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節

  我們很喜歡鍾任之在課堂上講述他所親身經歷過的案例。在他的講述中,總有出人意料的結果,足以改變一個人的思維方式。
  這一切,也改變著我對事物所持的觀點:有時看到的,也未必真實!
  自從我回答了鍾任之的問題後,他在課堂上無論提什麼問題,總留給我發言的機會,而我也很珍惜這樣的機會,還經常私下請教他關於法醫專業上的問題。
  鍾任之上課的另一個特點,是喜歡給同學們自由提問和討論的時間,提什麼問題都可以!
  他甚至開著玩笑說,連男女關係的事都可以問,當然前提是要他回答得出來。法醫本來就是一份很俗的職業,俗得無時不在與肉體打交道,或者說法醫眼裡無所謂高雅,亦無所謂低俗!他還說自己回答不出來也沒關係,大家共同學習提高,法醫知識是無所不包的,誰也無法達到無所不知的境界。
  於是,有人帶著點哲學的味道問:「法醫到底應該是什麼?」
  鍾任之說,法醫是地獄的行者,通過汲取別人的苦難來為自己修行!
  「有人說法醫是開在地獄的彼岸花,給黃泉路上的孤魂野鬼安魂指路!但當你們拿起柳葉刀後,會發覺自己並沒有那麼偉大!你們非但無法改變世界,還不得不接受這個世界的苦難。因此我倒更覺得法醫是地獄的行者,解讀苦難,礪煉自己!悟者得道,惑者成魔,幾年或者幾十年後,你們每個人都會發覺自己有了變化!我教不了你們怎麼去做,得道或者成魔,除了你們的修為,也要看你們自已的造化!曾有佛心慧語曰:一個人,不能瞭解生命,生命對他來說是一種懲罰。我不是智者,但我要告訴你們的是,只有那些真正背負別人的痛苦的人,才會功德圓滿!」他說。
  當他講這些話的時候,我坐在課堂上,滿腦浮現的是一個背負著沉重十字架,被人鞭打著押上行刑台的形象。
  有一次我私下問他,在老師和法醫兩種身份中他更喜歡哪一種?他笑了笑,說我的提問本身就存在著問題,喜歡跟去做是兩碼事,很多人做的未必是自己喜歡的。因此,做什麼事都不能用喜不喜歡去衡量,沒有永遠的喜歡,也沒有永遠的憎惡,他倒喜歡在這兩種身份中不斷地交換。
  我有些不解。
  他說:「有些事,到你真正去做的時候才知道。」
  「那麼我該叫你鍾老師還是鍾法醫呢?」我笑著問。
  他想了一下說:「叫我師父吧,因為我喜歡你這個徒弟!」
  我知道這意味著,我和他的關係比一般師生更親密,於是覺得很高興,從那以後便叫他「師父」。多年以後,我才終於明白為什麼對他有著非同尋常的親切感了。——他在某些方面,與爺爺有著很相似的地方!
  師父帶進門。帶我走進法醫這個神秘世界的,是鍾任之。參加工作後,我仍然和他保持著聯繫,除了探討法醫專業裡的問題,也交流著從這份職業得出的感悟。「師父」這兩個字,是帶著一個「父」的,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後來,我在禪市出了事,師父專門抽了一段時間陪我。那時,他已經沒再在公安局上班,而是專職當起了法醫系的老師。他沒向我解釋為什麼,我也沒有問他,因為他說過無所謂喜歡也無所謂憎惡,這樣做應該有他的理由。
  我來北江工作,也是他提的建議。出事後,我沒來由地沮喪,歇斯底里地狂燥,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他對我說,換一個工作環境吧,一切總會過去的,人總要有重新的開始。
  他說,正式調走當老師之前,北江市公安局的領導希望他能推薦一個有能力的法醫接替他。而他推薦了我。當時哥兒們高原也在北江市,勸我換個地方,於是我聽從了他們,工作調動到了這裡。
第七章 祝我生日快樂
  回到住處,洗了澡就上床睡覺。
  原本以為,喝過了酒會睡得很死,不再念及劉嫣。沒想到陳娟的話猶如一根棍子,攪動了我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內心。——睡覺的時候,還是夢到了劉嫣!
  「嗨,生日快樂!」劉嫣笑著對我說。
  我想對她說點什麼,但是一時太過激動,始終沒有說出口。
  醒過來時,我把自己靠在床頭,很遺憾在夢裡沒把自己想說的話說出來,至於究竟要說什麼卻不清楚。
  仔細想想,今天還真是自己的生日!
  既然記了起來,怎麼樣也得跟自己表示一下!
  我爬起床,穿好衣服走出房間。
  原本是想把高原也叫起來的,但他的房間裡鼾聲如雷。我站在外面想了想,沒有去驚動他,於是一個人拿了一瓶酒上了天台,坐在那裡喝了起來。
  那夜皓月當空。經過一天的折騰,眼前的城市終於精疲力盡,在皎潔的月光下沉沉入睡。幾座大樓的窗戶裡不時閃爍著些許燈光,如同夢囈一般。眼前的情景,讓人忽然感覺寧靜明亮了許多,一些原本透著霧氣的事情也漸漸清晰了起來。
  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的每一個生日,都應該是在這樣皎潔的月光下渡過的。
  「謝謝,祝你快樂,也祝我快樂!」我對著天空,舉起手裡的酒瓶說道。
  很多時候,我倒寧願忘了自己的生日。因為記起生日,就會記起劉嫣的父母,記起使劉嫣產生痛苦的根源。——這些會讓我心裡的某個位置疼痛不已!
  在認識劉嫣後的第一個生日,是她陪我渡過的。她說祝我生日快樂!我說謝謝。而事實上,當劉嫣說出她父母的故事後,那個生日我並不快樂。
  或許是觸景生情,劉嫣那天說起了發生在自己六歲生日的事情。——我已經記不清是怎樣開始談及這個話題的了,按理說在那樣的情境之下,決不會談及血腥的場面,但當時確實談及了。劉嫣說本來那個生日應該很幸福。母親答應為她準備一個大大的生日蛋糕,給她做頓豐盛的晚餐。然而當她放學回家,滿懷期待地推開家門時,她對生日、以致對於未來的憧憬被眼前的一切徹底摧毀了!
  她說她當時聽到了一聲驚心動魄的尖叫。但事實上那裡只有她和母親兩個人,母親的嘴巴根本就沒有張開過,而她自己早已無力發出這樣的聲音。但劉嫣很疑惑地說確實聽到了一聲尖叫,或許那聲尖叫發自於她的心裡,最終湮滅在衝出喉嚨之前!——那一刻,她已魂飛魄散!
  「你不會體會一個6歲的孩子看到那樣場面時的心情。」我每每記起劉嫣說到這話時的神情,心裡都不禁隱隱作痛。她的眼神迷離,已經沒有了焦點,彷彿眼前空無一物。她說父親躺在客廳的地面上,滿身染著讓人觸目驚心的鮮紅,地下的血泊已經凝結。母親拿著一把水果刀,呆呆地坐在地板上直到警察趕來。地下的那個男人,已經被她捅了二十多刀,下身的生殖器也被割了下來。
  從那時候起,劉嫣說她會不時聞起腥甜的味道,那令人暈眩的味道充斥著嗅覺細胞,刺得大腦深處某個地方生疼,恍惚中感覺到那居然是自己的身上的氣味!
  當聽著劉嫣的講述時,我突然就走了神。不知怎麼回事,我的腦海忽然浮現出老法醫們講過職業法則:不跟死者的親屬談戀愛!心裡還沒來由地有些發悚。
  法醫職業法則,是法醫們自己總結出來的不成文規定,按老法醫們的說法:是法醫自我救贖的準則,雖不具有強制性,但卻如同上古流傳下來的咒語,違背必遭詛咒!
  而在我看來,與其說是法則,不如說是忌諱。
  法則之一,法醫檢驗時不能帶著感情,必須像被掏空了心肺的冷面殺手。這一法則是對法醫最基本的要求,唯有如此才下得去手。——那一刀一刀切割的可都是血肉之軀!有法醫開玩笑說,那一刻你不能把自己當人,也不能把刀下的物體當人!所以,當你看到法醫快速熟練地解剖屍體時,千萬不要詫異,那個時候,法醫不過是長著血肉的機械手,按著預設的程式操控著手下的物體。一名好的機械手,能把這門活幹得如同行雲流水一般。我所見過的最快速的屍體解剖時間是二十五分鐘。——從剖開屍體、提取心肝脾肺腎等所有內臟組織,到重新縫合好刀口,麻利得幾乎可用「富有藝術感」來形容!
  法則之二,事後感覺屏蔽法則,或者說五覺合一法則。嗅、視、聽、味、觸,人的五大感覺,除了味覺,法醫屍檢時基本會用到其他四種。嗅覺,感覺血腥或腐臭;視覺,洞察每一處異常;聽覺,充斥刀具的霍霍聲和血肉的分裂聲;觸覺,通過手指感受人體組織的柔軟和彈性。感覺屏蔽,不是要閉塞視聽,而是指擯棄不必要的干擾,以利於更好地工作。四種感覺中,視覺是屬於無需直接接觸得來的體驗,而且最直觀,最容易讓人接受,也最容易獲得線索。而其它的感覺,極易引起身體共鳴,讓人身臨其境地一次次遭受不適的痛苦,而且這些感覺,基本上都能夠通過視覺來實現,實無深究的必要,合為視覺一種即可。在我以前的同事中,有一個中年法醫,正是年富力強、其勢可畏的時候,卻說什麼也不願意幹法醫了。原來他老感覺有一股異味,揮之不去,像屍體的腐臭,久而久之便無法正常工作。所以,檢驗完案件現場,除了看到的,其他的體驗都應該「屏蔽」掉。
  法則之三,不能與受害人的親屬談戀愛。這一法則,據說是因為法醫的身份特殊,與受害人親屬相處,只會讓人時刻想起受害人的慘狀,無法釋懷。長此以往,則哀怨漸生,欲罷不能!但因為周圍沒有法醫與受害人親屬戀愛結婚的先例,所以關於此說的正確與否,無法考證。
  關於父親的死狀,劉嫣極不願意多談。但從她所說的二十多刀、下身被割等字眼,足以讓我這個法醫感受到了場面的慘烈。
  劉嫣的母親被抓後,經司法鑒定是精神分裂,不負刑事責任,於是又被放了出來。
  母親在家裡不吃不喝,呆呆地躺了三天三夜。
  劉嫣在叔叔家住了一段時間。直到一天晚上,母親找到她,說要帶她去一個地方。
  劉嫣說她母親原來是準備帶著她投河自盡的,她清楚地記得母親抱著她走到了河中,那晚天下了很大的雨,河水湍急,河風嗚嗚地吹著兩岸,跟催魂似的。
  母親邊淌著河水邊說,嫣兒別怪媽媽,媽媽不想讓你一個人受苦,咱娘兒倆一起走,媽媽會永遠照顧你的!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