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時光

再來談談我人生的起點——我出生的時候。我是在切爾寧街6號出生的,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父親有一次告訴我,個體心理學創始人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博士,曾在切爾寧街7號,也就是我家斜對面住過一段時間。這麼說來,第三維也納學派——意義治療的誕生地和第二維也納學派——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的誕生地可以說是近在咫尺。

布拉特街在我們街區的另一面,沿著這條街走一小段,就到了奧地利第二國歌的誕生地,也就是小約翰·施特勞斯創作《藍色多瑙河》的那棟房子。

意義治療的最初構想是在我出生的房子裡形成的,而其成書則是在我回維也納之後所住的另一所公寓裡。由於我的工作室位於整套公寓的一個半圓形的角落裡,再加上我著書過程中所遇到的諸多“陣痛”,所以我將其戲稱為“半圓產房”。

我3歲時就立志長大後成為一名醫生,這大概讓我父親覺得很高興。那個時候,孩子們普遍流行的職業理想是船員或軍官,而我很容易地就將自己的醫生夢想與之結合起來,一會兒希望將來成為船醫,一會兒希望成為軍醫。不過,除了醫療實踐之外,我小時候還對研究工作頗感興趣。記得4歲時,有一次我對母親說:“媽媽,我知道藥是怎麼發明出來的了!我們只要找來一些想要自殺又剛好生病的人,給他們各種各樣的吃的喝的,比如鞋油、石油之類,如果他們活下來了,就表示我們發明了治療他們疾病的新藥了。”可是即使這樣,現如今我的一些批評者還說我缺乏實驗精神!

大概也就是在我4歲那年,有一天晚上快入睡時,我突然被腦海中出現的一個念頭嚇壞了——我想到有一天我也會死。此後,讓我用一生的時間苦苦思索的,不是對死亡的恐懼,而是這麼一個問題:既然生命如此短暫,那它的意義何在?最後,我終其一生探索得出的答案就是: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死亡本身讓生命變得有意義。最重要的是,生命的短暫並不會抹殺它自身的意義,因為過去的事情並不意味著永久的消失,而是被保存起來——過往的一切在消逝之前,就被保存在了“過去”。我們的一切所作所為、所學所感,都被存放到“過去”之中,任何人、任何事都無法使它們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我的童年有兩件沒能實現的心願:我想成為童子軍,並擁有一輛自行車,可是這兩件事都因為一戰的爆發而成為泡影,令我憂傷不已。不過,那時還有一件我連想都不敢想的事,卻出乎意料地實現了:在城裡公園和遊樂場的幾百個小孩裡,有一個公認最強壯的小孩和我摔跤,卻被我用“肘擊鎖頸”式功夫撂倒在地。

在我稍大一些時,我一直想寫個短篇故事,情節是這樣的:有個人弄丟了自己的筆記本,找得快發瘋,後來有人撿到並還給他,不過這個拾金不昧的正派人卻很想知道,那筆記本的日曆上有些奇怪的標記到底是什麼意思。最終真相大白,原來這是一些提示性標記,用來提醒筆記本的主人一些特別幸運的“個人紀念日”。譬如在7月9日這天的日曆上標記著“布爾諾火車站”,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是說,有一年的7月9日這天,當時他只有兩歲,在布爾諾火車站的站台上,他趁著父母不注意爬到火車鐵軌上一列待發的火車前,直到火車離站的汽笛響起,他的父母才看到他。他父親迅速地把他從鐵軌上抓上來,就在這時,火車開動了,真是太幸運了!謝天謝地我如此安排情節,因為這個小孩其實就是——我自己。

童年時我有一種備受保護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自然不是通過哲學思考獲得的,而是來自我生活的環境。大約在我5歲那年——這件事我認為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那時我們在海恩費爾德(Hainfeld)消夏,一個陽光燦爛的早晨,我半夢半醒,雙眼還未睜開,心中忽然被一股無法言喻的愉快神聖的情感所充盈,感覺自己被保護、被珍視。當我睜開雙眼時,看見父親正站在我面前,彎下腰對著我微笑。

再來說說我的性成長。我很小的時候,有一次我們一家到維也納森林公園遊玩,路上我和哥哥撿到一沓明信片,上面印著些色情圖片。我倆對此既不驚喜也不惶恐,只是不明白為什麼母親氣急敗壞地把它從我們手中搶過去狠狠撕掉。

後來,我大概8歲時,“性”被籠罩上一種秘密的色彩。這得怪我家裡那個活潑漂亮的女傭,她有時會向我和哥哥(單獨或一起)展示她的身體。比如,她會躺在地板上假裝在睡覺,然後誘惑我們和她玩這種遊戲。事後她總是再三叮囑我們,這件事情絕不能讓父母知道,它是我們三個人之間的秘密。

之後幾年,每當我做錯了什麼事(當然,我指的是與性無關的錯事),都會很害怕,因為家裡的女傭經常晃著食指警告我說:“小維克,要聽話,不然我就把你的秘密告訴媽媽!”這句話就足夠讓我乖乖的了——直到有一天,我聽到母親問她:“那秘密到底是什麼?”女傭回答:“噢,沒什麼,只不過是他偷吃了點兒果醬!”所以,我說她一直警惕我會走漏什麼風聲,絕不是空穴來風。

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我對父親說:“爸爸,我沒跟你說過,瑪麗昨天帶我去布拉特街坐旋轉木馬了,對不對?”我想用這種說話方式來表明我要保守秘密。想想看,如果有一天我這樣說:“爸爸,我沒跟你說過,我昨天摸了瑪麗的身體,是不是?”

後來終於有一天,我開始弄明白性與婚姻的關係,不過那時我還不清楚性與生育之間的聯繫。那時我已經上中學了,我告訴自己,如果我結婚了,不會在晚上的時候直接睡覺,因為我不想錯過“好事”——那件大家稱之為“同床共枕”的事。我心想,大家真的會那麼笨嗎?會笨得直接上床睡覺而錯過那麼美妙的事情?我對自己說,一定要清醒地享受這件事情。

另一次,我們一家在波滕施泰因(Pottenstein)避暑,有一個女老師和我父母是朋友,就常常過來陪著我們這些小孩子。她戲稱我為“思想家”,可能是因為我喜歡向她提問,而且總是不斷地冒出新的問題,沒完沒了。當然,我認為我當時並不是什麼偉大的思想家,不過倒可以說是一個在思想上刨根問底的探索者。

也許可以稱為苦思,或者說得好聽一點,可以稱為蘇格拉底式的自省,不管怎樣,我小時候,每天早上在床上吃過早飯——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喝過咖啡之後,總會花幾分鐘時間思考人生的意義,特別是接下來這一天的意義,或者更確切一點,這一天對於我的意義。

這讓我想起了在泰雷津集中營的一件事:一個來自布拉格的大學講師給我們幾個同行做智商測試,結果顯示我的智商水平高於平均值。這個結果讓當時的我很沮喪,因為如果我在外面的話,還能利用自己的智商優勢有一番作為,可是如今我被關在集中營裡,這一切就變得毫無意義。

說到智商,每當我聽到別人有一個新想法,而那其實是我早就想到的,我就會覺得很好笑。但這種情況也不會讓我感到不自在,因為在我看來,這些成果我輕而易舉就可以得到,而別人卻是費了很大心血才取得的,所以他們將自己的辛勤勞動成果發表,並因此成名,都是順理成章的。實際上,就算有人因我的想法而獲得諾貝爾獎,對我來說也無所謂。

《弗蘭克爾自傳:活出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