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忘

收拾好東西,她才坐下來喝瞭口水。

這個傢,還和六年前一模一樣,就連墻上的全傢福都還沒取下來。

她記得很清楚,這張照片是在她結婚後一年拍的,爸爸媽媽坐在正中間,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後排兩側,而後排的中間,站著他。弟弟和他很親密,拍照的時候搭著他的肩,而她,小小的個子,挽著他的胳膊,小鳥依人似的靠著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來的時候,爸爸就很喜歡,嘆著,這照片就讓人能想到,至謙是傢裡的頂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經這麼以為。

她以為那個站起來筆挺,遇事總能輕而易舉化解的男人,會是生活的中流砥柱,會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約是她要求得太多吧!至少,離婚的時候,所有人都是這麼說的,她還想要什麼?

是啊,她還想要什麼呢?就連這套房子,也是婚後他買來贈與父母的,不然,爸爸媽媽和弟弟還跟好幾傢人擠在大雜院裡。

離婚的時候,她提過把房子還給他,他不要。

她太瞭解他,也明白他無論如何也不會收回的,而且那時隻想速戰速決,快速簽字,所以也懶得廢話。

大約,她接受他的東西越多,他心裡的愧疚也就越少吧。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瞭,多得讓她甚至喘不過氣來。

借著這一口水的時間,她略略整理瞭一下自己的心緒。

爸爸媽媽年事已高,她作為長女,沒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決定瞭要回來,就必然要做好準備面對即將面對的一切人和事。她以為六年時間,她不會再因誰而起波瀾,可事實上,她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絕情,可是,她再也不想回到過去的生活中去,所以,就算心裡再多的殘灰冷火,也讓它滅瞭吧。

如此一想,算是平復下來,她提著東西去瞭醫院。

這是一條熟悉的路。

她也記不得自己曾反反復復走過多少次瞭,她知道花園裡的噴泉幾點鐘開始噴水,她知道這條路上一共有多少種植物,她知道玉蘭花兒什麼時候開銀杏葉什麼時候落,她甚至知道,種滿銀杏的林蔭道上一共鋪瞭多少塊地磚……

她小心地走著。

陽光耀眼,她撐開瞭傘,下意識地將傘放低一些,再低一些。那些在她視線的餘光裡匆匆而過的白衣身影,她真不希望有一個是他……

走進住院大樓,她的傘便不能成為其保護傘瞭,收瞭,心下略略慌瞭一慌。

住院大樓一樓大廳外的小賣部,還跟從前一樣,老板娘也不曾換。

她買瞭牙刷牙膏之類的生活用品去結賬時,老板娘瞪大眼睛指著她:“咦?你……”

她又慌瞭慌,擠出一個平靜的笑來,“請問多少錢?”

“哦,一共54塊。”老板娘又看瞭她兩眼。

她給瞭錢,說瞭聲謝謝,轉身離開,身後,老板娘還在嘀咕:“怎麼看著那麼面熟呢?”

當然面熟,六年前那個常常來等寧醫生下夜班的姑娘,一晚得在這兒買多少零食吃啊……

忘瞭好。

有時候,“忘”這個技能對世人來說,太難修煉

《聽說你喜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