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血淚控訴

我這段時期另一個苦惱,也是在認罪之後引起我思想最嚴重波動的(同犯們的批評以及生活和勞動上的無能也沒造成這樣大的波動),就是東北人民的血淚控訴。

一九五五年六月,檢察機關把根據偽滿檔案調查統計的材料拿來叫我閱看和簽字。最重要的有這些材料:

一九三四至一九四〇年七年間偽滿警察先後共逮捕東北和平居民二十六萬四千餘人。

偽滿監獄裡對反滿抗日愛國志士施以非人道的折磨,造成大批死亡,僅一九三六年監禁的一萬九千九百四十六人中,患病者達一萬九千九百四十二人,死亡達二千零五人。

偽滿洲國軍隊在各地討伐抗日軍(不算日本軍的討伐)幾個年份的射殺與俘虜數字的統計……

偽滿實行集傢並屯政策,使一九四三年熱河境內就有十八萬戶居民被強迫集中於三千個“集團部落”內。

據偽滿三十六個慘案中的統計,逮捕瞭居民五千零九十八人,判死刑的四百二十一人,無期徒刑的一百二十三人,刑訊致死的一百八十四人,虐待致死的二十九人。

……

這些龐大的數字都是用無數血淚凝成的。日本軍隊和憲兵、特務不經過“滿洲國”而直接的屠殺,還不在這個賬上。我從陸陸續續送來的控訴書中,看到瞭由我簽署的法令和由我的漢奸臣工們造成的地獄景象。這些經過查實的事實,使我無法相信,偽滿洲國皇帝還能在今天的社會上活下去。

巴彥縣振岡屯五十六歲的農民李殿貴,在“康德八年”(一九四一年)的春節裡,給抗聯軍隊送去瞭一鬥小米、二升黃豆、四十七根麻花、一百二十個雞蛋和兩包煙卷。過瞭兩年,被偽警察機關知道瞭,把他關押在偽警署裡,成天上“大掛”、吊打、過電,並且把打得血淋淋的死難者放在他身邊恐嚇他,叫他供出抗聯的線索,這個頑強不屈的農民沒有吐露出任何關於抗聯的口供,在監獄受盡折磨,一直堅持到光復得救。

薑樹發,是天增屯的秘密抗日救國會的副會長,給抗聯送過飯,帶過路,他被特務們抓去瞭,一連過瞭七堂,上“大掛”、打釘板、過電、灌涼水全經過瞭,沒有供出一點線索,特務拿他沒法,判瞭兩年徒刑。他被摧殘得全身是病,還要做苦工。在這個所謂的巴木東案裡共被抓去五百多人,判死刑的有六十多個。

已經殘廢瞭的肖振芳是××屯的農民,幫助他叔叔肖坤一同給抗聯送飯、帶路,做秘密的抗日工作。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的半夜裡,六個偽警察突然闖進他的傢,尋找他叔叔肖坤。查來查去沒查到,就把他綁送到警察署,追問肖坤的下落。他說“我不知道”,警察們就一頓毒打。把他打死過去,然後澆涼水,醒過來又打,這樣死而復活,活瞭又打死,折騰到第四次,涼水也澆不活瞭,就用“衛生車”拉到爛屍崗子,扔在那裡。這個頑強的人在爛屍崗又活瞭過來,被一個拉衛生車的工人救去瞭,已經是全身沒一塊好肉……他寫這份檢舉書的時候,還在吐血。他的叔父肖坤到後來也被抓瞭去,被弄死在哈爾濱的監獄中。那個監獄,我想就是我住過的鐵籠子。

人和鄉一個烈士的傢屬閻淑琴控訴說:

我丈夫叫侯玉國。康德九年(一九四二年)七月初,紅軍到瞭我傢,在我傢做瞭飯也沒吃,背著走的,當時炒的辣椒,做的小米飯,我丈夫給拉道,引著於天放司令向徐傢溝去瞭……康德十年四月二十那天晚上,天一黑,來瞭兩個警察,將我丈夫綁上,把眼蒙上就往王道溝子去瞭,也不知送哪個監獄,過瞭一個多月才知道押在哈爾濱,受的刑我不知道,最後是用繩子勒死的,我去收屍,看見他的舌頭耷拉到嘴外邊……

一九四三年,金山屯的李英華還不過是個孩子,他曾給過路的抗聯軍隊送過雞蛋,被特務告發,提到警察署裡。特務們先給他點煙,倒茶,請他吃餃子,說:“你是個孩子,不懂事,說瞭就放你。”李英華吸瞭煙,喝瞭茶,也吃瞭餃子,然後說:“我是莊稼人,真啥也不知道!”特務們便把他頭朝下掛起來打,又過電,又火燒,又脫光瞭身子撞釘板,可是從這個孩子身上什麼也沒得到,最後判瞭二十年徒刑。

肇源縣八傢子六十一歲的黃永洪,是給抗聯做通訊聯絡工作的,一九四一年被偽警察特務提去,刑訊三次未供出,連牙齒都被打落瞭。他在監獄裡經歷瞭一次大屠殺。他控訴說:

這年陰歷二月二十六,偽警察提出我們被押的三十多人,讓拿著洋鎬到肇源西門外挖坑,天黑又回到監獄,二十七日又提出我和王亞民、高壽三、劉成發四個人,另一批又提二十人,到瞭西門外,把那二十人槍斃瞭,又提來二十二個人,又把他們槍斃瞭……槍斃以後,警察在他們身上倒汽油,點著瞭燒,在燒的時候,有一個人未死,被火一燒,就出來逃跑,又被警察用槍打死瞭……燒完之後,叫我們四個人將他們四十二人用土都埋瞭。現在肇源西門外還有那個大坑,我還能找到那個地方……

肇源縣城二街的農民劉有三控訴說,他的父親劉金山因為給打進肇源的抗聯軍隊帶過路和做過飯,就是被偽警察槍殺後埋在這個大坑裡的。

鶴崗市翻身街的一個農民偽滿時在鶴崗“新開基滿洲土木”做工,一九四四年被以反滿抗日名義抓到偽警察署,一起的有十七個人,被毒打之後,送到鶴崗矯正輔導院,強迫到東山煤礦挖煤,每天十二小時,每頓飯隻有一個小高粱飯團,沒衣服穿,沒被子蓋,經常受毒打。他說:

有一次,我母親聽說我在輔導院押著,就到我做活的地方隔著刺網看我。被輔導警看見,當時把我母親揪著頭發,腳踢拳打瞭一頓。打得我母親躺在地下爬不起來。後來又用洋鎬打我,打得我渾身是傷,昏迷不醒,七天人事不知。又有一次我們因為吃飯不給菜,同押的宋開通拿我的錢向過路人買些蔥,被輔導科的漢奸王科長看見,把我和宋開通叫去,在我身上搜出五元錢,他們就先打我,把嘴和鼻子打得都流出血。他們又把我裝在麻袋裡,我不蹲下他們就敲我腦袋,裝在麻袋裡舉起來摔,摔瞭三下我就昏過去瞭……每天都死人,每隔三四天就抬出七八個死人,我一同被抓的十七個人就死瞭九個。我得瞭肺病,到現在不能做活。那時,我母親也得瞭瘋魔,我三個弟弟那時最大的十一歲,他們每天討飯過活,幸虧第二年祖國就光復瞭……

當時在鶴崗矯正輔導院用度科當用度員的尹影,在檢舉書上寫道:

偽滿鶴崗矯正輔導院從一九四四年成立至一九四五年八月九號……從成立至光復,囚禁人數達一千一百九十人,被囚禁之人員大部是由佳木斯牡丹江富錦縣等地區監獄押送來的。因我是富錦縣人,其中有一人陳永福我認識。他們都是工人、農人和商人。他是在娛樂場所和街上行走,而無故被警察逮捕,每天做勞工十二小時,每人每天規定給六兩粗糧,更生佈衣,吃不飽穿不暖,做工時間又長,坑內通風不良,室內空氣非常惡劣……有瞭病不能幹活之後不但不給營養的東西吃,反而將糧食減到四兩至三兩半,有的人怕減糧就帶病上班挖煤。就這樣造成大批死亡。在病室裡有的死瞭很長時間才被發現,死後當時並不給抬走,經一二日才抬出去放在停屍場中,用小木牌寫上號碼拴在手腕上,按“井”字樣堆成垛。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號,我親眼看見使用黃毯子卷屍體三十四具,叫患病的人兩人抬一個,送到鶴崗東山“萬人坑”埋掉,將毯子拿回,再發給別人使用……為防止“浮浪者”(被押人)的逃跑,施行恐怖鎮壓手段,經常由監房提出被押人扒去衣服吊起毒打,打得人渾身發紫,還強迫勞動。我現在還記得有一次富錦縣監獄押送來的所謂浮浪者劉永才,被打在小腹上,提回監房即死……另外,在一九四五年六月末,將十八歲以下的少年提出二十一名送交撫順少年矯正輔導院,又在八月提出十六個少年送交哈爾濱少年矯正輔導院……

關於偽滿抓勞工的控訴,許多控訴者是死難者的傢屬。沈陽南市區八緯路十九號當雜貨店經理的陳鶴亭控訴說:

我嶽父趙文魁在一九四三年由原籍……遷往沈陽市沈陽區沙土坑居住,和我同在鴻升鐵工廠後院制皮革為生,他在一九四四年三月被偽奉天市公署強征去當勞工。在他被征去以後來信說,他是在興安嶺王義溝修築高射炮陣地,那裡有三千來個勞工,吃的不如牛馬。以後他又來信說,他因勞累成病想回傢休養未被準許,並說有的病人已上火車還被日寇推瞭下來。以後不久我嶽父便死瞭。同年八月末,偽奉天市公署勞工科通知我去領骨灰,我去偽奉天市公署路本廟裡領取骨灰時,看到那裡有三百來個骨灰匣……

被抓去的九死一生,留下的命運也一樣,吉林蛟河縣靠山屯農民王盛才控訴說:

我哥哥王盛有在偽滿康德十年舊歷一月間,被拉法村公所抓去到東安省當勞工。在那裡吃橡子面,還不讓吃飽,夜晚睡在潮地上,還挨打受罵,共去瞭七個月,折磨成病,回來後九個月死去。嫂子改嫁,我父親終日憂愁,不久死去瞭。我全傢四口,隻剩下我一個人,使我傢破人亡。

蛟河縣舊站屯的段考生是一個幸免者,他被抓去裝在火車裡運走途中,乘押車警熟睡,脫掉棉衣從車頂小窗裡鉆出逃掉。可是回到村裡,被村公所以不服勞役罪名把他全傢八口趕到叫“幹飯盆”的一個無人煙的荒野地方。他說:

到那以後,沒房子住,用樹皮樹梢搭瞭茅房住,頭一年由附近的滿鐵煤礦貸瞭租谷米(秋後歸還)度日。我們全傢都開墾荒地,但開下的荒地又打不下多少糧食,秋後除還貸糧外,再剩下沒有多少瞭。因此,隻得吃野菜,天天挨餓,冬天受凍,夏天雨淋,就這樣連餓帶凍又不服水土,因此於一九四四年的陰歷九月至十二月的四個月間,我傢八口人中就死瞭四口,死瞭我父親、三弟、二弟媳和我妻子……

在“抓國兵”的災難裡,遼陽縣張嶺鎮的工人王慶有一段控訴:

我在一九四三年四月一日被征入沈陽偽陸軍自動車學校教導團第二連當兵。自入伍後,每天早晨四點鐘就得起床,用涼水擦身,吃飯時隻給一碗。在教練中全得說日本話,不說就打,還用“柔道”打我們……我被打後嘴巴腫得像吹喇叭似的。就是大小便也得用日本話報告,稍一說不好就要挨打,每天還得背誦“詔書”和軍人“誓文”,也得用日本話背,不會說就被按倒用木棒子毒打。傢裡面來人會見也不讓見,有的青年實在忍受不瞭就自殺瞭,死得非常慘,是用刺刀刺進心口窩死的……

“勤勞奉仕隊”也同樣充滿瞭血腥和仇恨。蛟河縣拉法屯當職員的陳承財有一段觸目驚心的控訴,他寫道:

偽滿康德十年的舊歷五月一日,偽蛟河縣公署把我和我鄉國兵檢查不合格的其他青年共一百九十八名編成勤勞奉仕隊,集中在縣城。第三日由日本兵押著,把我們拉到東安省勃河縣小王站屯等地。由縣裡走時都痛哭流涕。沿路受到嚴密監視,好像我們都是犯瞭滔天罪行的犯人似的……去後也讓我們在野地裡挖瞭一米寬四十米長的溝渠,一棟挨一棟地搭起草席棚子,裡邊鋪些野草,非常潮濕,讓我們住在這裡。吃的簡直不能說瞭,每天就橡子面飯團,也不給吃飽,餓得幾乎要死。在吃飯前還得排成隊,雙手舉飯“默禱”三分鐘後才能吃,晚上睡覺前同樣默禱三分鐘。每天重勞動超過十二小時,不管天氣炎熱與寒冷,叫我們全脫光衣服進行勞動。冬天把我們凍得起疙瘩,夏天曬成膿皰直流水。就在這樣勞累苦難的環境下為偽滿洲國修所謂“國境道”,我們都生瞭病。我鄉富太河屯劉繼生傢一傢隻父子二人,劉繼生就……於同年七月十七日死在工地上瞭,父親在傢得悉其子死後,也上吊自殺瞭,這就把一傢絕門瞭。當然,挨打是經常的事瞭,我們實在忍受不瞭,但都不敢逃跑,在同年五月四日本縣“奉仕”青年中逃跑瞭五名,不幸被鬼子抓回一名,當場把抓回的青年用繩子拴在馬脖子上,人騎著馬在地裡拖,一直把這個人的肚子磨破,肚腸子流出……

此外,還有農民們在集傢並屯政策、殖民開拓政策、糧谷的各種“出荷”政策中,工人們在非人的奴隸勞動中,東北人民在鴉片、捐稅等等一切經我輕輕畫上一個“可”字的政策法令之下發生的種種悲劇。罪惡統計表上,每個數目所包含的血淋淋的內容,在我腦中造成一片地獄的景象。我從每份控訴書裡都仿佛看到,那些死難者的後代和親友們的憤怒而仇恨的眼睛。我仿佛看見所有的東北人民都用手指著我怒吼著:“不能饒恕溥儀!要為我們的親人復仇!”

……

在我的前半生中,在我還不明白什麼叫做歷史、什麼叫做命運的時候,我曾自認為面臨過三次絕境,三次都像奇跡似的絕路逢生。第一次絕境是偽滿的崩潰,自以為準死無疑,未料到被蘇聯紅軍給救瞭出來。第二次是那次在檢舉認罪中最後“防線”崩潰時,又認為前途絕望,未料到又從直率的元帥的那裡,看到瞭生機。第三次,是認罪以後這一年,我從學習、勞動和同犯的批評揭露中,本來已經越來越感到氣餒,越來越感到受寬大的希望渺茫,我現在又看到瞭這樣的血淚控訴,我覺得自己是又處在絕境之中瞭。但是,我又遇到瞭奇跡。這次意外,更超過瞭以往任何一次。因為給瞭我生機的不是別人,正是有著血海深仇的人民。

事情發生在一九五六年的春天……

《我的前半生(末代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