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節

  水越來越深,劉嫣說她突然就說了一句:「媽媽我不想死!」
  母親在水裡呆了一呆,突然就放聲大哭起來。
  「那足有十分鐘吧。」劉嫣回憶著,像對我,也像對她自己說,「父親出軌時沒看見她哭,用刀殺了那個負心人二十多刀時,也沒見她哭。那天在河水裡,終於見她哭了,哭得很傷心。……」她說那時候,母親一定在激烈地作著思想鬥爭。
  「媽媽我不想死!」她又說了一句。——一個六歲的小女孩,在那一瞬間已洞察了生死。
  母親終於止住了淚,回轉身朝向了岸邊。然而這時湍急的水流卻攔住了她們求生的去路,母親在河水中一個踉蹌,兩人便被捲入了河中。
  劉嫣死命抓住了母親的衣服,在水裡仰俯沉浮,也記不清倒底喝了多少河水。劉嫣說她那時感覺到了死亡的氣息,河水阻隔了鼻子、口腔——所有能與空氣感觸的器官,缺氧的感覺讓她靈魂出竅飄飄欲飛,時間漫長得像經歷了幾個世紀。
  等到終於停頓下來,劉嫣看到母親將自己卡在一處巖縫裡,雙手緊緊地拽住了她。空氣帶著親切的甜味撲面而來,充盈著劉嫣週身的每一個細胞,她知道自己不會死了!而或許那股氣味,是從母親身上傳來的,因為那個時候,劉嫣看到血從母親的額頭上流了下來,滴到了眼睛裡。不知道流了多少血,母親都沒有放手,直到有人救起她們。那一刻,母親怎麼也不像一個精神分裂的病人!
  那種瀕臨死亡的感覺刻骨銘心,以致於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劉嫣還有窒息的錯覺。
  「所以我算是經歷了生死的人!」劉嫣說道。
  她說那些話的時候,已經全然不記得那天是我的生日了!
  所以那次生日,雖然她開始祝我生日快樂,但我並沒有快樂起來。自那以後,我再不敢提起生日的事,她也像忘了似的,倆人再沒過過生日。到後來,我還真把自己的生日給忘了!
  沒想到今天晚上做夢居然記了起來。
  事實上,每次與劉嫣一起,都讓我有一種無形的壓力。劉嫣不久感覺到了這一點,她對我說對不起,是她的事讓我感到壓抑!我掩飾說沒有的事,只要她在身邊就會讓我很開心。
  「可是,在一起的時候,我都很少看到過你笑過!」劉嫣這樣說。
  「那是因為,我沒見你開心過,所以我也無法開心起來!」我說。
  她看著我,眼神裡流露出些許感動。
  「你已經知道我的職業了,對此有什麼看法?」我想扯開話題。
  「關於哪方面?」她有些不明白。
  我也覺得自己的問題問得有些含糊。——這是和她在一起時常常出現的情況,言不由衷,詞不達意!
  「我是說你介意自己的男朋友是一名法醫嗎?」
  「為什麼要介意?」劉嫣反問道,「職業能說明這個人什麼問題?我是跟人談戀愛,又不是跟職業戀愛!」
  「你不覺得法醫是一種很髒污的職業?」
  「為什麼這樣說?我又沒有潔癖!」劉嫣有些詫異,她想了想說道,「我認為沒有一種事物是骯髒的,所以更沒有什麼骯髒職業的說法!我倒覺得,人的思想才有潔淨和骯髒的區別!」
  她的話讓我稍覺安慰。在此之前,我曾與幾個女孩相處過,當她們知道我的職業之後,無一例外地和我分了手。分手的原因很簡單,和我在一起會讓她們感覺一種看不見的怵懼。
  那時我還沒有意識到,感情潔癖其實比生理潔癖更可怕!
  但自那以後,我時常會想到法醫法則三:不能與受害人親屬談戀愛!
  我想我受到詛咒了!
第八章 關於對死亡的看法
  有人問過我,法醫是怎麼看待死亡的。我無從回答,仔細想想,我還真忽視了這個顯而易見而又無時不刻應該面對的問題。
  怎麼看待死亡的呢?用我們自己的話來說:法醫見過的死亡比見過的美女還要多。溺水死亡的、勒頸死亡的、失血死亡的、顱腦損傷死亡的,高溫燒死的、低溫凍死的、壯年瘁死的,甚至是性窒息死亡的……無法一一歸類描述。唯一相同的,在於那只是別人的死亡,似乎於自己無關切身!經驗豐富的法醫早已見怪不怪,無論老的、少的或美的、醜的,此時只不過是一具靜靜躺在那裡的血肉物體,沒了思想,沒了防備,任人仰俯翻轉,再無高低貴賤之分,只是腐敗著並終將化為泥土。長期面對,已經揣度不出它的本來含義了,解剖刀下,尋求的不過是血肉模糊的一種真相,冰冷冷的事實。如果非得用比喻描述,死亡不過是老天擦了一下鼻涕,或者說剪了一回指甲的過程,雖然不是很正常,但畢竟不過是一次新陳代謝。因此很多時候,在屍體的檢驗現場,經常可以看到旁邊站著一些看客,抽煙、聊天,或者是沒完沒了地打著電話。正因為這樣,法醫在很多人眼裡顯得冷漠、無情,不可交密。
  曾經有這樣一件事,有一個法醫,業務精湛,思路開闊,深得領導的賞識,準備提拔他為刑警隊的隊長,但是在一次特殊的法醫解剖中卻把這件事弄黃了。那次解剖的是很不同尋常的對象——一個突然死亡的重要領導,因為身份特殊,需要弄清死因。在做完解剖後,那個法醫就再沒聽過關於升職的事。很久之後才知道,解剖時,因為已在心裡得出了結論,法醫在現場談笑風生,下手準確麻利,讓在場的其他領導很不舒服:「這個人太冷漠了,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哪一天我死了,他是不是也這樣開著玩笑,『庖丁解牛』一樣三下五除二就把我剖得七零八落?沒有同情心的人怎麼能當領導!」他們說的似乎在理,但其實想來,實無讓人悲痛的理由!無論曾經多麼高貴的軀體,走到生命的盡頭,到最後終究不過是一堆腐肉而已,你無法牽強那是不一般的血肉,更大可不必以此與法醫的處事態度聯繫起來!
  無法否認的是,看法決定著態度。一般說來,當對一件事物麻木後,別說別人,連自己都會懷疑自己對這件事的態度。法醫也是這樣,於是不得不小心翼翼,提醒自己,質疑自己,反覆捫問是否正確?唯恐出現差錯,草菅人命。這似乎就是師父說過的:用別人的死亡,為自己修行。但我似乎並沒有這樣的顧慮,師父說這是自信的表現,他還說自信是一個人的優點,但也可能是缺點。
  我無暇顧念對死亡的看法,不時消逝的生命讓人無法顧及任何的想法,倒是我經常思索推理判斷上的方法,決心總結成理論成果,發表為論文以指導日後的工作。在對見過的所有死亡進行分類總結後,我得出一個結論:當一個人對別人的行為習以為常時,他的潛意識裡是認可這種行為的。反而推之,當你通過思考很快得出別人行為過程的結論時,這個過程就是你意識裡所固有的!因此,根據個人的習慣思維方式,理論上是可以推斷別人想法的,由此,完全可能利用多種場景的數據演算,重建案件現場。反之亦可以得出,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結論正確認識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為了檢驗這種理論基礎,也就是利用自己的思維來判斷別人動機的正確與否,我跟心理醫生討論過這個問題。那個叫張德生的醫生想了好一陣,然後表達了不同的看法,他說按照我所說,能得出殺人結論的法醫就有殺人的動機?或者,心理醫生能夠判斷精神病人的心理狀態是因為他有精神病?顯然不合邏輯!而我認定了這個理,認為這一判斷法則適用於任何人。但後來通過實踐驗證,我有變態傾向!——因為我用自己得出的理論,有一次很快地分析了一起變態殺人案,分析得準確無誤。
  雖然是這樣,我並不驚慌。變態也是一種存在的狀態,關鍵在於,你沒有把這種狀態堂而皇之地當作常態並付之以行動,它只是處在一個陰暗的角落裡獨自發霉、腐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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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我接到潘雲的一個電話,他要我和李智林馬上趕到一處河邊。在那裡發現了一具女屍!
  趕到現場時,發現屍體是臥在河灘上的,渾身赤裸,除了腳上穿著一雙鞋子,沒有其他任何隨身物品。
  司馬雨正拿相機拍著照片,董建國則站在一旁,和他保持了一段距離。
  看著他倆拉開距離的樣子,旁邊的人就有些忍俊不禁,這其中是有典故的。
  法醫屍檢時,除了拍照的技術人員,其他人一般不喜歡站在旁邊。屍體新鮮時,那種異常的血腥味道刺得人鼻腔發痛;腐敗時,強烈的臭味更能充斥著人的每一根神經。我認為,人的身體是可以相互感應的,彼此有著兔死狐悲的強烈排斥,也只有這樣,那種味道才會顯得如此怪異!沒有人願意靠近是很正常的事!而董建國與司馬雨相互之間的敬而遠之,是因為一次出現場檢驗一具河飄時發生的一件事。——
  那天下大雨,北江河裡發現一具河飄兒,已經高度腐敗。雨水沖刷著屍體,對去掉屍臭起到了一些用處,但還是不能完全去掉那種難聞的氣味。我們幾個法醫技術人員搭了一個簡易的帳蓬,將河飄兒保護在了帳蓬裡,準備詳細檢查屍體情況。當時的現場很泥濘,我們準備不足,皮鞋及褲腿上沾滿了黃泥,特別容易滑倒。經過檢查,屍體沒有明顯的外傷痕跡,初步判斷是意外死亡。對於偵查人員來說,這具河飄兒就沒被當作一回事了,只任由我們法醫和照相的技術人員例行公事處理一下便完事。我和李智林檢查著屍體的表面情況,司馬雨拿著相機站在屍體旁拍攝,而董建國和幾個偵查人員則站在旁邊聊天。董建國不時地問司馬雨怎樣了,完事了沒有。當時雨下個不停,司馬雨見到董建國站在旁邊沒有幫忙,還不斷催促,有些不耐煩,於是回答得有些不客氣。董建國針鋒相對,對其他人開玩笑說,司馬隊長覺得今天的屍體很有「味道」,有些捨不得離開了。剛好這時,司馬雨站在河飄兒旁邊立足不穩,滑了一跤,一下子就按在了河飄兒的臉上,雖然戴了手套,還是粘了一手的腐肉。董建國和其他人見狀,哈哈大笑起來,董建國還說:「大伙這麼多人,讓司馬隊長一個人佔了便宜!」司馬雨氣惱他們幸災樂禍的樣子,用力甩起雙臂把手上的東西抖得四濺。旁邊人見狀,趕忙躲瘟疫般四處逃開。只有董建國還在大笑,沒有防備。當他覺得什麼東西飛濺了過來時,已經躲閃不及,感覺有東西粘在了臉上。只見他頓時像被電擊中一般,扔掉拿在手裡的雨傘,渾身不住地亂晃,然後抬頭用雨水沖洗,還不停地用力抹著臉。旁邊的人笑聲更大了,有人悄聲說董隊長肯定吃到肉了!慌亂了一陣後,董建國認為司馬雨是故意的,握著拳頭上前就要揍他。其他人見了,忙將他勸阻了下來,但又不敢靠近他,只是用著雨傘將他隔開。董建國見大家不敢近身的樣子,顯得更氣了,但又不好再發作。
  自那以後,只要勘查有屍體的現場,董建國就不敢再靠近司馬雨。
  女屍沒有衣褲,雙手被反捆,赤裸著身子仰臥在地上,只有腳上穿著一雙鞋子。
  顯然兇手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把死者身上的所有物品全部拋棄了,連衣服也沒有留下!這是同類案件中出現得比較多的現象,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阻止警方調查死者的身份,從而找到破案線索。這同時也意味著:發現屍體的現場不是兇案發生的現場,而是殺人後拋屍至此的!其他情況也說明了這一點。——死者朝上的胸前有淤積狀的屍斑,且鞋子的底部並沒有粘上河灘上的泥沙。
  本案更為惡劣的是:女子死得很慘,胸部被人割掉,臉被銳器劃了很多傷口,已經看不出本來的模樣了!
  「什麼人幹的,下了這麼大的恨手!」李智林嘟囔了一句。
  我們先仔細檢查了死者的鞋子,那裡的鞋底上粘著一塊貼著棉花的膠帶,棉花上還有血跡,看起來顯然是醫用的物品。緊接著我們檢查了女屍的頭髮、口腔、耳朵、手掌……,以及其他所有可能隱藏物證的地方。死者的頭髮和口齒間粘有幾根細小的白色纖維。在被割胸的位置,刀痕連貫,邊沿整齊,看來凶器很鋒利。傷口的邊沿,有一排殘缺的齒痕。從胸口流下的柱狀血跡掠過齒痕,延向背部,最後終止於肩胛位置,蛇一般讓人觸目驚心!死者的手背有著細小的針眼,雙手的指甲有所變形,向上翹起。我讓拍照的技術員把這一切拍了下來,然後用剪刀將指甲剪了下來,以備檢驗。——如果受害人與兇手有過搏鬥,指甲裡就有可能留下兇手的皮膚組織,這是很重要的生物證據。
  受害人被捆綁的雙手是必須要仔細觀察的,這裡可能透露出更多的信息。捆綁的繩子是一根白色的紗線,我蹲在那裡,認真地看了一會兒,然後讓司馬雨拍下了照片。
  最後,我把目光停留在死者胸前的屍斑上,那裡的一處方形印痕讓我很感興趣。我讓李智林拿來尺子,在印痕上仔細量了量。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