼睛无意识地望着前座的椅背,知道身边的男生正望着他,艰难地开口,“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男人。他只有初中毕业,爷爷奶奶又去世的早,他一直都是靠自己。一开始在菜市场租很小的一个摊位卖杂货,妈妈在附近一个小餐馆打工,常常来菜市场买菜,有时候也会问他来买碗筷。慢慢的他们就认识了。爸爸很木讷,不太会说话,可是每次给妈妈的都是最低的价格。过了一年,爸爸借了些钱,租了店面,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杂货店。他去向妈妈求婚——他们除了问价格和还价之外几乎没有说过任何话,他竟然学着电视里的样子拿了花去求婚,被小餐馆里其他打工的人嘲笑了一通回来。”她说到这里几乎要笑起来,“很蠢是不是?可是爸爸就是坚定的想娶妈妈。他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赚大钱,给妈妈好一点的生活,娶她过门。后来爸爸跟着朋友开了一家做凉席的工厂,慢慢开始赚钱,买了房子,买了车。他又去向妈妈求婚,妈妈答应了,可是她有一个条件,就是爸爸要每天去接她下夜班,连续接满一整年才嫁给他。爸爸当然是欣喜若狂地答应了。”

  第37节:{天使}你是我最初和最后的天堂(7)

  其实那时候顾忆笙的妈妈林心若不过是变着法子拒绝顾天一,耍耍他。她不喜欢这个木讷、内向的男人,即使有钱了穿衣服也还是很老土。可是顾天一却当了真。白天看店做生意,晚上十二点就站在小餐馆门口不远处等她下班。

  小餐馆的下班时间是不定的,有时候没客人就早走,有时候客人喝酒喝到天亮,林心若就得到天亮才能走。无论多晚,在门口望一眼总能看到顾天一等在那个熟悉的位置,有时候坐在车里,有时候靠在车门上抽烟。

  心里有一点感动,可还是不甘心嫁给他。所以她叫朋友找了一群小混混,埋伏在他送她回家的路上,佯装拦路抢劫。

  那天她还特意让顾天一别开车,说要“找浪漫”,让他骑自行车接她下班。

  在偏僻的路段,果然遇到了那群小混混。可是他们没有按照“剧本”演:吓吓顾天一,让他狼狈地独自逃跑,然后她第二天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悔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