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開完會,蔡冬梅和張秋菊、胡春麗幾個人往傢走,路過得恩廣場,看到那條“激情陽光裡,誓奪得恩杯”的橫幅,蔡冬梅眉頭皺瞭起來。

蔡冬梅說:這橫幅不妥,得換。張秋菊不解:怎麼瞭?蔡冬梅說:咱們這比賽不能叫得恩杯瞭。我一瞅見得恩這倆字血壓就噌噌地往上升。

張秋菊說:不是你找劉得恩贊助的嗎,不叫得恩杯叫啥?蔡冬梅說:我現在一想,他贊助的那錢其實都是我的,是不是應該叫冬梅杯?張秋菊說:也有我的錢啊。冬梅杯還不如叫秋菊杯呢。秋菊多好啊,冬梅聽上去冷颼颼的。胡春麗也說:照這麼說還是春麗杯更好聽,春和日麗。

蔡冬梅說:咱們先別爭,我沒說一定叫冬梅杯,我就是打個比方。我的意思是,得恩現在也沒瞭,比賽還叫他的名,這合適嗎?張秋菊一想冬梅說的也是。咱們要是贏瞭,把獎杯拿回來瞭,反而給自己添堵。胡春麗說:問題是叫什麼名其實真不是咱們能定的,咱想改也改不瞭啊。

蔡冬梅說:不行,我得找街道辦說道說道去,這名字得改!張秋菊笑她:說得好像街道辦是你傢開的似的。蔡冬梅說:他們要不改,我們就拒絕參賽!那十萬塊錢贊助我也給要回來!我現在就去找街道辦!

蔡冬梅說著扭頭就走瞭。張秋菊和胡春麗面面相覷,都覺得有些好笑。

常勝幾天來一直在努力地跟法院和三強擔保公司方面溝通。法院倒是好說,說隻要當事人雙方能夠達成協議,法院都會支持。三強公司一開始態度強硬,堅持要走強制執行程序。常勝苦口婆心,曉以利害,最終三強公司勉強同意和田蜜當面溝通一下。定好瞭時間,常勝趕緊把消息通知瞭田蜜。

李夢請假期限到瞭,回去上班瞭,這兩天田蜜就一個人待著,除瞭吃飯睡覺以外就是發呆。母親肖華打瞭一次電話回來,田蜜父親田加安的手術很成功,已經可以下地瞭,但還需要進行兩個月的康復治療。田蜜勸爸媽安心在那邊待著,等爸爸康復瞭再回來。

晚上是田蜜最難熬的時間。很疲憊,卻總是睡不著。睡不著的時候田蜜就爬起來,一間屋子一間屋子地看著。這房子裡的每件東西都遺留有劉得恩的氣息。東西都在,人不在瞭。再過些天好多東西就不在瞭,這座房子也不在瞭。就這樣看著,想著,田蜜的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

次日上午,田蜜和常勝準時到達瞭法院。

上次那位領頭上門執行的劉法官主持瞭調解會議。三強公司方面派瞭一名副總和一位法務總監。常勝的身份則是田蜜的私人財務顧問。

溝通過程還算開誠佈公。劉得恩欠三強公司借款和利息、違約金等總計一千六百多萬。三強公司急於把有關款項收回來,雖然法院下瞭強制執行通知書,但整個拍賣過程耗時冗長,還存在流拍的可能性,總之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如今田蜜願意簽訂還款協議,三強公司其實也是求之不得。

關鍵就在於還款期限上。起先三強公司堅持最多給田蜜四十天,常勝說四十天太緊張瞭,田女士處理房產和其他資產也需要時間。三強公司一再堅持,常勝想瞭想說:那要這樣的話,我們也有一個請求,希望貴方能夠酌情減免罰息和部分利息。

三強公司的代表說:可以。零頭抹掉,你們隻要還一千六百萬就行瞭。常勝說:我們希望是一千五百萬。三強公司的代表一口回絕:不可能!常勝說:我還有一個條件——我們全力配合你們,十五天完成還款。對你們來講,時間應該比錢更重要吧。

常勝提出的這個條件果然打動瞭三強公司的代表。兩人請示瞭一下公司領導,最後還是同意瞭,十五天,一千五百萬。

法官提醒田蜜說:還款協議簽署以後,你就是這筆債務的直接責任人瞭。如果你不按時履行還款義務,或者借機轉移財產逃避執行,很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後果會很嚴重。

走出法院,常勝告訴田蜜,法院最快在四十八小時內就會下達解除查封裁定書。讓田蜜回去馬上找一傢中介公司,把房子掛牌出售,務必在十五天內賣掉。

田蜜按捺不住瞭:你怎麼知道我十五天能完成?常勝說十五天能省一百萬,必須完成。田蜜說我要是完不成呢?常勝說剛才法官不是說瞭嗎?完不成的話你要負法律責任。不過我認為你能完成。

田蜜氣極:如果我十五天內還不上錢我要坐牢的!你憑什麼不經過我同意就替我做主?!常勝說:你還沒開始做怎麼知道自己完不成?你先努力去做,不要想著依靠別人。如果你努力瞭還是做不到,我自然會出面的!最重要的是去努力,明白嗎?

常勝走後田蜜呆站瞭一會兒,怒氣漸漸消退瞭。田蜜心裡對常勝很不忿,覺得這個人簡直不可理喻,自大而且自私。但常勝那句話說得對,自己現在不能去依靠別人瞭,也沒有人可以依靠,隻能靠自己。

田蜜本想叫輛出租車回傢,一轉頭看見遠處一輛車停在路邊,車上兩個鬼鬼祟祟的傢夥,正是萬百千的兩個手下。

田蜜有些惱火,這幫人竟然跟蹤自己,轉念一想有瞭主意,大步朝那輛車走過去。車上的小虎小豹見田蜜走瞭過來,一時有些慌張。小豹說:哎哎,那田蜜過來瞭,趴下!小虎說:趴啥趴,她早看見咱倆瞭!說話間田蜜已經到瞭車旁,一伸手拉開瞭後車門,上瞭車。小虎和小豹面面相覷。

田蜜說:開車。小虎下意識問:去哪兒?田蜜說:回傢。

小虎和小豹交換著眼色,不知如何是好。

田蜜說:你們不是要跟蹤我嗎?幹脆我坐你們的車好瞭,你們省事。

小豹低聲問小虎:這算跟蹤嗎?小虎想瞭一下:效果是一樣的。得,走吧。

就這樣,小虎、小豹開著車把田蜜送回瞭別墅。田蜜下車的時候掏瞭二十塊錢給小虎、小豹,說是車費,又說:請你們回去告訴你們老板,他的錢我不會還的。我絕不認高利貸!

小虎和小豹半天才回過神來。小豹說:不對啊,她拿咱們當司機瞭!小虎說:跟蹤跟成瞭跟班,傳出去會成為江湖上的笑話。兩人一致同意,這件事決不可外傳,連大哥也不能說。

於洋洋在北京的培訓已近尾聲。目前她最關心的還是常勝那筆傢族辦公室的單子。這筆業務要是能做成,對自己的升職無疑是巨大的加分項,一定不容有失。

於洋洋本想打電話給常勝督促他一下,想瞭想還是發瞭個微信,說方案的事你抓緊點。常勝回瞭兩個字“知道”,也沒問於洋洋在北京情況怎麼樣、哪天回來。於洋洋有些沒來由的委屈。以前雖然兩人也老吵架,但別說出差,就算自己晚上應酬回來晚瞭,常勝總會打電話發微信關心一下。這才剛離婚沒幾天,就好像成瞭陌生人。

《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