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不認罪

既然放不下架子,又不肯學習,我的思想根本不起變化,認罪自然更談不到。

我知道,在法律的面前,我是犯有叛國罪的。但我對這個罪名和可能得到的懲罰,隻看做是一種命運的偶然性的安排。“強權就是公理”和“勝者王侯敗者寇”,這就是我那時的思想。我根本不去想自己該負什麼責任,當然更想不到支配我犯罪的是什麼思想,也從來沒有聽說過什麼思想必須改造。

為瞭爭取擺脫受懲辦的厄運,我采取的辦法仍然是老一套。既然在眼前決定我命運的是蘇聯,那麼,就向蘇聯討好吧。於是,我便以支援戰後蘇聯的經濟建設為由,向蘇聯獻出瞭我的珠寶首飾。

我並沒有獻出我的全部財產,我把最好的一部分留瞭下來。在獻寶之後,我的侄子替我把留下的那部分藏進一個黑色皮箱的箱底夾層裡,後來還剩下一部分,無法再裝進去,弄得不知怎麼辦是好。我對蘇聯人說過我獻出的是我的全部財產,我恐怕蘇聯人發現我說瞭瞎話,又怕別的拘押者知道瞭我的秘密。再藏吧,實在沒處藏瞭。連肥皂裡都已經塞滿瞭。最後我決定,把它扔掉。

有一天,蘇聯的翻譯和一個軍官走進瞭我們的房間,手裡舉著一個亮晃晃的東西向大傢問道:“這是誰的?誰放在院子裡的廢暖氣爐片裡的?”

大廳裡的人們都過去看,看出軍官手裡的東西是一些首飾。有人便說:“這上面還有北京的銀樓的印記呢,奇怪,這是誰擱的呢?”

我立刻認出來,這原是我叫侄子們扔掉的。這時他們都在另一個收容所裡,我也就不去認賬,連忙搖頭道:“奇怪,奇怪,這是誰擱的呢?”

不料那翻譯手裡還有一把舊木梳,他拿著它走到我跟前說:“在一塊還有這個東西。我記得,這木梳可是你的呢!”

我慌起來,連忙說:“不是不是!木梳也不是我的!”

弄得這兩個蘇聯人沒辦法,大概他們認為不便給我拆穿,怔瞭一陣兒,最後隻好走瞭。他們可能到現在還沒弄清,我這個人到底是什麼心理。其實我隻有一個心理:我怕這件事引起對我有什麼猜疑來,不如一推幹凈少麻煩。我推得竟這樣笨,不由得他們不發怔瞭。

我不但扔瞭一些首飾,還放在爐子裡燒瞭一批珍珠。在臨離開蘇聯之前,我叫我的傭人李燾把最後剩下的一些,扔到房頂上的煙囪裡。我有這種糟蹋偷盜祖國人民的珍寶的行為,怎麼談得上認罪呢?

我對日本鬼子是怨恨的。蘇聯在向我調查日寇在東北的罪行時,我以很大的積極性提供瞭材料。後來我被召到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也痛快淋漓地控訴瞭日本鬼子。但當我每次談起那段歷史,從來都不談到我自己的責任,而是把罪過全放在日本戰犯身上去,盡力使自己擺脫出來。我怕的就是自己受審判。

《我的前半生(末代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