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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深挖内幕

这一章,作者将引领大家,回首过去,从被隐藏的历史细节中、从褪色的画面中、从历史见证者的回忆中、从纷乱交错的事件中,深挖那些尘封已久的历史内幕,还原焦点人物的真实面目,让读者感受一个更加接近事实的观点。

府院之争

我们有不少的历史爱好者都隐隐约约听说过这么一个历史名词:“府院之争”。但是,也许有一些朋友并不知道这个词语的意思,更不知道与之相关的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

所谓“府院之争”,其实就是指“总统府和国务院的斗争”,它说的是这么一个历史事件:1917年春夏之交,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开除了国务院总理段祺瑞,段祺瑞心怀不服,怂恿军阀张勋带兵入京,武力驱逐了总统黎元洪,段祺瑞得以恢复总理职位并重新执政。

这么一件事,在我们中国的近代史上,叫作“府院之争”。那么,中华民国的大总统黎元洪,为什么要开除国务总理段祺瑞呢?关于这件事情的始末,诸位不妨听笔者一说。事情要从袁世凯之死说起。1916年 6月 6日,筹办帝制不成被迫宣布“暂缓洪宪”的中华民国大总

统袁世凯,在病床上一命呜呼。袁世凯病死之后,中华民国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而总理之位,则由众望所归的北洋巨头段祺瑞上台担任。黎元洪当上大总统之后,宣布恢复此前被袁世凯废除了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简称“恢复约法”。什么叫作“恢复约法”?原来,由革命党人制订并于 1912年 3月 11日 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此前被袁世凯废除了,南方革命党人对此愤愤不平、耿耿于怀。袁世凯死后,黎元洪宣布“恢复约法”,以期安抚革命党人并试图缓解国家南北分裂的态势。

黎元洪“恢复约法”的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宪法由国会制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

这一条规定的意思是说在《中华民国宪法》还没有制订之前,《临时约法》就是有效的。朝野各界人士行事,仍然需要接受这部《临时约法》的约束。

众所周知,自从 1912年民国成立,直至 1916年袁世凯病死,中华民国一直没有制定出一部正式的宪法。

恢复约法之后,黎元洪和段祺瑞开始合作“当家”,但是不料,这个“黎段班子”刚刚搭伙不久,就闹出了矛盾,缘由主要是两件事:

第一件事:撤换国务秘书徐树铮;

第二件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首先说说第一件事:撤换徐树铮。

徐树铮是谁?徐树铮是当时的“国务院秘书长”,他是国务总理段祺瑞的头号幕僚。徐树铮这人有个毛病:飞扬跋扈。徐树铮日常所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拿一堆政府文件闯进总统府,往大总统黎元洪的办公桌上一搁,喊黎元洪签名。

为什么政府文件要找大总统黎元洪签名呢?因为依照《临时约法》第三十一条:“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

也就是说依照《临时约法》,政府的决议、规章、法令,尽管并不需要黎元洪事前参与讨论,但是需要黎元洪签名发布。日子长了,徐树铮就瞧不起这个大总统黎元洪,徐树铮认为:所谓“大总统”,其实不过是一个橡皮图章,国务院里的一班国务员讨论出台的政策,总统不过问,只负责签名,所以徐树铮瞧不起黎元洪。

徐树铮瞧不起大总统黎元洪的一个典型表现是,有时候黎元洪在签名之前问他:“这个政府决议是怎么回事?”徐树铮往往是这样回答的:“不知道。你只管签名就行,别管太多。”

这样一来二往,黎元洪就对这个徐树铮产生了强烈的反感。终于有一天,失去耐心的黎元洪向国务总理段祺瑞摊牌了:徐树铮这人太傲慢了,我受不了,请你给换一个,否则我就不给你签名。

黎元洪提出撤换徐树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他的依据是《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重点是前面一句“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依据这一条,黎元洪认为:自己有权撤掉徐树铮。徐树铮不是“国务员”,而只是一个普通的“文武职员”,依照约法,总统是有权撤换他的。

可是,国务总理段祺瑞不同意。

段祺瑞为什么不同意呢?首先这个徐树铮啊,他是段祺瑞的铁杆军师、心腹幕僚、得力干将。段祺瑞实在是不愿意换掉他。其次呢,段祺瑞认为大总统不应该插手国务院的人事任命,否则一旦开了这个先河,自己身为国务总理,日后就丧失了人事权,自己喜欢的人不能用,而只能用总统指定的人,这成什么体统呢?

大总统黎元洪坚持要撤掉国务秘书长徐树铮,而总理段祺瑞则不同意,总统和总理两人就闹出了不愉快。这下怎么办呢?后来,元老徐世昌出面来调解了。

徐世昌劝段祺瑞:何必因为一个小小的秘书长而破坏了和大总统的关系呢?换一个吧,不是个事儿。

在徐世昌的劝说下,段祺瑞妥协了,他撤掉了徐树铮,换上了张国淦,但是与此同时,段祺瑞通过徐世昌对黎元洪作出了这样的声明:“这次我是迁就大总统,下不为例,日后不能再干涉我用人。”

黎元洪要换人是换成了,谁会甘心在自己的堂堂总统府内受一个小小国务秘书的“欺负”?这下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可是,段祺瑞与黎元洪的关系,也开始破裂了。接下来,又发生了一件事,在这件事上,黎元洪和段祺瑞两人都拒绝妥协、因而最终走到了撕破脸皮的地步。

这件事就是:中华民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

在当时,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打了三年了,段祺瑞这个人有眼光,他这时看了出来:德国终将战败,协约国终将打赢。因此,中华民国应当抓住这个时机、不再隔岸观火,而应当果断参战,站到协约国一边。

为什么要中国参战呢?段祺瑞认为:中国是个弱国,背负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例如割给德国的“胶州湾租借地”,就有待收复。而中国一旦参加协约国阵营、为一战做出贡献,不但胶州湾能立马收回,而且在战后议和的过程中,中国也能赢得各国的尊重,因而有望“乌鸡变凤凰”,在世界秩序的重新洗牌中,中国可以获得崭新的筹码,甚至有可能从此“由弱转强”。

所以,总理段祺瑞他主张参战。不得不承认,段祺瑞有他主张参战的道理。

但是,大总统黎元洪反对参战。黎元洪反对参战的道理也是响当当的:“所谓第一次世界大战,只是一场欧洲人狗咬狗的战争,与我们中国人无关,我们为什么要参战?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陷中国人民于战火之中?万一德国战胜了呢?到时会怎样?到时候德国就会对中国展开疯狂的报复,连灭了咱中国都有可能!”

所以,黎元洪他坚决反对参战。不得不说,黎元洪的道理,大体上也是能够成立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总理主张参战,总统反对参战。问题来了:谁说了算?

大总统黎元洪认为:是他姓黎的说了算。他的理由是什么呢?黎元洪的

理由是《临时约法》的两条相关规定:

理由一,《临时约法》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依据这一条,黎元洪认为:你段祺瑞要我宣布参战,可以,但是你必须要先经过参议院开会讨论通过。

理由二,《临时约法》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依据这一条,黎元洪认为:我是堂堂大总统,你段祺瑞不过是个国务员,国务员是辅助大总统的。我才是主人翁。

所以,黎元洪认为:我自己才是中国的主人,你段祺瑞不过是我的助手,参战不参战,不能由你姓段的说了算,而是由我说了算,至少也要经过参议院的同意。

那么段祺瑞呢?段祺瑞对《临时约法》又是怎么理解的呢?

其实段祺瑞也知道:对一个外国宣战,是一个国家的大事,依照《临时约法》,无论是总统还是总理,都没有权单独决定,谁有权决定呢?参议院有权决定。

可这段祺瑞毕竟是武夫出身,他顽固地认为,参加一战是救国的头等大事,哪怕不择手段,我也要将它办成。

于是,段祺瑞将一大帮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军阀喊到北京来,组成“督军团”,对国会施加压力。与此同时,段祺瑞还让手下组织一些乞丐、无业游民,在国会周围聚集、转悠转悠,高喊口号,要求参战,这批人美其名曰:“公民团”。

大总统黎元洪见段祺瑞如此“胡闹”,忍无可忍之下,遂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免掉段祺瑞国务总理的职位。

这个决定不得了。段祺瑞不服。为什么不服呢?段祺瑞不服,有他不服的理由。

首先,《临时约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实话实说,这条规定是有争议的。它仅仅规定“任命国务员需要参议院同意”,但是“撤免国务员”呢?需不需要参议院同意?没有明确规定。段祺瑞完全可以据此认为:依照立法的本意和理所当然的逻辑,你总统要撤我,也需要经过参议院的同意。

其次,《临时约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这条规定的本意是说:总统每发布一个命令,都需要国务员副署才能生效,那么问题来了:总统撤免总理,这个是不是“命令”?如果是,那么这个“命令”,需不需要总理(国务员)副署?——说得更明白一点,段祺瑞的看法是:依照《临时约法》,你大总统可以开除我,但是你需要经过我的同意——细细想之,有些荒唐。

这还不算。对段祺瑞有利的还有一条。《临时约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大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覆议一次。”依据这一条,段祺瑞也完全可以理解为:你大总统要开除我?可以,但是须经过参议院对我进行弹劾,而且还必须允许我申请复议一次。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实是一部有歧义、不完善、不严谨的约法。这样的约法,恐怕无论是换了谁上台当家,总统和总理都难免要闹出矛盾,因为这里的问题十分明显:总统和总理的职权划分模糊不清。

我们俗话说:一个乌龟不能有两个脑袋。一般的政治决策机构,委员为单数,例如七人、九人、十一人,投票解决问题,总有多数胜出,但是如果一个乌龟有两个脑袋,一个脑袋说向东,另一个脑袋要向西,那就只能掐架了。所谓“府院之争”,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当然,有的读者也许会说:《临时约法》的咬文嚼字之争,不过是表面现象,当时的武夫争权夺利,才是问题的本质。这样说也许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历史上还有第二次“府院之争”——黎元洪下台之后,新总统冯国璋和段祺瑞还是闹得不愉快,症结还是在于这一点:总统和总理的权力划分存在争议——这是后话。

那么为什么在《临时约法》里,总统和总理的职权没有界定清楚呢?其

实是因为这部约法是由革命党人制订的,它最初设计的主旨是在于钳制袁世凯,防备其独裁,因此,革命党人在一开始就故意给袁世凯(临时大总统)设定了诸多的限制。可是人们万万没有料想到的是,袁世凯死后,这部既不严谨、不完善的《临时约法》,成了中国内乱的一个原因。

黎元洪开除段祺瑞的总理职务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很熟悉了:段祺瑞怂恿军阀张勋出兵北京、武力推翻了黎元洪。事后,段祺瑞复职总理。

段祺瑞复职之后,深感《临时约法》之害的他,果断宣布废除这部《临时约法》,但是,广州的孙中山不服,他要“保护约法”,并以此为旗号,举兵讨伐,这就是后来大家都知道的——“护法运动”。

历史就是这样,一环扣一环,凡事皆有原因,凡事也都有其结果,历史上每一个小小的事件,假以其他的因素,都有可能会引发另一件历史大事,这就是我们大家平时所说的——“蝴蝶效应”。

沙俄贿赂李鸿章始末

近年来,中国的网络、影视界、出版界都有不少赞美李鸿章的作品出现。李鸿章这个曾经被钉在“卖国贼”耻辱柱上的人物,最近似乎有了“平反”的迹象——据说他是一个勤勤恳恳“裱糊匠”的新形象。

人们对李鸿章的新评价,似乎跑到了另外一个极端——例如传闻李鸿章“在病床上为爱国吐血身亡”之类的赞美文章,屡见不鲜。

今天,笔者忍不住来泼一盆冷水了——请不要矫枉过正——真实的李鸿章,其实既不如传统评价的那么“妖魔化”,也不如最近一些“平反”文字所描绘的这么“伟大”和“正确”。

我所认为的事实真相是,李鸿章在表面上,似乎是一个清朝的忠臣,但是在更真实的层面,李鸿章可能是一个贪官。李鸿章具有两面性。在处理国政的时候,李鸿章往往在“忠臣”和“贪官”之间摇摆不定,有时候更是难免挣扎一番。

要人们理解一个“忠臣”和“贪官”的混合体,也许确实有点困难。但是,人性往往是复杂的。李鸿章也不能例外。

毋庸讳言,李鸿章的确在马关谈判、庚子谈判等诸多国家大事当中,呕心沥血,兢兢业业,力挽狂澜。因此,对于大家所耳熟能详的“忠臣”李鸿章,我就不再赘述了。在本文,我给大家讲讲李鸿章收受俄国人重金贿赂的一个真实故事。

时间要回到 1897年底。

那段时间,沙皇俄国急需在远东寻找一个“不冻军港”,作为俄罗斯帝国舰队在冬天的停泊地点——他们瞅上了旅顺和大连这两个地方。1898年初,沙俄政府派出璞科第等办事人员,找到大清重臣李鸿章,开展关于此事的谈判。

在谈判的过程中,沙俄办事人员璞科第对李鸿章说:“只要你说服你们的朝廷和我们签约,将大连、旅顺租借给我们俄国,我们会给你 50万两银子的报酬。”

李鸿章得到这一笔“业务”,很高兴,立马上奏折,四处奔走,并说服了朝廷同意将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事成之后,沙俄办事人员璞科第, 给李鸿章送去了 50万两银子的重金贿 赂——李鸿章笑纳了这笔巨款。50万两银子,等于现在的多少钱?如果以一两银子约等于今天人民币 200元的购买力推算,50万两银子,则约等于今天人民币一亿元的购买力。一个亿。李鸿章办一件外交事务,可以收一个亿!?这件事,在中方的史料里面,当然找不到记录——李鸿章打死也不会在任何文字里留下自己收受黑钱的记录。所以,有关这件事的史料,只能到外方的文字记录里面去找。天网恢恢,沙俄当年的财政大臣维特伯爵在他所著的《维特伯爵回忆录》中,记录了这件事:李鸿章收受了沙俄政府 50万两银子的贿赂。

维特伯爵是当时沙俄政府的财政部长,这笔钱是经过他批准的,所以,他很清楚这件事。再者,假设这件事不存在,维特伯爵完全没有必要在自己的回忆录里面捏造这样的一个谎言——因为捏造这样的谎言,对他没有任何的好处,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当然,从做学问的角度来看,《维特伯爵回忆录》的记录尽管合情合理,但毕竟是一份孤证,恐怕还不能作为结论的依据。于是,我们需要别的史料来进行佐证。

所幸近代史史料浩如烟海,只要耐心找,还是能找到的。

让我们来读一读另一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于 197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卷第二分册。在这册史料的第 103~104页,我们可以找到更多确凿的证据。

这册史料收录了俄国当年驻北京外交人员的一系列电报,其中包含了亲手交钱给李鸿章的沙俄办事人员璞科第拍回莫斯科的一份关键电报,在他的这份关键电报里,璞科第清清楚楚地写明了:李鸿章收受了自己50万两白银。

这一系列电报有四份,我们先来看第一份:

(一)1898年 3月(俄历)9日(公历 21日),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财政大臣密码急件。

今天我得到代办的同意,和李鸿章及张荫桓作机密谈话,允许他们,假如旅顺口及大连湾问题在我们指定期间办妥,并不需要我方的非常措施时,当各酬他们银五十万两。两位大臣均申诉自己的地位非常艰难并述及官吏阶级激愤心情。向皇帝上了无数申请书,勿对我国要求让步。明天两位大臣都将向皇帝做报告。中国驻伦敦公使电总理衙门称,英国外交部对其声明,英国对我国的要求甚不表同情。

璞科第 无误 文书 巴兹特涅耶夫

这份电报写得很明白:俄方允诺给李鸿章贿赂并要求租借旅顺和大连,李鸿章答应向光绪皇帝疏通一下。

我们再来看第二、第三份电报:

(二)内廷郎巴夫洛夫密电 1898年 3月(俄历)9日(公历21日)

与璞科第一起非常秘密地允许李鸿章及张荫桓,如协议不迟于 3月 15日(公历 27日)签字,而我方也不必采取紧急措施时,则各酬银五十万两。

(三)内廷郎巴夫洛夫密电 1898年 3月(俄历)12日(公历 24日)

允许的报酬起了应有的作用。李鸿章与张荫桓显然已使其他大臣及亲王等对此发生兴趣。

希望在 3月 15日签订条约以后即迅速支付所允款项,请将此事命令璞科第。

这两份电报表明:李鸿章在得到俄方送钱的允诺之后,办事很积极,开始着手说服清廷的中央大臣以及一些亲王,同意将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

我们来读最后一份电报:

(四)1898年 3月(俄历)16日(公历 28日)七等文官璞科第由北京致财政大臣密电

今天我付给李鸿章五十万两(按北京习惯所用市平银重量),计值四十八万六千两(按银行所用公砝两重量折算);李鸿章甚为满意,嘱我对您深致谢意。同时我当电告罗启泰。我没有机会将款交给张荫桓,因为他非常小心。

璞科第 无误 文书 巴兹特涅耶夫

这份电报最为关键。在这份关键电报里面,沙俄办事人员璞科第,亲手交给了李鸿章 50万两的白银。李鸿章收钱之后,十分高兴,当场向俄方表示感谢。

请大家注意璞科第给李鸿章送钱的时间:1898年 3月 28日。我们后世人知道,中俄《旅大租地条约》签订于 1898年 3月 27日。也就是说在签约的第二天,俄国人就给钱了——十分“守信用”。

说到这里,请允许笔者对此事的过程,来一个梳理,如下:

1.1897年底,俄国瞅上了旅顺和大连。

2.1898年 3月 21日,俄国人璞科第要求李鸿章说服清廷将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事成之后,俄国允诺向李鸿章支付50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3.1898年 3月 24日,李鸿章说服朝廷,将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

4.1898年3月27日,李鸿章代表大清国,和俄国签署《旅大租地条约》,将旅顺、大连租借给俄国,租期为 25年。

5.3月 28日,俄国办事人员璞科第,如约支付给李鸿章 50万两白银的报酬,李鸿章十分高兴,连连道谢。

这就是李鸿章在办理外交事务的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受俄国人巨额钱财的历史事实——当然了,是否存在这种可能:璞科第在电报中撒谎了,他自己私吞了 50万两白银,而没有真正付给李鸿章——存不存在这种可能呢?平心而论,从理论上来讲,是可能的,但是我们搞历史研究,一切猜想都需要证据——如果将来历史学界挖掘出来璞科第私吞 50万两白银的证据,也许本文所讲的论点会被推翻——但是,李鸿章死后,留下租界洋楼好几幢以及金银一大批,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些钱难道都是合法工资所得么?

当然,假如李鸿章能起死回生,他也许会这样为自己辩护:“当年中国受到日本和德国的觊觎,我引俄国海军到旅顺、大连来,是为了抗衡日本和德国,是为了请俄军来保护我们大清——也就是说,你别看我收了人家俄国人50万两白银,可是就《旅大租地条约》这份条约而言,它不但有利于俄国,而且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有利于我们大清国!”

李鸿章倘若要这样为自己辩护,也许有他的道理,也许没有道理——但是,这个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话题,因此,笔者在此无意深入探讨。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无论条约是否有利于大清国,但身为大清国重臣,办理外交事务,收受外国巨额贿赂,都是不对的——这一点,恐怕是李鸿章所无法否认的。

换句话来讲:李鸿章也许是个忠臣,但是,他同时应该也是一个贪官。他收钱的时候,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人家俄国人——而且不止一个俄国人,在他们内部的电报中,将这件事,用白纸黑字给记录了下来。

天网恢恢——该暴露的,迟早还是会暴露——你可以在一段时间里,欺骗所有人;你也可以在所有的时间里,欺骗一部分人。但是,你绝对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里,欺骗所有的人。

行文到最后,就让我们来看看,李鸿章和俄国人当年所签署的这份“佣金”为一个亿的《旅大租地条约》都是些什么内容。

《旅大租地条约》

一八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六日,俄历一八九八年三月十五日,北京。

大清国大皇帝、大俄国大皇帝欲更敦两国盟谊,互筹相助之法,为此,大清国大皇帝派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李鸿章,尚书衔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为全权大臣;大俄国大皇帝派驻华署理全权大臣内廷郎巴夫洛夫为全权大臣。该大臣等各以所奉全权之据视为妥协,商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为保全俄国水师在中国北方海岸有足为可恃之地,大清国大皇帝允将旅顺口、大连湾暨附近水面租与俄国。唯此项所租,断不侵中国大皇帝主此地之权。

第二款 因以上缘由所租地段之界,经大连湾迤北,酌视旱地合宜保守该段所需应相离若干里,即准相离若干里,其确切界限以及此约各项详细,俟此约画押后,在圣彼得堡会同许大臣即刻商订,另立专条。此界线商定后,所有划入租界线内之地及附近水面专归俄国租用。

第三款 租地限期,自画此约之日始,定二十五年为限,然限满后,由两国相商展限亦可。

第四款 所定限内,在俄国所租之地以及附近海面,所有调度水、陆各军并治理地方大吏全归俄官,而责成一人办理,但不得有总督、巡抚名目。中国无论何项陆军,不得驻此界内。界内华民去留任便,不得驱迫。若有犯案,该犯送交就近中国按律治罪,按照咸丰十年中、俄约第八款办理。

第五款 所租地界以北,定一隙地。此地之界,由许大臣在圣彼得堡与外部商定。此隙地之内,一切吏治全归于中国官,唯中国兵非与俄官商明,不得来此。

第六款 两国政府相允,旅顺一口既专为武备之口,独准华、俄船只享用,而于各国兵、商船只,以为不开之口。至于大连湾,除口内一港亦照旅顺口之例,专为华、俄兵舰之用,其余地方作为通商口岸,各国商船任便可到。

第七款 俄国认在所租之地,而旅顺大连湾两口岸为尤要,备资自行盖造水、陆各军所需处所,建筑炮台,安置防兵,总设所需各法,借以着实御侮;并认以己资修养灯塔以及保航海无虞之所需各项标志。

第八款 中国政府允以光绪二十二年所准中国东方铁路公司建造铁路之理,而今自画此约日起,推及由该干路某一站起至大连湾,或酌量所需,亦以此理,推及由该干路至辽东半岛营口、鸭绿江中间沿海较便地方,筑一支路。所有光绪二十二年八月初二日中国政府与华俄银行所立合同内各例,宜于以上所续支路确切照行。其造路方向及经过处所,应由许大臣与东方铁路公司议商一切。唯此项让造支路之事,永远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

第九款 此约自两国全权大臣彼此互换之日起举行。此约御笔批准之本,自画押后,即刻在圣彼得堡互换。兹两国全权大臣将此约备中、俄二国文字各二份,画押盖印为凭。两国文字校对无讹,唯辩解之时,以俄文为本。此约在北京缮就二本。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六日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十五日

“张勋复辟”背后的阴谋

近代史上的事情,黑幕重重,“张勋复辟”这件事,也不例外。张勋这个人在中国近代史上,扮演了一个“坏人”的角色,可是从第一手史料中,我们却能读出来一个不一样的张勋,原来,在段祺瑞和黎元洪的政治斗争中,忠勇有余、谋略不足的张勋是被利用了,而且还背了将近一百年的黑锅……

1917年,民国六年,也是清廷倒台的第六年。

这一年的 7月 1日,北京城中,突然几乎家家户户都挂出了消失了六年之久的大清国国旗——龙旗。清朝,在灭亡整整六年之后,在“忠臣”张勋的武装扶持之下,复辟了!

可能有一些读者受此前历史读物的影响,会一厢情愿地认为:北京人民对此深恶痛绝。可是,事实的真相却是令人大跌眼镜。北京人民不但不郁闷,而且许多人似乎还挺高兴的,有的人甚至是逢人便报喜:皇上回来啦!皇上归位啦!

年仅11岁的废帝溥仪,在张勋的扶持之下,又坐上了龙椅,并在一群前清遗臣的辅助之下,像模像样地发号施令了。一时间,许官,封爵,张罗朝政,闹得不亦乐乎。

这就是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张勋复辟”事件。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北洋军阀巨头段祺瑞就从天津发兵讨伐张勋。张勋力抗不支。这一场复辟,在仅仅持续了12天之后,闹剧般地画上了句号。

对于这段历史,不少的史书说:张勋“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动了复辟清朝的军事政变。可是,在我看来,本案其实大有内幕,恐怕远远没有这么简单。

鲜为人知的是:事实上,张勋在这一年搞复辟,是有一定的人脉支持的,当年中国大部分的重量级军阀,似乎至少从表面上都支持张勋搞复辟。也就是说,所谓的“冒天下之大不韪”,恐怕并不那么符合历史事实。

我们来看看当年的亲历者、见证人,对于这件事,都是怎么说的。

首先,我们来看看当年曾经当过北洋政府交通总长的叶恭绰,对张勋复辟一事,是怎么说的。叶恭绰的说法,原文如下:

“……1917年 5月下旬,黎元洪下令免了段祺瑞国务总理的职务,安徽省长通电独立,继而冀、鲁、豫、陕、奉、浙、闽七省相继响应独立。相当多的政客聚集到徐州,当时有相当多的军政人物支持张勋之主张:复辟清朝。张勋以为功业有成的机会到了,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显然是出人意料,叶恭绰这篇收录在《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的证言表明:张勋复辟,竟然是经过相当多的北洋军阀巨头首肯的。

依据叶恭绰的证词,当时全国重量级的军政人物,持支持复辟立场的似乎并不在少数。当然,这些军阀是真心拥护,还是虚假附和,人心隔肚皮,那就不知道了。

值得注意的是叶恭绰上述证词中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八个字,它道出了张勋复辟一案深层次的内幕:张勋其实是被捧杀的。

张勋是个人,不是神,他没有一眼看穿别人真心的本事,也就是说这么多的人都同意他,他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是真的同意。

这样吧,让我们通过更多的史料重新审视本案的来龙去脉。

事件爆发之前,有一个重要的历史背景,那就是“中华民国”的总统黎元洪和总理段祺瑞闹翻,此事史称“府院之争”。闹翻之后,黎元洪、段祺瑞两个人,分别都想争取重量级军头张勋的支持。

张勋的部下苏锡麟,在《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这册史料里面,对张勋复辟一案的简要来龙去脉,有这样的证言和回顾:

“……段祺瑞通过冯国璋劝说张勋派兵入京驱赶黎元洪。各省督军来了许多人,包括段祺瑞的心腹徐树铮、冯国璋的代表胡嗣瑗、段祺瑞的代表曾毓隽、曹锟的代表、张作霖的代表等,会上一致推举张勋出兵推翻黎元洪,拥戴冯国璋当大总统,并恢复段祺瑞总理之职。

会上,张勋的秘书长万绳栻提出条件:保皇上(溥仪)复位。大家没有答应。后来,徐树铮、胡嗣瑗等人密谋:先佯装答应张勋提出的拥戴溥仪复位的条件,利用张勋入京,推翻了黎元洪之后,再想别的办法善后(被张文生偷听到)。结果大家在一张黄缎子上签名同意了,张勋上当了。

到了天津的时候,张勋和段祺瑞见面,段祺瑞对张勋说:‘要推翻黎元洪,但是清帝复辟一事,就算北方同意,南方也不会同意,因此我建议缓办。’张勋只是默默点头,没有明说答应。

到了北京,我(苏锡麟)建议张勋:他们签名同意,是骗局,复辟一事,不能干。张勋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他们是骗我,我也坚决要干的,这事儿干成,我死了也甘心。’

不久,惊闻段祺瑞马厂誓师(讨伐张勋),张勋说:‘他们推我出来复辟,原来真的是在耍我,我们不能孬了,拼了命也要跟他们干到底,怕什么?到时候我们就把内情抖搂出来,难道是我张勋一个人要搞复辟的吗?’

情势越来越紧张,张勋叫万绳栻马上把当时大家签了名的那张黄缎子拿出来公之于世。万绳栻说:‘缎子留在天津,我现在就去取。’不料,万绳栻一去不回。原来,签名的黄缎子早就被冯国璋的心腹胡嗣瑗用二十万元的价格买走了。

在紧急关头,王士珍派人找了我(苏锡麟),要求停火,希望牺牲张勋,避免内战。我(苏锡麟)说:‘搞复辟,是各省督军一致签名同意的,现在他们反悔,玩弄张勋,是他们不讲信用,现在张勋很危险,张勋是我的长官,我不能见死不救!你回去告诉王士珍,只要(段祺瑞)讨逆军不开枪,我也决不开枪。而如果张勋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我就更不会开枪!’

不料,最终还是开打了。很快,荷兰使馆派了轿车来接张勋,张勋不肯走,荷兰人强架着他上车走,张勋还咬了那荷兰人一口。

后来,(京师警察总监)吴炳湘陪同我(苏锡麟)去荷兰大使馆看望张勋,张勋见到我们,第一句话就问:‘皇上怎么样了?’吴炳湘说:‘这跟皇上有什么关系?’我则问张勋:‘部队怎么办?’张勋说:‘你看着办吧。’于是,我安排部队的官兵们剪辫子、换服装,发放遣散费,遣返回乡罢了……”

张勋的部下苏锡麟的上述这些回忆,透露了以下三点鲜为人知的重要信息:

1. 在“徐州会议”上,有相当多的各省军政要人,在一张“黄缎子”上面,签名拥护张勋搞复辟。

2.张勋见大家都签名拥护,有恃无恐,果断发动复辟。与此同时,那张签了名的“黄缎子”,则被段祺瑞、冯国璋势力收买并销毁。

3.张勋在发动复辟之前,去天津见了段祺瑞,段祺瑞对张勋说:“请不要复辟,否则后果自负。 ”张勋则所恃各大军头在“黄缎子”上的签名“支持”,因而根本不把段祺瑞放在眼内。

换而言之,张勋是被耍了。被谁耍了?被当年的北洋军头们集体耍了。

那么,事前各省军政要人在一张“黄缎子”上面签名,佯装拥护张勋复辟,这事儿,有没有更多的证人证言呢?

当然有。

关于“黄缎子签名”的这个历史细节,当时的北洋军阀王占元的幕僚杨文恺,也在《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里面,留下了证言。作为历史旁观者,杨文恺在他的证言中,是这样说的:

“……(徐州)开会时,张勋对大家说:‘中国的国情不适合搞共和,我们想请宣统皇帝复位,北京内外的各同人都已经同意了,各国也都乐于支持,

现在我与各位商量,同意的请签名……’事后听说,王占元他们是在一张黄缎子上签的名……”

杨文恺的证言说得很明白:的确存在“黄缎子签名”这么一回事。

同样关于军政要人签名同意张勋复辟一事,北洋历史见证人曹汝霖,在其《一生之回忆》里面,也有这样的说法:

“……张勋在徐州开会,各省督军应邀列席,段祺瑞派了徐树铮参加,不料,张勋讨论的却是复辟问题,到会督军首领和代表竟然也签字画押,宣誓赞成,徐树铮则没有签字……”

可见,曹汝霖在他的回忆录里,虽然没有特别提到“黄缎子”这个载体,但是,“签字画押、宣誓赞成”,也是比较清晰的,其实说的是同一件事。

在同一点上,当年的前清遗少派、北洋旁观者张达骧,在中国文史出版社《我所知道的北洋三雄》这册资料里,也是这样回顾的:“是以徐树铮为首的北洋军头们耍了张勋。先是唆使你去干,你干了之后,我们再反对你。”

张达骧的证词,关键文字是这样的:

“……徐树铮急于驱黎(元洪),恐夜长梦多,就不择手段策划行动起来,他知道张勋对复辟蓄意已久,而张的秘书万绳栻素为张所推重,遂极力唆使万在张左右鼓动复辟,这是徐树铮怂恿人上梯子之后再抽梯之计,张并未悟及……”

这不是“耍”,是什么?

还有一个证人:曾毓隽。

在段祺瑞、徐树铮利用张勋复辟这一点上,段祺瑞的心腹曾毓隽,也在《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里,写下了这样的证言:

“……段祺瑞曾经说过:‘张勋带兵入京打倒黎元洪,是上了我们的当。 ’徐树铮也说:‘张勋是个复辟脑袋,先让他复辟,我们才有机会(倒黎执政)……’”

以上诸多的证人证言,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大家伙签名假装拥护张勋复辟,事后又出兵反对他——张勋,这个憨哥哥,显然是被玩弄了。

于是,在各方表面上的“大力支持”之下,张勋果断带领数千名辫子兵,浩浩荡荡地开进了北京。

7月 1日,北京城全城商民的户门口,挂上了龙旗。

清朝复辟了。

就在此时,果然,段祺瑞在天津起兵讨伐张勋。7月8日,段祺瑞向张勋开出了以下的和谈条件:

1. 取消帝制。

2. 解除辫子军武装。

3. 保全张勋性命。

4. 维持《清室优待条件》。

对于段祺瑞开出的这个和谈条件,张勋是如何反应的呢?对此,《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一辑收录了段祺瑞的心腹曾毓隽的一份回顾:

“……张勋则提出:必须允许其辫子军安全退出北京回徐州老巢。于是,谈判破裂,双方继续开打。7月 12日拂晓,讨逆军兵分三路会攻,天坛辫子军率先投降,其余的也陆续缴械了。

当时,一些军阀采取了骑墙观望的态度。例如,山东张怀芝,迟迟不发讨张电,等到得知辫子军在北京节节败退,各省纷纷发出讨张电的时候,张怀芝才仓促决定发布讨张电。

7月14日,段祺瑞返京再任总理,并亲自去日本领事馆请黎元洪复职总统。黎元洪觉得自己引张勋入京造成此变,愧对国人,遂自己决定下野。于是,段祺瑞电促冯国璋入京,就职总统……”

为什么张勋仅仅带了几千名辫子兵,就胆敢入京搞复辟?事件亲历者曹汝霖在《一生之回忆》里面,是这样认为的:

“……张勋以为:在徐州军事会议上,各省军事巨头都赞成复辟了,所以只带了三千(原文如此,准确数字待考)辫子兵入京搞复辟,因为张勋深深相信各方会响应,所以不需要带太多的兵,不料,各省军事巨头临时变卦,背信弃义,食言毁约,他也没有料到段祺瑞出师竟然如此迅速……”

可见,张勋是真的相信诸多将领对自己的“拥护”,才有恃无恐,仅仅带了几千号兵进了北京城,当时的张勋,还满怀信心天真地认为大家伙都会从四面八方带兵来拥护他呢。

而冯玉祥,则在其《我的生活》里,摘录了张勋在失败之后,写给段祺瑞的一封信,张勋在信中,是这样对段祺瑞说的:

“……勋(张勋)知国情,只宜君主,即公等卓见,亦早诋共和,兹方拥戴冲入,辄即反对复辟……逐鹿中原,不为大局绸缪,纯为权利起见,徒说伸张大义,岂为好汉英雄……恨当世无直道……”

冯玉祥进一步评论道:

“隐约之间,可以看出:张勋上了段祺瑞的当之后,是非常的愤慨。”

张勋给段祺瑞的这封信,翻译成现代国语,是这样的意思:

“……我张勋为什么要搞复辟?因为我深深知道:中国的国情,只适合搞君主体制。即便是号称远见卓识的你(段祺瑞),也对共和心怀不满好久了,你们刚刚拥戴我带兵入京,立即就翻脸了……你们只知道争夺政权,没有一个是为了中国大局考虑的,你们嘴巴上说的是正义,实际上都是孬种……这世界是多么的黑暗啊……”

平定张勋复辟事件之后,冯国璋以副总统身份继任大总统。

依照冯国璋的秘书长恽宝惠在中国文史出版社《我知道的北洋三杰》之中的回忆,冯国璋上任大总统之后,派了恽宝惠到荷兰公使馆去慰问在使馆内避难的张勋。当时,张勋对恽宝惠狠狠地抱怨,并说了这样的话:

“我这次搞复辟,之所以失败,完全是由于北洋各个实力派背信弃义。就算是你们总统(冯国璋)也有信给我(主张复辟)!”

张勋的言下之意是,冯国璋也背信弃义了。

经过梳理以上正反两方人员基本上互相吻合的证人证言,我们似乎可以基本上理清了“张勋复辟”事件的关键事实和发展经过。令人震惊!原来竟

然是这个样子的:

1.总统黎元洪罢免了总理段祺瑞,段祺瑞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段祺瑞联合冯国璋、曹锟、张作霖等主要军事力量,劝说张勋出兵入京,推翻黎元洪。

3.张勋开出条件:推翻黎元洪可以,但是希望你们支持清帝复辟。

4.上述各主要军事力量假装同意,签名赞成了张勋的复辟建议,引诱张勋出兵。

张勋见此,有恃无恐,出兵推翻黎元洪搞了复辟。

与此同时,大家同意复辟的签名表(黄缎子)被收买、销毁。

利用完张勋之后,段祺瑞突然发兵“讨逆”,打败了张勋。张勋有苦难言,身败名裂。

就这样,张罗了短短 12天的“张勋复辟”事件,落下了帷幕。

张勋为什么有苦难言?因为那块写满了北洋军头的签名的黄布——“黄缎子”——被北洋集团收买了而且还销毁了。

也就是说张勋唯一能证明自己搞复辟是“经过大家同意”的那份证据被销毁了。

当然有苦难言,哑巴吃黄连。

读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了。事情似乎是这样的:在段祺瑞和黎元洪的政治斗争当中,由段祺瑞的心腹徐树铮牵头,利用了忠勇有余、权谋不足的张勋,假装同意张勋搞复辟,引诱张勋出兵入京推翻黎元洪,事后,又销毁了各省同意复辟的签名录,翻脸发兵打倒了张勋,并让张勋这个憨汉子,背了将近一百年的骂名。

读到这里,也许有的读者会有疑问:总统黎元洪罢免了总理段祺瑞,段祺瑞为何不直接发兵打倒黎元洪,而非要让张勋去打黎元洪,自己再来打倒张勋,偏偏要绕这么一个大弯呢?

我认为“中华民国”号称“共和”,段祺瑞作为一国总理,如果自己直接起兵推翻总统,于共和精神不符,因而很容易遭到舆论的抨击,也会失去民心。所以,段祺瑞利用张勋入京,推翻黎元洪,自己再来推翻张勋,这样绕一个弯,自己做的事情就可以名正言顺了。

也就是说,丑角让张勋去当,英雄让段祺瑞自己来做。“张勋复辟”事件的这个版本,我想应该是更加接近事实真相的。

是谁赶跑了末代皇帝

1924年 11月 5日上午,冯玉祥派出“国民军”包围紫禁城。此时,18岁的末代皇帝溥仪尚在宫中玩乐,对即将发生的这一切,毫无知晓……被赶出紫禁城之后,一切荣华富贵,顿时都成了镜花水月、过往烟云。

鲜为人知的是:在冯玉祥的背后,让溥仪彻底失去“宝座”的幕后“黑手”,原来却另有其人……中国的近代史爱好者,大概都知道 1924年 11月 5日,冯玉祥派兵将溥仪从紫禁城里驱逐出去的这件事。依据在辛亥革命中所达成的《清室优待条件》,溥仪是可以居住在紫禁城里面的。但是,清廷倒台十二年之后,冯玉祥派兵,将溥仪赶走了。对于这件事,一般人都知道冲到前台的冯玉祥。但是,人们似乎并不知道,站在冯玉祥后面的更高级拍板人,却是另有其人。

首先,让我们回到当时事发的现场,看看都发生了些什么:

1924年 11月 5日的清晨,天蒙蒙亮,鹿钟麟、李石曾等“国民军”将领,奉冯玉祥之命,带着一份《修改清室优待条件》,拥兵策马,浩浩荡荡地来到紫禁城,要驱赶溥仪出宫。

当时,出来接待鹿钟麟、李石曾一行的是清朝的老臣子绍英。绍英从鹿钟麟手中接过《修改清室优待条件》,一读,就知道来者不善。当时,绍英的心怦怦地跳。糟了,这回皇上要被赶出皇城了。十万火急。

但是,绍英毕竟是饱经风霜,他假装镇定自若的样子,彬彬有礼又绵里藏针地质问李石曾:“李将军,您不就是我大清重臣李鸿藻的公子吗?你们李家,深受我大清恩德,今日何以忍心,要如此相逼?”李石曾冷笑着答道:“对,我是李鸿藻的儿子,我从小是吃清朝的饭长大的,如果不是因为有着这一层关系,我早就放炮赶人了,哪里还会对你们这么客客气气地说话?”绍英见李石曾的口气毫不通融,遂快步往回跑向溥仪汇报:“不好啦!鹿钟麟带兵来,要赶万岁爷出宫啦!”溥仪大惊失色。这件事情,也来得太突然了 !溥仪一家人,顿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事到如今,溥仪还是希望能有个商量。于是,他命令绍英继续往返斡旋,幻想能有所转机。绍英频繁出入,汗流浃背地跑了好几趟。宫里的后妃、太监、宫女们乱成一团,真如世界末日一般。很快,鹿钟麟就失去耐心了,他决定吓唬人。于是,鹿钟麟当着绍英的面故意转了个身,对手下的兵说:“你叫外边,先别开炮,再等二十分钟!”绍英一听这个,面色立即发黑,他立即扭头,往回就跑,火速告诉溥仪:“万岁爷,万岁爷,要开炮啦,要……要……要开炮啦!”溥仪一听大炮都架好了!顿时吓得两腿发软,立即答应鹿钟麟同意搬走。于是,溥仪一家子的全体人员,用了最快的速度,收拾行李,准备逃命。大清最后一位皇帝十分狼狈,颜面荡然无存。

这就是在近代史上有名的“驱赶溥仪出宫事件”。鹿钟麟是冯玉祥的部属。因此,对于这个事件,历史爱好者们一般都认为:这是冯玉祥干的事情。

对此,有人赞扬,也有人批判。可是,无论赞扬还是批判,人们似乎都忽略了站在冯玉祥身后的更高一层的决策者,其实是一股更大的政治势力。那么,站在冯玉祥的身后,支持冯玉祥驱逐溥仪出宫的这股政治力量,他们又是谁呢?原来,站在冯玉祥的身后拍板批准了驱赶溥仪出宫行动的政治势力,不是别人——正是一群国民党人。对此,史料给我们留下了相当多的证据。例如,冯玉祥事后,在其自传《我的生活》里面透露:他是向当时由国民党人士所掌控的“摄政内阁”提出“驱逐溥仪出宫”的建议,并由“摄政内阁”

讨论通过后才付诸实施的。也就是说,是国民党势力批准冯玉祥将溥仪逐出紫禁城的。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冯玉祥在其自传《我的生活》里面,对于这件事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我率领国民军发动北京政变,在北京站稳脚跟之后,我开始想:在中华民国的首都之内,竟然还有一个前清的小朝廷,这真是民国的耻辱,留着这个小皇帝,等于给中外野心家留了一个可供利用的把柄,实在不妙。于是,我在征得摄政内阁的同意之后,下令鹿钟麟去执行了把溥仪驱逐出宫的任务。 ”

可见,冯玉祥在原话中说得很明白:他在派兵驱逐溥仪出宫之前,征得了“摄政内阁”的首肯——是“摄政内阁”批准他驱逐溥仪出宫的。那么,我们凭什么说“摄政内阁”是一股“国民党势力”呢?这就要求我们弄清楚这个“摄政内阁”的来历了。原来,在此前不久,刚刚打完了“第二次直奉战争”,在这次内战中,国民党、奉系军阀张作霖和北洋军阀段祺瑞三方结成“三角同盟”,共同对抗直系军阀曹锟和吴佩孚。在这场战争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吴佩孚的部下冯玉祥,在国民党、奉系等势力的策反之下,突然倒戈,投向“三角同盟”阵营,并直接导致了曹锟、吴佩孚的战败。一不做二不休。冯玉祥为了进一步表达自己对国民党的“效忠”,悍然将自己原本属于直系的部队,改名为“国民军”,即国民党部队的意思。杀入北京之后,冯玉祥立即拥护了一群国民党人士,成立了一个临时中央政府,这个临时中央政府,当时称作“摄政内阁”。这就是所谓“摄政内阁”的由来。那么,让我们来看看,当年这个所谓“摄政内阁”的组成人员,都有些什么人:

国务总理:黄郛(国民党的人)外交总长:王正廷(国民党的人)财政总长:王正廷(国民党的人)交通总长:黄郛(国民党的人)内务总长:王永江(和国民党渊源较浅)海军总长:杜锡珪(和国民党渊源较深)陆军总长:李书城(国民党的人)司法总长:张耀曾(国民党的人)农商总长:王迺斌(和国民党渊源较浅)教育总长:易培基(和国民党渊源较浅)参谋总长:李烈钧(国民党的人)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摄政内阁”里面,十个人之中,有六个是国民党势力的人,而其中最重要的职位国务总理黄郛就是国民党的人,而黄郛也是蒋介石的拜把子兄弟。很明显,所谓“摄政内阁”,实际上就是一个由国民党势力把持和操控的临时中央政府。如前述,冯玉祥在《我的生活》的自白中,也写得很明白,他提出驱逐溥仪出宫的建议之后,征求了摄政内阁的同意,才派人去执行驱逐。

换言之,驱逐溥仪一案真正拍板的决策人,并不是冯玉祥自己,而是站在冯玉祥背后,以黄郛、王正廷、李烈钧等人为首的这一群国民党势力分子。

“摄政内阁”作出驱逐溥仪的决策之后,向溥仪签发了一份《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这份《修正清室优待条件》的签署人,一共有四名:黄郛、王正廷、李书城、张耀曾,这四个人,全部是国民党的人。

换言之,无论是从冯玉祥的证言来看,还是从《修正清室优待条件》这份历史文件来看,驱逐溥仪的,都是把持了“摄政内阁”的一群国民党势力的人士,而冯玉祥,则仅仅是一个建议者和执行者的角色。

行文至此,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年这份《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它的全文是什么样的:

民国十三年十一月六日政府公报

《修正清室优待条件》

兹与前清皇室修正清室优待条件特公布之此令今因大清皇帝欲贯彻五族共和之精神,不愿违反民国之各种制度仍存于今日,特将清室优待条件修正如左:第一条 大清宣统帝从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第二条 自本条件修正后,民国政府每年补助清室家用五十万元,并特支出二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第三条 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条,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住居,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第四条 清室之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酌设卫兵妥为保护;

第五条 清室私产归清室完全享有,民国政府当为特别保护,其一切公产应归民国政府所有。

落款:国务总理:黄郛(国民党的人)外交总长:王正廷(国民党的人)陆军总长:李书城(国民党的人)司法总长:张耀曾(国民党的人)

什么叫作《修正清室优待条件》?所谓《修正清室优待条件》就是一份由“摄政内阁”单方面强行废除1912年《清室优待条件》的“毁约书”。说到这里,请容我在此给各位作一个梳理和总结,各位看了下面这个梳理和总结之后,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更是一目了然了。

1.1924年秋,爆发了第二次直(曹锟、吴佩孚)奉(张作霖)战争,冯玉祥属于直系。

2.孙中山、张作霖、段祺瑞结成三角同盟,策反了冯玉祥,冯玉祥于是倒戈,直接导致直系战败。

3.冯玉祥将自己的军队改名为“国民军”,寓意“拥护国民党的军队”,挥师杀入北京将总统曹锟赶下了台。

4.接着,冯玉祥拥戴一群国民党势力的人士,组建了一个“摄政内阁”,把持了中央政权。同时,冯玉祥电请孙中山北上来京主持国事。换言之,冯玉祥这个时候,已经成为了国民党的人了。

5. 随后,冯玉祥冒出一个想法——驱逐溥仪,但由于他深知事关重大,而他自己只是一个军人,不敢擅自决定,于是,他将这个提案,提交给由国民党势力所把持的“摄政内阁”来讨论。

6.由国民党势力掌控的“摄政内阁”经过讨论之后,拍板、决策了驱逐溥仪的议案。

7.冯玉祥得到“摄政内阁”的批准之后,立即派出鹿钟麟、李石曾带兵将溥仪驱逐出了紫禁城。

可见,在驱逐溥仪事件的前前后后,冯玉祥所扮演的,其实是一个“建议者”和“执行者”的角色,而站在他的背后真正拍板、决策的,是垄断了“摄政内阁”的一股国民党势力。

可是,当时的废帝溥仪及其幕僚,并不知道此中的内幕,以为驱赶自己出宫的,仅仅是这位“莽夫”冯玉祥的作为。

依据《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九辑的记载,短短两个月之后,这群清廷贵族,写了一封信给孙中山,指责冯玉祥践踏《清室优待条件》,并向孙中山诉苦,进而请求孙中山为他们“伸张正义”,不料,孙中山却复函,对这群清廷皇室进行了坚决地拒绝和驳斥。

孙中山在当时,是这样驳斥清廷皇室的:

“你们清廷皇室,在1917年的时候搞(张勋)复辟,就已经是违反《清室优待条件》在先了,你们现在有什么资格指责冯玉祥撕毁《清室优待条件》?”

可见,身为国民党最高领导人的孙中山,对冯玉祥驱赶溥仪出宫的这个举动也是大力支持的。这也能很好地解释黄郛、王正廷、张耀曾、李烈钧这一群国民党人,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底气,做出了“驱赶溥仪出宫”这个在当时震惊中外的决定。

孙中山为什么不准孙眉从政

我们的历史爱好者们似乎都知道,孙中山大公无私,不准其哥哥孙眉从政。

可是,孙中山为什么不准他的哥哥孙眉从政?是只有大公无私这个原因吗?还是除此之外,同时也有别的隐情?通过史料,我们不难发现:我们所看到的历史现象,其实,仅仅是冰山一角……

人世间的事情,就怕“认真”二字。我们探讨历史,尤其需要认真。解读一个历史事件,不能光看它的表面现象,而更应该探寻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及其背后错综复杂的利害关系。

人们似乎都知道,1912年,在辛亥革命“胜利”的热潮中,孙眉从广州北上南京,找到自己的弟弟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向弟弟索要官职。众所周知的是,孙中山对自己亲哥哥的这个要求,坚决予以了拒绝。

历史爱好者读到这一层,显然可以得出孙中山“大公无私”的结论。

应该讲这个结论,大体上是没有错的,毕竟,孙中山是拒绝了其兄长的非分之请。要知道,孙眉对孙中山,不但有着兄弟之情,而且还有着养育之恩。这个事情,如果换了你、我来做,还真未必能做得更好。

但是,孙眉当时毕竟只是一个商人,平生经营生意,对政治一无所知,所以,孙中山不给孙眉封官,显然是正确的,只是,这件事除了“大公无私”这个因素以外,恐怕同时也还有着更深一层的隐情。

那么,孙中山到底为什么不准他的哥哥孙眉担任政治职位呢?

当年的同盟会成员也是孙中山的左膀右臂——胡汉民以及革命同志冯自由,对于此事,在他们的回忆录中,透露了更深一层的隐情。

原来,在辛亥革命当中,由于清帝宣告退位了,南北达成了和平,那么,顺理成章,革命军就必然要裁军、解散。毋庸讳言,裁军往往意味着断饷,或者说得更明白一些:裁军了,就有许多革命军人失业。

当时身为革命军一分子的某些广东民军,为了逃脱“被裁撤”的命运,他们利用个人关系,说服了孙眉,要求孙眉担任广东都督,并借以照顾广东民军,而使广东民军得以继续存在下去,并借机发展壮大。

也就是说,孙眉不懂得政治的厚黑,甘受广东民军的怂恿,他要当民军的傀儡,把持广东的政权。这直接与孙中山的广东裁军政策,发生了严重的冲突,这当然是孙中山所不能容忍的。

这应该是孙眉讨不到官职的根本原因。

接下来,请诸位跟我来,读一读胡汉民、冯自由这两个同盟会成员的证言——我们首先来听听胡汉民的证言。

胡汉民在《胡汉民自传》里面,对于此事,是这样回忆的:

“余离粤后,民军石锦泉等愈跋扈,陈竞存使魏邦平执石杀之,王和顺、关仁甫、杨万夫等益自危,其党羽四出谋去陈,先生之兄孙眉为所动,则携黄仕龙等至南京,余察其言,不外为反动派游说,而先生亦前知王和顺等之为人,戒兄眉勿受其欺,已而民军拥戴孙眉之电报纷至,先生则自为电斥之,谓:素知兄不能当此军民大任,勿误粤局。眉怏怏而去。而王和顺、关仁甫遂反竞存,以兵击之。”

胡汉民的这段证言,如果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我离开广东之后,民军石锦泉等人越来越不听指挥,陈炯明派魏邦平去把他给杀了,这样一来,王和顺、关仁甫、杨万夫等民军人士唇亡齿寒,感到害怕,他们于是说服了孙眉,孙眉于是带上黄仕龙等一帮人来了南京,我看他说话的语气,无非就是为那些不听指挥的民军人士(如王和顺等)说话,孙中山先生一向知道王和顺这些人的为人,于是他当场对他的兄长孙眉说:不要被王和顺这种人利用。当时民军拥戴孙眉的电报纷纷发到南京,孙中山先生回复各界:我的哥哥不能担当广东都督的大任,不要让他误了广东的大局。孙眉怏怏不乐地走了。果然,事后,王和顺、关仁甫就和陈炯明打了起来。”

可见,孙眉是被广东民军利用了——广东民军不想被裁撤,于是他们想利用自己和孙眉的个人私交,在广东得以苟延残喘。

再说得更明白一些:孙中山要裁军,而孙眉反对裁军。兄弟二人在这一点政见上,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同盟会元老冯自由的证言。

冯自由在其所著的《革命逸史》里面,是这样回忆同一件事的:

“辛亥广州光复,胡汉民、陈炯明先后任都督,一部同盟会员及华侨之不悦于胡陈者,乃有恢复旧兴中会之议,群拥戴德彰为首领,以与军政当局相抗衡,德彰忠厚性成,颇为所用,实则辛亥以前旧兴中会员之参与其事者,殆无一人,德彰特供其傀儡品而已,民元南京政府成立,陈炯明屡言辞都督职,于是粤省党人军人及各社团各自选举都督,电请孙大总统委任,中以举德彰者为最多,南京总统府收受此项电文,前后凡百数十通,孙大总统乃电复各界,解释不能委任乃兄之理由,谓爱之适足以害之,辞极剀切,众乃无言,未几,德彰自粤赴宁,拟向孙大总统面陈粤政得失,从者有失意军人黄士龙等数十人,及抵南京,乃痛言让位袁世凯之失策,并指谪粤省胡陈二督施政之谬误,对于胡汉民尤责难有加,孙大总统唯力劝其从此勿预政事,息影林泉……”

冯自由的这篇证言,如果翻译成现代中文,则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辛亥革命之后,胡汉民、陈炯明先后出任广东都督,一部分同盟会员和华侨讨厌这两个人,于是他们推举孙眉为广东都督,以此来和广东的军政当局抗衡,孙眉为人老实,易被人利用,其实他只不过是一个傀儡,孙眉于是带上黄士龙等几十个失意(民军)军人去了南京,批评胡汉民、陈炯明,找孙中山要广东都督的官职,孙中山叫他不要干涉政治……”

可见,冯自由的证言,和前面胡汉民的证言,在大体上是可以相互吻合、

相互印证的。我们梳理胡汉民、冯自由这两个历史见证人的证言,就可以得出关于本案的以下基本事实:

1.清帝在辛亥革命中退位之后,广东的一些起义军面临被孙中山、胡汉民、陈炯明裁撤的危险。

2.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和饭碗,这些民军人士利用私交,说服、利用了孙眉。

3.民军人士的如意算盘是推举傀儡孙眉当上“广东都督”,取代陈炯明,这样就可以保住民军的地位。

4.孙眉不知道自己被人利用,他果断去南京找了弟弟孙中山,明言索要官职,并在言辞上攻击陈炯明。

5.陈炯明在当时,恰恰是孙中山的最得力助手之一,是孙中山麾下难得的一员猛将。

6.孙眉被人利用,要把陈炯明搞下台,就是要砍掉孙中山的一只手。不但如此,孙眉要庇护即将被裁撤的广东民军,这也与孙中山的裁军政策,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7.孙中山认为孙眉只是个商人,不是干政治的料,更不能当民军的傀儡。于是,孙中山显然不能同意孙眉的政治要求。

8.于是,孙中山对外界公布拒绝兄长孙眉任职,真是大公无私,理直气壮。再简化一点,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主要是以下的两点:

9.面临被裁撤命运的广东民军,利用孙眉去削弱孙中山在广东的力量,以求自保。

10.孙中山看透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于是他拒绝孙眉出任广东都督。因为孙眉的政治要求与孙中山的裁军规划,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以上两点才是这起历史事件的深层次内幕。

陈炯明与孙中山翻脸始末

1922年 6月 16日,在广州爆发了“六一六”兵变,孙中山的部下——粤军总司令陈炯明,炮击孙中山在广州观音山(今越秀山)的总统府。孙中山和陈炯明,这对昔日的同志和战友,从此反目成仇,成为死敌。功过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而其中的内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1922年 6月 16日凌晨,广州,天还没亮。在晓色之中,陈炯明的粤军一部,由叶举带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围攻并炮击了孙中山位于观音山(今越秀山)的总统府。所幸,孙中山事前已经得到通知并及时撤离了。此事之后,孙中山与陈炯明,这对昔日的同志和战友,从此反目成仇,成为死敌。这件事在我国相当多的历史读物里,被定义为“陈炯明叛变”,读者们似乎也都有一个印象:陈炯明要杀死孙中山。可是,陈炯明真的要杀死孙中山吗?陈炯明又是为什么走上了一条“叛变”的道路?对于这些,追问的人却显得很少。深究之下,史料告诉了我们:原来,在和北洋政府对抗的过程中,陈炯明主和,孙中山主战,二人在政见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因而反目,进而演变成军事对抗。而更加鲜为人知的是,陈炯明的部队在进攻孙中山总统府的行动中,其目标只是“活捉”或者“驱逐”孙中山。也就是说,陈炯明并没有要杀死孙中山的本意。这才算是这座“冰山”比较齐全的一个真面目。

北洋时期的这一段历史,有点乱,如果长篇大论地细说,不但篇幅不允许,而且还可能会使各位读懵。在本文里,请允许我以快刀斩乱麻的手法,用最简练的语言,将本案的背景信息、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首先,我要向各位交代这个案件事发前后的中国政情背景,分为“南”、“北”两部分。

先看北方。

1922年初,直系军阀曹锟、吴佩孚在打赢了“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控制了北洋政府,两人进而指责当时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是“非法总统”,并逼迫他辞职。

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为“非法总统”的根据是:徐世昌这个总统,不是由第一届国会(合法国会,又称“民元国会”)选举出来的,而是由皖系军阀段祺瑞的御用团伙“安福国会”所炮制出来的。这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曹锟、吴佩孚指责徐世昌是“非法总统”。

同年 4月,曹锟进一步宣布:恢复 1912年由孙中山主持制订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曹锟当时提出这个政治口号,一时很得民心,此事史称“法统重光”。(《临时约法》此前多次被北洋军阀废止)

换言之,国家似乎可以重新回到“共和、民主、宪政”的正常轨道上去了。

好了,我们再看南方。

此时的广州,有着另外一个“中华民国政府”,时称“护法军政府”,它是由孙中山和他的支持者陈炯明等人所控制的。

孙中山当时号称“非常大总统”,为什么要称为“非常大总统”呢?这个“非常”,是不是“非常厉害”的意思呢?不是,这个“非常”,是“不太正常”的意思。

因为选举孙中山为总统的广州国会议员,不足法定人数,因此,这个“总统”选举,在法律程序上,也有着一定的瑕疵。但是,当时的南方革命阵营认为:这是在“非常时期”所采取的“非常举措”,选出来孙中山这么个总统,遂称为“非常大总统”。

那么,孙中山为什么要在广州另搞一个“中华民国护法军政府”,公然与北京那个世界公认的“北洋政府”搞军事对抗呢?

因为,孙中山一直宣称要“护法”,护哪个法?孙中山要护的,正是1912年他自己所主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换言之,北洋军阀早年废除了似乎代表“中华民国”正统法理的 1912年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而孙中山认为,北洋军阀那样做,是践踏共和,是践踏宪政,所以,孙中山要在广州闹革命,要打倒北洋军阀,推翻北洋政府。

这就是当时南、北两个政权武力对峙的特定历史背景。

在不久以前,孙中山对中国社会各界,发表过这样的声明:“只要北京的非法总统徐世昌辞职下野,我孙文也立即辞职下野。”

孙中山是想给全体人民做出一个这样的姿态和形象:我孙文闹革命,是为大家争民主,是为了反对独裁者。因此,只要独裁者下台,我的革命目的就达成了,那么,我孙文也可以立即下台。

可是,令孙中山始料不及的是:1922年6月2日,徐世昌果真辞职下野了,黎元洪复职。

这时,孙中山的头疼事儿立马就来了:由于徐世昌的下野以及孙中山之前对大众公开发表的声明,社会各界于是开始冒出了不小的声音——孙中山也应该兑现诺言,立即辞职下野。

这些民间呼吁者,有胡适,有蔡元培,还有其他的一些社会知名人士。

为什么那么多知名人士要呼吁孙中山下野?他们也许是这样认为的:现在法统重光了,国家开始尊重约法了,恢复民主宪政了,既然如此,谁还愿意打内战呢?谁不希望国家恢复和平、休养生息呢?在这种情况下,谁如果还要闹革命,那就是无理取闹了,因此,他必然要失去社会舆论的支持。当然,当年某些知识分子这样想,也不一定对。这个,不是本文所要深入探讨的话题,在此,暂且一笔带过。可是,也是相当地出人意料:孙中山没有理会这一批知识分子的呼吁而拒绝辞职下野。顿时,一些媒体哗声大起。孙中山在当年为了闹革命,为了反对北洋军阀集团,各种招数都使过了,

这次,是话语稍微说得欠妥当了一点。其实不应该把话说死,而应该给自己留有一点儿回旋的余地,这样,也许还不至于陷入这样被动的境地。曹汝霖在其《一生之回忆》里面回忆道——有一次,段祺瑞对曹汝霖说:

“以前,孙文以《临时约法》被蹂躏为旗号,闹革命,可是,现在《临时约法》已经恢复,孙文却还要坚持造反,从今以后,就变成是他不对了。”

当然,段祺瑞的话,也仅供参考。孙中山拒绝下野之后,他的追随者陈炯明,逐渐对自己的领袖产生了不满。陈炯明对孙中山表示异议,他说:

“我们之所以一直闹革命,试图武力颠覆北洋政府,无非是因为北洋军阀废掉了《临时约法》,蹂躏了民主宪政。现在,既然《临时约法》已经恢复了,我们自然也就不必造反了。”

同时,陈炯明主张:应该先在广东搞好“民主宪政”,仿照美国的“州自治”制度,逐步走向全国的和平统一,这个主张史称“联省自治”。孙中山不同意陈炯明的主张,他仍然坚持认为:必须要武力北伐,坚决打倒北洋政府,夺取革命政权。两人在这一点的政见上产生了分歧,于是,二人的矛盾越闹越深,闹到了 1922年 6月 12日,终于,失去耐性的孙中山向陈炯明摊牌,他说:

“你的部队(粤军)必须给我撤出广州周边三十里地之外,否则,我不跟你客气!”

1922年 6月14日,不服气的陈炯明,也针锋相对地示意他的部下们发表正式通电,呼吁孙中山辞职下野。

在这篇名为《粤军全体官兵请孙中山下野电》的通电中,陈炯明大概是这个意思:现在,北洋政府的非法总统徐世昌已经下野了,国会可以恢复了,我们的“护法”运动,目的已经达到了,没有必要再打内战了,既然你孙中山先生坚持要打内战,那么请你兑现你此前对大家的诺言,果断下野。

这份《粤军全体官兵请孙中山下野电》的全文如下:

“广州总统府各部总次长、非常国会、海军温总司令、伍省长、魏卫戍总司令、省议会、总商会、全省商会联合会、教育会、报界公会、学生联合会、惠州陈总司令,南雄转送李部长、许军长、梁师长、朱总司令、彭总司令、李梯团长、赖梯团长、黄司令,暨前敌各旅团长、各区善后处、各县长、各县会、北京总统府、参众两院、国务院、各巡阅使、各省督军、省长、省议会、各特别区都统、海军杜总司令、各护军使、镇守使、各军师旅长、云南唐总司令、四川刘总司令、湖南赵总司令、贵州袁总指挥、梧州马省长、廉州探送刘督办、钦州黄司令、北京蔡孑民先生、上海章太炎先生、香山唐少川先生、各省各法团、各报馆均鉴:

民国十稔,祸乱侵寻,袁氏称帝而有靖国之役,张勋复辟逼散国会而有护法之役,孙中山先生率海舰南来,以护法相号召,西南六省相继宣布自主,以护法相感应,六年以来,兵士亡于锋镝,人民转于沟壑,屡踬屡起,百死不悔,唯护法故也。八年海上和会,以北廷不克恢复法统之故,和议垂成而不成,当时唐代表即有和议唯一条件为恢复国会之宣言。九年岑氏取消自主,护法几濒于危殆,粤军回粤,重组护法政府,宣布对徐,孙中山先生又有徐氏退位,当同时下野之宣言。今幸天心厌乱,旧国会已自行召集,徐氏复引咎退位,南北用兵累年,所志无非护法,今目的已达,自无用兵之必要,况粤自桂莫入据,民主已慨凋残,自主已还,以一省当西南之重,财力更形竭蹶,黄台之瓜,何堪再摘!举等同属国民,同隶粤军,为国为粤,不忍因一人以祸天下,为此合吁请孙中山先生实践与徐同退之宣言,敝屣尊荣,翩然下野,我海内明达,救国同具热心,望治当无二致,应恳一致敦劝,同抒国难,我海陆军前敌同胞,爱护国家,尊重法治,亦恳即日罢战,共表同情,销兵气为日月之光,尊国本于苞桑之固,民国前途,实嘉赖之。

粤军总指挥叶举,第二师师长洪兆麟、第四师师长关国雄,第一独立旅旅长李炳荣、第二独立旅旅长熊略、第三独立旅旅长邓本殷、第五独立旅旅长陈德春、第六独立旅旅长翁式亮、第三旅旅长尹骥、第四旅旅长李云复、第七旅旅长谢文炳、第三支队司令罗绍雄,第二路司令陈炯光、第五路司令锺景堂,第六路司令胡汉卿、第七路司令黄强,指挥官何国梁、李荫轩,司令杨坤如、陈小岳、丘耀西、陆兰清、黄志桓、黄凤纶、冯铭楷、苏世安,副司令黄任寰、黄业兴,粤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张醁村,副官长陈演雄,炮兵团长王惺庵,团长贺瑞廷、纪泽波、王昌期、邓桂生、杨锦献、吕春荣、饶寿平、许廷杰、陈己、林烈、苏廷有、陈凤起、林捷之、陈家威、王定季、黎生、张化如、陈绍鹏,统领李汉隆、林子超、严胜、谭启秀、李子青、吴庆恩、袁带、余六吉、罗石平、余宏锦、邓乃忠、钟子廷、杨廷芳、陈汉洲、丘可荣、钟作新、陈国华,独立旅长翟铭祺等全体官兵同叩。”

孙中山当然不会理会这份电报。

于是,1922年 6月16日凌晨 3点钟,陈炯明的部下叶举,突然带兵包围了孙中山在观音山(越秀山)的总统府。可是,在此前的数个小时,孙中山实际上早就已经得到消息,并及时撤离了。

所以,叶举等人炮轰的总统府,其实只是一个空巢,只有孙中山的一小股卫士在内坚守。

孙中山则化装为一个医生,成功转移到停泊在珠江上的中山舰(当时旧称“永丰舰”)。炮轰广州之后,离粤赴沪。

旋即,叶举在广州的街头,贴出了如下“安民告示”:

“国会恢复,护法告终,请孙下野,表示大公,粤军将领,一致赞同,诸色人等,安业勿恐。”

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简单地讲,就是这样。梳理了这个事件的前前后后,我们理清了这件事发展的基本逻辑如下:

1.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正当理由闹革命,并放出承诺——只要独裁者下台,他就不再革命。

2.不料独裁者果真下台,不但如此,孙中山一直宣言维护的《临时约法》,竟然被曹锟恢复,换言之,国家似乎有恢复宪政的迹象。

3.孙中山不理会一些社会人士的呼吁,拒绝辞职,并主张坚持武力颠覆北洋政府以建立革命执政。

4.孙中山出人意料的行为,令他的部下陈炯明大为不满,陈炯明开始公开反对自己昔日的领袖——孙中山。

5.孙中山对背叛自己的部下陈炯明发出武力威胁。陈炯明决定先发制人,用武力将孙中山驱逐出广州。这才是“陈炯明炮击孙中山”事件比较接近事实的版本。那么,讲到这里,又一个问题来了:当时的广州,在粤军的控制之中,如果粤军真的有心杀死孙中山,能那么容易就让他给跑了?粤军部署这次行动的机密军事会议,有谁会知道?又是谁,会将这个军事机密泄露出去的呢?于是,我们就有了合理的怀疑,在这次的“六一六事变”当中,陈炯明真的要杀死孙中山吗?

对于这一点,恐怕不少的朋友会被一些历史读物误导,认为“是”。我却认为陈炯明的粤军在1922年6月16日发动兵变,志在“逮捕”或者“驱逐”孙中山,而并没有要杀死孙中山的意思。

那么,我这样说,有什么依据呢?下面,请您跟从我,去听听这个事件亲历者的一些证人证言,事情自然就有分晓。大家先跟我来看看林廷华的证言。林廷华的证言,收录在《孙中山三次在广东建立政权》这册史料当中。

林廷华是谁?林廷华是粤军总部参谋处的一员参谋,是陈炯明的心腹之一,他参与了此次(“六一六”)军事行动的决策会议。

林廷华的证言表明:粤军仅仅是想要“活捉”或者“赶跑”孙中山,而并不是要杀死他。

林廷华的证言,原文是这样的:

“……陈炯明当时人在惠州百花洲……我于 1922年 6月 15日晚上七点钟,参加了在广州(粤军)叶举总指挥部旅长以上的军事会议,到会人员有翁式亮、军长熊略、师长陈炯光(陈炯明的弟弟)等一系列粤军要人,我和其他从惠州百花洲赶来的陈炯明的参谋也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是由叶举主持的,叶举说:‘必须除掉孙中山这个民贼,否则国无宁日。’在会上,主张炮击孙中山总统府声音最大的,是洪兆麟、钟秀南、陈炯光三位。而军长熊略的意见则是:‘不一定要杀死孙中山,只要把孙中山赶跑,让他去北伐,对我们粤军也有好处。经过讨论,后来作出了决议如下:推举熊略为此次军事行动的总指挥,炮击孙中山总统府,活捉孙中山……但是,熊略被推举为总指挥之后,他一面作军事部署,一面却派他的亲信连长去通知孙中山的侍卫长陆志云:请立即转报总统(孙中山),6月 16日凌晨三点钟,我们粤军即将炮击总统府,请孙总统迅速出走……”

此外,林廷华还回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