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講 拍案驚奇——桌案

    舉案齊眉
    我們先講一個故事。東漢有一位名士叫梁鴻,有氣節,有文采,在當地非常有名。他的同鄉有一個女子叫孟光,一心一意想嫁給他。孟光長得不好看,膚色比較黑,但特別有勁兒,史書上記載她能「力舉石臼」,像個舉重運動員。孟光到了30歲還沒嫁出去,她父母就問:「你為什麼還不嫁啊?」30歲很大了,不要說是在古代,就是在今天,30歲沒嫁出去的人,父母也得問。是不是?她回答說:「我非梁鴻不嫁。」梁鴻一聽這話高興了,心想:還有這樣的女子?那我就娶回來吧。我估計當時就是請媒人牽牽線,搭搭橋,也沒見過真人,就把孟光娶回來了。孟光很高興,就緊著飭,描眉畫眼。但梁鴻一見她這樣,就不高興了,連著七天沒有搭理她。孟光就慌神了,不知道因為什麼:怎麼娶了我又不理我呢?她就向梁鴻請罪。梁鴻說:「你描眉畫眼不如素面朝天好看,我得要個能過日子的老婆。」我估計他也不敢說你長得不好看,怎麼畫都沒有用。孟光說:「那我就不畫了,咱好好過日子。」於是孟光每天把飯菜弄好了,端到丈夫面前,高高舉起。
    這就是「舉案齊眉」的故事,這個成語也變成今天夫妻相敬如賓的一個象徵。這裡的「案」,當時就是一個托盤。今天的托盤就是一個盤子,當時的托盤「案」,帶有四個足,四足是縮進去的。與我們今天所說的書案的「案」,形制上非常接近。這種托盤今天日本還在用,日本很願意沿襲我們的古制。
    案和桌的區別
    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質區別。何為案、何為桌呢?一般來講,腿的位置決定了它的名稱,而與高矮、大小、功能都無關。腿的位置縮進來一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除了形制上的區別,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別,是精神層面的區別。這個區別在哪兒呢?在於案的等級比桌高。
    

《馬未都說收藏·傢俱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