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德·塞裡賽進行的初步調查使他相信,並沒有真正的“附魔”之事,修女們不過是得瞭點病,經過一些添油加醋的描述,事件被擴大化瞭;而在米尼翁教士方面,則摻雜瞭個人極大的仇恨;其他卷入其中的神職人員,其迷信、狂熱以及職業性的自私自利也把事件弄得更加復雜。很明顯,隻有停止驅魔儀式,這場瘋狂才能得到治療。但是,當他試圖終止那些逐步迫使修女們神魂顛倒的教唆時,米尼翁和巴雷卻得意地交出主教的一份書面命令,要求他們繼續為烏爾蘇拉修會進行驅魔儀式,並等待下一步指令。德·塞裡賽不願冒身陷醜聞的風險,隻得同意繼續進行驅魔儀式,但他堅持要求整個儀式他都要在場。根據記載,在一次儀式中,煙囪中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壁爐裡則突然冒出一隻貓。貓被追逐,被逮住,被撒瞭聖水,被劃瞭十字,驅魔人以拉丁文對它發出咒語,然後才允許它溜走。此後,又發現這魔鬼的喬裝其實是修女們的寵物貓,名叫湯姆,它在外面風流夠瞭之後,剛好尋瞭一條捷徑回傢。得知真相後,眾人哄然大笑。這像是拉伯雷(1)才能想出的場景呢。

第二天,米尼翁和巴雷竟厚顏無恥地當著德·塞裡賽的面關上瞭修道院的大門,於是,德·塞裡賽與他的地方行政官員們隻得等在大門外,那時正是秋寒天氣。而在門內,兩名教士違背瞭德·塞裡賽的命令,在沒有官方證人的情況下,對可憐的修女們進行驅魔儀式。回到傢之後,義憤填膺的行政長官向驅魔人發去公函,他宣佈,他們的行為不過是在導致人們“強烈地懷疑他們在欺騙和教唆”。而且,“既然修會的負責人已然公開指責並誹謗瞭格蘭第,宣稱他與魔鬼簽下契約,那麼現在所有事情都無需鬼鬼祟祟地進行瞭;相反,一切都要當著法官的面,在我們眼皮底下舉行”。

公函中的堅定態度,使這些驅魔人甚為焦慮,他們隻得道歉,並報告說,修女們已然平靜下來,此後暫時無需進行下一步的驅魔儀式。

與此同時,格蘭第騎馬前往普瓦捷向主教上訴。可是,當他叫門時,德·拉羅什波紮伊閣下卻不巧身體不適,隻派其隨行教士傳話,大意是:“格蘭第先生可向皇傢法官提出控告,而他本人作為主教,如獲悉格蘭第在此事件中得到公正對待,將不勝欣喜之至。”

教區長隻得返回盧丹,他立刻向“巴日”提出一項禁令,要求禁止米尼翁及其共犯的行為。德·塞裡賽立刻發出一份禁令,禁止任何人——不管他是何等級或出身如何——再行傷害、誹謗聖皮埃爾教區的本堂神父。同時,他明確要求米尼翁不得再行任何驅魔之事。但教士卻回嘴說,他隻向他的神職上級負責,而且在涉及到魔鬼的事務上(因這些事務完全是屬靈的),他不能承認“巴日”的世俗權威。

在此爭論的間隙,巴雷返回瞭他在吉洛恩的教區。於是,公開的驅魔儀式暫時終止。但是,每一天米尼翁教士都花費冗長的時間與他的懺悔者們在一起,向她們朗讀米夏埃利斯神父(2)的暢銷大作,即關於格弗裡迪事件的那份報告,並且向她們保證,格蘭第與他那位普羅旺斯的同工是同等水平的巫師,因此,她們確實被格蘭第蠱惑瞭。

到瞭此時,修女們的行為已經變得非常古怪,寄宿生的父母們大受驚嚇,很快就將學生們帶走,隻有零星幾名走讀生仍然鬥膽進入修會,而他們帶給市民們的消息也是極其令人不安的。

比如,在算術課上到一半的時候,“信聖約翰”的克萊爾修女突然難以抑制地大笑起來,好似有人一直在撓她的癢。而在餐廳,瑪莎修女則與“信耶穌”的路易絲修女廝打起來,她們那尖叫聲啊!還有那下流的罵人話!

到瞭十一月下旬,巴雷又被從吉洛恩叫瞭回來,在他的影響之下,每個修女的癥狀立刻加劇。修會現在成為瞭一座瘋人院。外科醫生曼諾利、藥劑師亞當感到萬分驚恐,於是不得不召集本城名醫會診。他們都來瞭,在檢查完修女之後,向“巴日”寫瞭一份書面報告,結論如下:“修女們顯然已失去自控力,但我們不認為這是魔鬼和精靈在搗鬼……她們自稱附魔,但在我們看來,這似乎是幻象而非真實。”

除瞭驅魔人和格蘭第的敵人,其他所有人都認為這份報告似乎是蓋棺論定瞭。格蘭第又一次向德·塞裡賽提出上訴,而德·塞裡賽又一次努力阻止驅魔儀式的進行。然而米尼翁、巴雷再一次拒絕瞭他,而德·塞裡賽則又一次因害怕陷入以實際行為抵抗神父的醜聞而退縮瞭,他改為寫信給主教,呼籲主教閣下終止盧丹之事,稱此事乃“過去多年來虛構出的最淒慘的惡行”。他繼續說,至於格蘭第,從不曾見過那些修女,也未曾對這些修女做過任何事,“如果魔鬼對他有求必應,那麼他本應利用魔鬼來報復落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與侮辱”。

德·拉羅什波紮伊閣下沒有回信。格蘭第上次違抗他的決定提起上訴,早已惹惱他,因此,舉凡一切可以傷害教區長的事情,在他而言都是完全正確、正派和公正的。

德·塞裡賽於是又寫瞭第二封信,這次是寫給當局的頭頭。這封信比寫給主教的信更其詳細,描繪瞭發生在盧丹的那種怪異的、可怕的鬧劇的種種細節。“米尼翁先生已經稱許巴雷先生為聖徒,這二人已等不瞭上級的裁決,便相互吹捧彼此為聖人瞭。”當魔鬼在語法的迷宮中誤入歧途時,巴雷便能予以糾正,並且他對那些表示懷疑的人發出挑戰,“要別人像他一樣,敢於將手指放在附魔者的口中”。一位名叫盧梭的方濟會修士接受瞭挑戰,不幸被附魔者一口咬緊,他不得不用另一隻手拉扯修女的鼻子,以使其松口。當時,他驚叫道:“見鬼!見鬼!”聲音比廚房裡頭的丫鬟見貓咪叼著什麼東西溜出時大叫“呸,貓,貓!”還要高。事後大傢提出一個問題來,何以魔鬼竟敢去咬一隻神聖的手指,這手指不是經過塗油之禮瞭嗎?討論的結果是,主教必定是過於吝惜聖油,因此為盧梭神父行塗油禮時,聖油未能流及他的手指。又有幾名初出茅廬的神父染指瞭驅魔儀式,其中一人是菲麗璞·特蘭坎的兄弟,可惜這位年輕人的拉丁文頻頻犯錯——如將hostis(異鄉人)的呼格誤讀為hoste,且誤稱da gloria Deo(偉大榮耀的上帝)(3)——以至於受過教育的觀眾對此忍俊不禁,特蘭坎也不得不知難而退。德·塞裡賽還補充說,“那位由特蘭坎負責驅魔的修女,甚至在抽搐最厲害的時候也絕不同意特蘭坎先生將其手指放入她的口中(因為他有點臟兮兮的),甚至堅持要另一個神父來代替他”。不管事情何等不順,特蘭坎“這位好神父,方濟會的衛士,見盧丹人心腸之硬,甚為詫異,見盧丹人不太情願信服驅魔術,更甚為驚奇。他向我們發誓說,在圖爾市(4)的時候,他能讓當地的居民輕易就接受此等神跡,好比吞下一塊黃油那麼簡單。他和其他一些人宣稱,凡不信驅魔術的人都是無神論者,註定要下地獄”。

但這封信也是石沉大海。於是,這可怕的鬧劇繼續得以上演,一日復一日,直至十二月中旬,德·蘇迪閣下在極其恰當的時機返回他的修道院——聖茹安德瑪恩。於是,格蘭第通過非官方的形式,德·塞裡賽通過官方的形式,都告知瞭大主教眼下發生的事情,並懇請其介入。

德·蘇迪閣下立刻派自己的私人醫生調查此事。眾所周知,這位醫生一向不容胡言亂語,而他的主人——大主教更是直言自己對此事表示懷疑。修女們為此大驚失色,在調查的全過程中,她們表現得就像一群溫順的小羊。醫生的結論是,根本就沒有附魔的跡象。大主教聽取這一匯報後,在1632年12月的最後幾天裡頒佈瞭法令。米尼翁被禁止再做任何驅魔儀式,而巴雷則必須在由大主教指定的兩名驅魔人的協同下,才可行驅魔之事,這兩位指定的驅魔人,一是來自普瓦捷的耶穌會修士,另一人則是來自圖爾市的奧拉托利會會士。除此之外,其他人不準再進行驅魔儀式。

然而,這一禁令似乎有些多餘瞭。因為在接下來的好幾個月中,根本就沒有什麼魔鬼好供人驅逐。由於不再受到教士們的教唆和刺激,修女們的狂怒消散瞭,變為一種陰鬱、宿醉的狀態,其內心交織著精神混亂、羞恥、懊悔和極大的罪孽感。假如大主教是對的呢?假如修會中從不曾真有過魔鬼呢?那麼她們所做、所言的種種怪異之事,豈非都要成為她們犯罪的證據?如果她們是附魔,則為無罪;如並未附魔,則到瞭最後審判日,對自己的瀆神、淫蕩、扯謊和仇恨,她們將無言以對。在她們腳下,地獄正在張開它可怖的大口。與此同時,使情況更糟糕的是,現在修會一貧如洗,所有人都轉而反對她們瞭。所有人,包括瞭學童的父母親、城中虔誠的女士們、成群的觀光客,甚至還有她們的親戚。是的,甚至包括她們自己的親戚,隻因她們現在不受附魔之苦瞭,而且如照大主教的判決,則她們或為騙子,或因強制節欲導致憂鬱才有這樣的受苦,那麼她們現在已成為傢庭的恥辱,傢庭不僅批評她們,更與她們斷絕關系,所以她們的零用錢也就中斷瞭。肉類與黃油從餐桌上消失;仆人們也從廚房溜之大吉。修女們被迫自做傢務,當傢務做完,她們不得不做些女紅以賺取生活費,乃至為貪婪的織佈商紡織羊毛,這些商人利用她們的急需和不幸,支付給她們的薪水甚至比那些血汗工人的普通工資還要低。她們饑腸轆轆,被繁重的苦工壓榨,為神鬼恐嚇,又被負罪感所纏繞。這一切,使這些可憐的婦人對自己附魔時的那段幸福時光無比懷念。冬去春來,春去夏至,夏天也是令人苦惱的季節。然而,到瞭1633年的秋天,希望復生。

當時,國王對盧丹市城堡主樓的去留問題有瞭新的主意。德·勞巴特蒙閣下再一次入住瞭“天鵝十字”酒店。梅曼·德·西利和其他紅衣主教的支持者們簡直欣喜若狂。德·阿曼涅克在城堡爭奪中已經失利,城堡在劫難逃。現在一切無礙,隻需解決那令人無法忍受的教區長瞭。在與國王特使的第一次會面中,梅曼提及瞭女修會附魔事件,勞巴特蒙聽得很仔細。在他的一生中,勞巴特蒙曾審判並燒死近百名女巫,在有關神鬼問題上,他大約可以合法地宣稱自己是專傢。

第二天,他拜訪瞭女修會,米尼翁教士和女院長證實瞭梅曼的說辭,紅衣主教的女親屬克萊爾·德·薩澤莉,以及勞巴特蒙本人的兩個小姨子——德·當皮埃爾傢的兩位少女也證實瞭梅曼的說法。所有修女們的身體被惡魔侵入,惡魔的產生是由於巫術,而那巫師便是於爾班·格蘭第。既然這真相原由魔鬼本尊當眾宣揚,那麼自然便是無可置疑的。然而,大主教閣下居然說修女們並沒有真正的附魔,這使她們在世人面前顏面盡失。這是何等可怕的不公正啊!於是,她們懇請勞巴特蒙閣下利用其影響力,在紅衣主教閣下和國王陛下面前為她們做些爭取。

勞巴特蒙是何等慈悲的人,不過當時他並沒有做任何承諾。其實他本人最喜歡的,無過於組織一場熱鬧的女巫審判大會,但是紅衣主教對這些事情又是什麼看法呢?這倒很難準確地講。有些時候,紅衣主教似乎確實把女巫之事看得非常嚴重;但是下一次當你與他談論起鬼神之事時,他又好像是蒙田或沙朗(5)的信徒,僅僅付之一笑。那些為他效勞過的人知道,一個偉大的人物必定要被當成一個神、一個熊孩子、一頭野獸的混合體來對待。神是要人去崇拜的,孩子是要人取悅和逗弄的,而野獸是要人撫慰的——當獸性煥發時則要懂得規避。如有朝臣說瞭令他不悅的話,便是惹惱瞭這個集超人的自負、非人的殘忍、嬰兒的荒謬於一體的癲狂者,這朝臣不過是自討苦吃。修女們或許會哭泣懇求,但是隻有搞清楚風從哪個方向吹來,否則他勞巴特蒙是無意提供任何幫助的。

幾天後,一位顯赫人物的來訪令盧丹城蓬蓽生輝,此人便是亨利·德·孔代。這位皇族親王是一個臭名昭著的雞奸者,他一面行著最卑鄙、貪心之事,一面卻蒙著典范、虔敬的名聲。在政治上,他本與紅衣主教作對,但現在既然黎塞留的地位看起來是牢不可破瞭,他又成瞭紅衣主教閣下諂媚者中最為諂媚的一人。聽說瞭盧丹附魔事件之後,親王立刻表達出親往一見的想法。米尼翁教士和修女們自然歡天喜地地表示感恩。於是,在勞巴特蒙和一群隨從的陪伴下,孔代親王興師動眾地到達修道院,受到瞭米尼翁的隆重迎接。他被擁進一個小禮拜堂,並在此舉行瞭一場盛大的彌撒。起初,修女們遵守著最完美的禮儀,但是一到聖餐儀式舉行,女院長、克萊爾修女、艾格麗斯修女便大肆抽搐起來,在地上打起瞭滾,咆哮著猥褻、瀆神的言語。修會其他修女也依葫蘆畫瓢地大鬧起來。於是,一兩個小時之內,這教堂看起來既像是一個熊把戲場,又像是一座妓院。

親王大受啟發,欣然宣佈,附魔一事確鑿無疑,並敦促勞巴特蒙立刻寫信給紅衣主教閣下,通報此事進展。對於當時的場景,也曾有人留下這樣的敘述:“但是,特使本人對這場怪異的景象,當時並未表露任何自己的想法。然而,一俟回到酒店,他卻對修女們淒慘的處境表達同情之意,這令他自己都被深深感動瞭。為瞭掩飾自己的真實感情,他邀請格蘭第的朋友們,還有格蘭第本人共進晚餐。”想來這場晚宴一定是一場快樂的聚會吧。

為瞭激勵過於謹慎的勞巴特蒙盡快采取行動,教區長的敵人們又給格蘭第增加瞭一項更嚴重的新指控。他們說格蘭第不僅僅是一名巫師,背叛瞭天主教的信仰,對上帝造反,蠱惑瞭一整個修道院的修女;而且,他還撰寫瞭一本小冊子,對紅衣主教進行瞭兇猛而淫穢的攻擊。此書出版於六年前,即1627年,書名為《盧丹補鞋匠的來信》。幾乎可以確定的是,格蘭第從沒有寫過這本小冊子。但是,既然他是那位“補鞋女士”(這是諷刺文章給凱瑟琳·哈蒙取的綽號)的老相好,既然雙方一直保持通信,既然他又曾非常有可能是她的情夫;那麼,猜測他可能寫瞭這本小冊子也就完全不是不講道理的瞭。

凱瑟琳·哈蒙是一個聰明、漂亮、年輕的無產者,1616年,瑪麗·德·梅第奇在盧丹短暫居留期間註意到這個小姑娘,遂將其收為侍女。很快,凱瑟琳被正式任命為皇傢鞋匠,私下裡她還是王後的閨蜜和傢務總管。在王後被流放於佈盧瓦時,格蘭第就認識瞭凱瑟琳(據說是非常親密的關系),當時她請假回傢在盧丹待瞭一段時間。後來,當她返回宮廷時,因她識文斷字,就與教區長通信,描繪宮廷裡發生的事情。這些信是如此有趣,以至於格蘭第常常高聲朗讀其中比較辛辣的段落給他的朋友們聽。

當時他的朋友中還包括公訴人特蘭坎先生,即那秀色可餐的菲麗璞的父親。現在,這同一位特蘭坎先生,已不再是格蘭第的朋友,相反成瞭格蘭第最難纏的對手,正是他指控凱瑟琳·哈蒙的通信人為《盧丹補鞋匠的來信》的作者。這下子,勞巴特蒙可不再隱藏他的態度瞭。紅衣主教對女巫和魔鬼到底有何想法或許不能明確,但是對那些批評他的政見、他的傢庭和他本人的事,紅衣主教會有什麼想法,勞巴特蒙絕對一清二楚。凡是與黎塞留政見不同者,下場就是自斷仕途,遭受經濟損失,以及被流放;辱罵黎塞留者,則要冒被綁上絞刑架的危險,甚至要被施以火刑或車裂(根據1626年的一條法令,對任何誹謗性的小冊子,其罪等於對君主大不敬)。僅僅因印刷瞭《盧丹補鞋匠的來信》,一個倒黴的商人便被遣送到船上做苦役去瞭;假如小冊子的作者被抓住,會有什麼樣的懲罰等待著他?這一次,勞巴特蒙詳細記錄下特蘭坎先生所說的一切,他自信,他的熱情將使他在紅衣主教閣下面前大為吃香。

與此同時,梅曼也沒有閑著。正如我們所見,格蘭第是僧侶和修道士們公開的敵人,而除瞭少數例外,盧丹市的僧侶和修道士們也是格蘭第公開的敵人。加爾默羅修會的人有充足的理由仇恨格蘭第,但他們卻找不到機會表達恨意。方濟會的修士們受格蘭第的折磨倒是不多,不過,他們卻擁有無比巨大的力量去傷害他,因為方濟會的修士們與約瑟夫神父(6)是同行,並與這位“灰衣主教”常有通信,而他又是紅衣主教的密友、主要的幕僚和左膀右臂。因此,梅曼便向灰衣的修士們(不是向穿白衣的修士(7))吐露瞭對格蘭第的新指控,他得到的答復完全如他心意。於是,方濟會的修士們立刻起草瞭一封寫給約瑟夫神父的信,此時勞巴特蒙正要返回巴黎,梅曼請求他將此信親手交給約瑟夫神父本人。勞巴特蒙接受瞭此使命,但於同一日,他卻又邀請瞭格蘭第和格蘭第的朋友們參加他的告別晚宴。在晚宴上,他敬酒,祝教區長身體健康,並向格蘭第保證二人的友誼地久天長,且承諾他將盡自己所能幫助格蘭第對付那群寡廉鮮恥的敵人的陰謀。啊呀,這是何等的善意,何等慷慨的提議,又表達得何等自然啊!

第二天,勞巴特蒙騎馬趕至吉洛恩市,當晚,他與最真誠、最狂熱地相信教區長罪孽的那位巴雷先生共度良宵,而巴雷先生接待皇傢特使也是竭盡敬意。在特使的要求下,巴雷轉交瞭驅魔儀式的所有記錄,並說明在驅魔過程中修女們是如何指控格蘭第蠱惑她們的。次日早餐後,勞巴特蒙興趣盎然地看著本地幾名附魔者的滑稽舉動,隨後與驅魔人告別,啟程前往巴黎。

一回到巴黎,他就拜訪瞭約瑟夫神父。幾天過後,他又與兩位當時的偉人(穿紅衣的那位和穿灰衣的那位)進行瞭一場決定性的商談。勞巴特蒙閱讀瞭巴雷先生的那些驅魔記錄,約瑟夫神父則朗讀瞭他的同行寫給他的信,信中指控教區長是那本小冊子《盧丹補鞋匠的來信》的作者。找這作者已經很久,不料得來全不費工夫,黎塞留認定事態很嚴重,值得在下一次國務會議上予以討論。

1633年11月30日,國王、紅衣主教、約瑟夫神父、國務大臣、財政大臣和勞巴特蒙會聚一處,國務會議如期舉行。盧丹市烏爾蘇拉修會修女們的附魔事件是會議議程中的第一項。雖然發言時間不長,但勞巴特蒙卻聳人聽聞地描述瞭他所見的一切,路易十三又是一個堅信魔鬼存在的人,他對魔鬼甚感恐懼,於是毫不猶豫地下令,務必要對盧丹市的附魔事件采取相應措施。於是在當時當地便起草瞭一份文件,由國王在文件上簽名,國務大臣會簽,用黃蜂蠟封住信封,並蓋上國璽。根據此文件,特派勞巴特蒙再次前往盧丹市調查附魔事件的真相,對指控格蘭第與魔鬼共謀一事予以取證,如果指控屬實,則需將那巫師付諸審判。

在十七世紀二三十年代,審判巫師的事情仍然常常發生;但是,這麼多年以來,在幾十名被指控與魔鬼交易的人中,隻有格蘭第受到瞭黎塞留強烈而持續的關註。1634年,方濟會的驅魔神父特朗基耶寫瞭一本論證魔鬼存在的小冊子為勞巴特蒙鼓吹:“此事的成就,首功應歸於卓絕不凡的紅衣主教閣下的熱情推動。”——“紅衣主教寫給德·勞巴特蒙閣下的信件足以證明”這一事實。至於特使本人,“如果不是首先完全匯報給國王陛下和紅衣主教大人,他是決不會擅自進行附魔事件的取證與處置的”。特朗基耶的證詞也得到瞭當時其他人的旁證,人們記錄說,黎塞留幾乎每天都要與他在盧丹市的代理人通信。

這麼一件明顯無關大局的瑣碎案件,何以得到紅衣主教如此特別的關註?如同紅衣主教閣下的同時代人一樣,我們也隻能滿足於猜想。幾乎可以確定,個人的報復欲望是一個重要動機。在1618年的時候,當黎塞留還僅僅是呂松市的主教和庫賽的修道院院長之時,格蘭第這個傲慢的傢夥就曾經冒犯過他。現在,他很有理由相信,正是這個格蘭第該為《盧丹補鞋匠的來信》這本小冊子中對他可怕的誹謗和侮辱負責。不錯,對格蘭第的指控在法院是不可能得到證實的,但是,隻需被懷疑犯下誹謗之罪,此人便活該被除掉。

這還不是全部,這個該死的教區長領俸的教區也是罪惡不斷,因為盧丹市仍然是新教徒的一個大本營。在1628年奪下拉羅歇爾之後,新教徒的叛亂方告結束,不過,因為過度謹慎,普瓦圖的胡格諾派在叛亂期間沒有任何作為,也就沒有受到公開、系統的迫害。雖然他們實在是令人無法容忍,但是南特敕令依舊有效,世人也隻有繼續容忍這些加爾文的門徒瞭。不過,現在假設一下,如果可以從修女們的口中證明,這些所謂“宗教改革”的紳士們其實私下與敵人結盟,而且這敵人比英國人還壞,竟是魔鬼本尊!這樣的話,紅衣主教就有充足的理由做他素來打算做的事瞭,即剝奪盧丹市所有的權利和特權,將此城徹底改為以他名字命名的新城——黎塞留市。這還不是全部,或許他還可以利用“魔鬼”的名頭做其他事情。因為如果人們相信,盧丹是地獄對人世發動持續入侵的一個橋頭堡,那麼,在法國復興宗教裁判所或許也就有希望瞭。這是何等絕妙的良機!實行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是紅衣主教為自己設定的使命,現在盧丹事件對促進這一目標將起到何等巨大的作用啊!

從資本主義帝國的那些魔鬼行為中,我們不難發現建立一個警察國傢並證明其存在合理性的最佳途徑,就是喋喋不休地向民眾宣傳有一個“第五縱隊”正在威脅這個國傢。黎塞留唯一的錯誤就在於,他過高估計瞭他的同胞們對鬼神存在的信念。事實上,他正身處三十年戰爭期間,那麼,他或許可以聲稱西班牙人、奧地利人正在法國搞“第五縱隊”。借用這一理由,遠比僅僅利用鬼怪(即使它們來自地獄)更加有效。

勞巴特蒙一點都不耽擱。12月6日,他就返回瞭盧丹市。在郊區一處房子裡,他秘密地請公證人特蘭坎和警察局長紀堯姆·奧賓會面。剛一見面,勞巴特蒙就向他們展示瞭他的委任令和皇傢命令,要求逮捕格蘭第。

奧賓一直欣賞教區長,於是當晚他給格蘭第送去密信,告訴他勞巴特蒙已經返回,並建議他不如溜之大吉。格蘭第對此表示瞭謝意,不過,他天真地以為自己清白無辜,無需有任何的擔憂。因此,他對朋友的建議置若罔聞。第二天早晨,格蘭第在去教堂的路上被捕瞭。梅曼、特蘭坎、米尼翁、摩尼奧,以及藥劑師亞當、外科醫生曼諾利,一大清早就跑來看熱鬧。而格蘭第則在嘲笑聲中被扭進馬車,押往瞭他的指定監獄。這座監獄位於昂熱市(8)的一座城堡內。

隨後對教區長的住所進行瞭搜查,格蘭第所有的書籍、紙張都被沒收。令人沮喪的是,在他的藏書室裡沒有發現一本有關巫術的書籍,不過倒是藏瞭一本《盧丹補鞋匠的來信》(這差不多是毀滅性的),還有一份論文的草稿,論述僧侶獨身問題,此論文原本是格蘭第寫給米萊·德·佈魯小姐(9)的,以解除她良心上所受的折磨。

勞巴特蒙真是欣喜若狂,有人聽到他說,隻要能搞到哪怕三行手稿,他就能找到一個理由將手稿的作者送上絞刑架。僅憑這份論文和反對紅衣主教的小冊子,他已經有最充分的理由不僅僅送格蘭第上絞刑架,而且還可以送他上拷問臺、車輪、火刑柱(10)。並且,這次搜查還收獲瞭其他寶貝,比如讓·德·阿曼涅克寫給教區長的所有信件。如果勞巴特蒙要給自己找點閑事做做,他大可利用這些信將那位皇傢寵臣送去流放,或者將其送上斷頭臺。此外還有波爾多大主教的赦免令,目前德·蘇迪閣下在海軍部幹得風生水起,不過隻要他犯瞭一點差錯,那麼他曾經赦免過一個臭名昭著的巫師的證據立馬就可以被拿出來說事。

當然,赦免令必定不能再落在格蘭第的手裡,因為倘若他交不出自己曾被大主教赦免的證據,那麼普瓦捷主教對他的禁令便依然有效。如果這禁令依然有效,那麼格蘭第就仍是那個在教堂裡與人做風流勾當的神父。如果格蘭第在教堂裡都敢幹這種事,那麼很明顯他就足以蠱惑十七名修女。

接下來的幾周裡,種種恨意披上合法的外衣,種種偽證得到教堂的神化,種種仇恨與嫉妒不僅不受限制地發泄而且還得到官方的鼓勵,凡此種種,皆衍化為瞭一場冗長的狂歡。普瓦捷主教發佈瞭一份告誡書譴責格蘭第,號召虔誠的教民起而檢舉,這一命令引起瞭強烈的反響。大量惡毒的流言蜚語被勞巴特蒙和他的辦事員轉錄下來。1630年的事件又開始炒冷飯,當時的所有證人原本已經承認做偽證,但現在又都發誓說他們當時放棄的謊言其實是福音一般的真理。所有的這些預審聽證,格蘭第本人都不在現場,也沒有法律顧問作為他的代表參與。

勞巴特蒙禁止辯方對此事件進行辯駁,當格蘭第的母親對此種不公正的,甚至是非法的調查手段表示抗議時,勞巴特蒙的回應不過是將她的請願書撕個粉碎。1634年1月,這位老婦人宣稱,她已經以自己兒子的名義向巴黎最高法院提起上訴。與此同時,勞巴特蒙正在昂熱市反復盤問格蘭第。他的努力並無成效。格蘭第已經知道母親上訴一事,並且相信自己的案子很快會交給另一個不會那麼明顯存有偏見的法官審理。因此,他拒絕回答特使的問題。歷經一個星期的恫嚇威脅與甜言蜜語交錯的審判,勞巴特蒙厭惡至極地放棄瞭盤問,匆忙趕回巴黎拜謁紅衣主教去瞭。因格蘭第母親的行動,笨重的法律機器雖緩慢卻也明顯開始咯吱咯吱地運轉起來,上訴是免不瞭瞭。無論是勞巴特蒙,還是他的主子,最不願意看到的就是上訴成功。

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最關心的就是合法性問題,而政府行政部門也始終堅守這一原則。假如最高法院獲準再審此案,那麼,勞巴特蒙作為律師的名聲將受到毀滅性打擊,而他的主子也不得不放棄此前的計劃——這計劃與紅衣主教本人有極大的關系,此中原因紅衣主教本人再清楚不過瞭。

三月,黎塞留將此案件再次提交國務議會。他向國王解釋說,魔鬼正在反擊,隻有采取最有力的行動,才能抑制並將其趕回去。一如往常,路易十三欣然接受瞭黎塞留的說法。國務大臣於是起草瞭必需的文件,在皇傢簽名與蓋章後文件生效,上面規定“無需關心眼下提交至最高法院的上訴,因國王陛下已經廢除這上訴,所以,勞巴特蒙閣下務必繼續采取行動,處理格蘭第事件。……為完成目標,國王重新任命特使的任職期限,盡可能長久,以防止最高法院或其他法官審理此案件。另外,國王禁止當事人向最高法院或其他法官控訴,違者罰五百裡弗”。

如此一來,紅衣主教的代理人便凌駕於法律之上,且被賦予瞭無限的權力。因此,他便在四月初返回瞭盧丹,立刻為他表演的這出陰森恐怖的喜劇佈置下一幕的舞臺。他發現,盧丹市沒有一處足夠堅固、足夠令人難受的牢獄可以關押一個巫師。於是,特使將屬於米尼翁教士的一所房子的閣樓挪為公用,為使這臨時的牢獄能抵禦魔鬼,勞巴特蒙把窗戶全部用磚頭砌上,大門則換瞭新鎖和一個沉重的門閂,而煙囪(這可是魔鬼的暗道)則以一塊結實的鐵箅子堵死。在武裝護持下,格蘭第被帶回盧丹,關在這個黑暗憋悶的牢房內。牢房裡沒有床,格蘭第隻好像動物那樣蜷縮在一捆稻草上。監獄長是某個叫邦當的人物(他曾在1630年做偽證陷害過格蘭第),以及他那潑婦一般的老婆。在整個漫長的審判過程中,二人始終對格蘭第極盡狠毒之能事。

在確保犯人被關好之後,勞巴特蒙現在將所有註意力都轉到本案主要的——其實是僅有的證人,即女院長讓娜和其他十六名附魔者身上。米尼翁教士和他的同工們不顧主教的命令,拼命工作,以期能將六個月來安靜的、有益人心的局面打破。進行過幾次公開的驅魔儀式後,修女們再一次像過去一樣瘋瘋癲癲起來。勞巴特蒙不讓她們多喘一口氣,日復一日,從早到晚,這些可憐的婦人被成批帶到城中不同的教堂裡表演她們的把戲。這些把戲每次都差不多。像現代的靈媒一樣(此輩仍然照搬一百多年前“狐貍姐妹”(11)的伎倆),這些老早的附魔者和驅魔人玩不出什麼新花樣。一次又一次,隻有人們早已熟知的抽搐、老一套的淫猥言語、常見的瀆神言語、自負的籲求,雖不停重復,卻從未能證實她們身上有超自然的力量。但這些表演仍然足夠巧妙、下流,吸引瞭大眾的註意。通過修女們的嘴巴,通過小冊子和大幅傳單,通過成百上千次的佈道,終於,有人附魔的新聞一時間也可以沸沸揚揚。在法蘭西的每一個省,甚至在國外,都有觀光者湧到盧丹觀看驅魔表演。上次在加爾默羅修會會士的神跡表演(真是一出《聖母院復蘇》的大戲)如日食般隱去之後,盧丹幾乎失去瞭所有的觀光生意;現在,多虧瞭魔鬼的復蘇,一切恢復原狀,而且客人比以前更多。小旅店、寄宿處真是人滿為患,而壟斷瞭世俗附魔者生意的加爾默羅修會(因為歇斯底裡癥已經傳佈至女修道院圍墻之外)也再一次興旺起來,其繁華程度絕不亞於當年朝聖者絡繹不絕前來拜謁的黃金時代。與此同時,烏爾蘇拉修會當然也就富得流油瞭。現在,不僅皇傢國庫會支付給他們一筆固定的津貼,而且那些以觀賞到特別表演為樂的高等觀光客的施贈也頗為慷慨大方。

在1634年的春夏,驅魔儀式的主要目的不是拯救修女,而是控訴格蘭第。其目的是通過撒但之口證實,教區長為巫師,並蠱惑瞭眾修女。但是如果按照定義來講,撒但是謊言之祖,它的證言不就毫無價值瞭嗎?對此質疑,勞巴特蒙、驅魔人以及普瓦捷主教的回答是,一旦被羅馬教會的神父適時控制,魔鬼將被迫吐露實情。換句話說,在驅魔人的慫恿下,一個歇斯底裡的修女發出的誓言則可被認定為事實上的天啟。對於檢察官來說,這一說法倒是實用,不過,它卻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很明顯這是異端邪說。

早在1610年,一群博學的神學傢就組成瞭一個委員會,曾討論能否接納魔鬼的證言,隨後發佈瞭如下的權威論斷:“凡此處簽名者,乃巴黎學院的眾博士,就提交給我們的諸問題,有一致意見如下,任何人絕不可承認魔鬼的控告,更加不可為瞭發現他人的過錯或判斷此人是否為巫師而使用驅魔儀式;我們亦一致同意如下意見,即當聖餐之時,行上述的驅魔儀式逼迫魔鬼發誓(這種儀式我們根本就不贊同),不管這誓言如何,任何人都不得相信其中哪怕一個詞,需知魔鬼永遠說謊,其乃謊言之祖。”此外,魔鬼是人類不共戴天的仇敵,因此它時時刻刻都願意承擔驅魔帶來的所有折磨,隻為給某個靈魂帶去傷害。

如果魔鬼的證詞得到承認,最正直的人將處於最可怕的危險之中,因為撒但最猛烈的仇恨正是為瞭對付這些人。我們必須要遵循基督的模范,在惡魔口吐真相稱呼基督為“神子”時,基督強迫它們安靜(12)。“當沒有其他的證據時,任何人都絕不可起訴那些被魔鬼指控的人。我們註意到,在法蘭西,這一原則受到瞭很好的遵守,所有的法官都不采納這樣的口供。”

在這份權威論斷發佈二十四年後,勞巴特蒙和他的同夥們因未發現其他證據,便用一種異端邪說(這異端邪說極其荒唐愚蠢、危險害人,卻得到紅衣主教代理人的熱切承認)替代瞭正統觀念中的人性和常識。伊斯梅爾·佈利奧,這位天文學傢兼神父,曾在格蘭第手下做過馬爾什省聖皮埃爾教區的神父。他指稱勞巴特蒙的新理念是“不敬的、錯誤的、該咒的、可惡的,這新理念將基督徒變成瞭偶像崇拜者,暗中破壞瞭基督教的根基,打開瞭誹謗之門,並使魔鬼有可能宰殺人類的犧牲者,卻不是以摩洛神的名義,而是以一條殘忍的、可憎的教理的名義”。這條殘忍的、可憎的教理肯定深得黎塞留認可。這是由勞巴特蒙本人以及紅衣主教的私人醫生、《盧丹附魔記》的作者皮耶·德·拉梅那爾蒂埃爾記錄下來的事實。

殘忍的證詞深得官方許可,有時甚至就是官方慫恿的結果,卻始終能被認真對待和傾聽。如此一來,這樣的證詞便源源不絕,勞巴特蒙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於是,他便甚為滿意地坐實瞭格蘭第的身份,格蘭第不僅僅是一個巫師,還是異端宗教中的一個大祭司。

證詞不斷,終於,一位世俗的附魔者在強制之下(通過一個被加爾默羅修會的驅魔人適時控制的魔鬼之口),承認瞭她曾向教區長行娼妓之事,同時教區長還表達過對她的欣賞,並主動帶她到“安息日”會場,在惡魔的宮廷裡,她做瞭一回公主。對此,格蘭第則堅稱,他此生從未見過這位姑娘。

正如當時大眾所認為的那樣,一些女巫有多個乳頭,這多出來的乳頭,據說是被魔鬼的手指觸摸後長出來的,是一個或數個沒有觸感的凸起物,針刺後無痛感且無血流出來。可惜格蘭第身上並沒有額外的乳頭,那麼他一定是在身體某個地方有無痛感的點,那就是惡魔所做的記號。這無痛感的點究竟在哪裡呢?早在4月26日,女院長就給出瞭答案。格蘭第身上一共有五處魔鬼的記號,一處在肩膀——就在罪犯們被烙印的部位,兩處在臀部非常靠近肛門的地方,兩個睪丸上還各有一處。(莫非這是修女們夢中所見?)為瞭求證,外科醫生曼諾利得到命令,要做一次小小的活體實驗。在兩名藥劑師和數名醫生的見證下,格蘭第被拔光頭發、剃光體毛、蒙住眼睛,曼諾利則用一根長而鋒利的針有條不紊地刺他的骨頭。

十年前,在特蘭坎的客廳裡,教區長曾取笑臀部的無知和華而不實,如今他的屁股反過來給瞭他猛烈的痛擊,疼痛是如此鉆心,即使窗戶被磚頭砌住,樓下大街上越聚越多的看熱鬧的人還是聽見瞭犯人的慘叫聲。根據後來格蘭第被宣告有罪的官方紀要,我們瞭解到,因為想要確定身體上如此微小的無痛感區域實在太難,女院長所言的五處記號中,真正被證實的隻有兩處。

但是對於勞巴特蒙來說,這兩處也足以達到他的目的瞭。此處要說明的是,曼諾利的手段著實簡便有效,實在令人佩服。經過二十次令人痛苦至極的鉆刺之後,曼諾利便將針頭反過來,用粗的那一頭戳教區長的皮肉。神奇的事情發生瞭,教區長竟然沒有感到疼痛。如此一來,魔鬼的記號就露出來瞭。如果得到允許再努力一段時間,毫無疑問曼諾利將發現魔鬼在犯人身上留下的所有記號。不幸的是,其中一名藥劑師(此人是來自圖爾市的一個生人,靠不住)不像勞巴特蒙找來監控整個實驗的其他鄉下郎中一樣彬彬有禮,發現曼諾利有作弊的行為後,他竟然起而抗議。抗議無效。他的少數派報告到最後不過是被人忽略不計瞭。與此同時,曼諾利和其他人的合作則極其愉快。勞巴特蒙於是可以宣佈,如今科學證實瞭地獄和魔鬼的存在。

當然,此事也並不需要“科學”來證明,因為根據如上事情做推測,地獄的存在必然屬實。當格蘭第面對那些指控者時,修女們就像一群希臘女祭司一樣沖向他,她們口中冒出來自所有惡魔的鬼哭狼嚎,一致聲稱,正是他蠱惑瞭她們,正是他在整整四個月裡,每晚都在修道院中徘徊,對她們施以催眠術,在她們耳邊吹噓淫猥下流的甜言蜜語。本諸良心,勞巴特蒙與其文書將所有的話語悉數記錄瞭下來。時間、簽名都很嚴謹,會簽之後一式兩份,存於檔案室。此案在事實上、神學上原本就是屬實的,現在法律也認可瞭它的真實性。

為瞭使教區長的罪孽更確鑿,驅魔人們又制造瞭許多“契約”,這些“契約”或神秘地現身於牢獄中,或(較為穩妥)是在驅魔儀式中由修女們在一陣發作後嘔吐出來——而且還未經消化呢。根據這些“契約”顯示,修女們一直在被教區長蠱惑。比如,看這份文紙,沾著三滴血,裹著八顆橘子核;還有那份“契約”,是五根稻草;還有那一份,是煤渣、蠕蟲、毛發、指甲屑裹成的一小包東西。這一次,又是讓娜·德·艾格麗斯走在瞭最前頭。6月17日,被利維坦(13)附身之後,讓娜嘔吐出一份“契約”,包括(根據魔鬼口述)一個小孩的一塊心臟——這小孩是1631年在奧爾良附近一次“安息日”女巫聚會上被殺而獻祭魔鬼的——聖餅燒成的灰,還有一些據稱是格蘭第的血液和精液。

不過在一些時候勞巴特蒙的新理念也造成瞭尷尬。例如某天早晨,一個魔鬼(在聖餐儀式上,且此魔鬼已被適時地控制)評價說,德·勞巴特蒙閣下被人戴瞭綠帽子。本諸良心,辦事員將這段話也記錄瞭下來,而勞巴特蒙當時並不在驅魔儀式現場,後來他看也不看就在這段記錄上簽下瞭自己的大名,並照例加上一段附言,大意是根據他本人最好的知識水準認定,在這份證詞中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當此事曝光後,人們發出拉伯雷式的哄笑聲。當然,這事隻是令他煩惱,卻並未產生嚴重後果。檔案總是人來處理的,也就總是可以被銷毀;愚蠢的辦事員會被打發走,無禮的魔鬼則被叫過來慘遭痛斥,甚至還被打瞭一個耳光。畢竟,勞巴特蒙的新理念帶來的裨益遠勝過偶爾的閃失嘛。

勞巴特蒙很快就發現,新理念的好處之一在於如今有可能用一種全新的、超自然的方式(通過在聖餐儀式上被適時控制住的魔鬼之口)拍紅衣主教的馬屁瞭。1634年5月20日,在驅魔儀式進行之時,勞巴特蒙本人親筆記錄如下:

問題:“魔鬼,你對法蘭西的保護者、偉大的紅衣主教有何評價?”

魔鬼以上帝的名義發誓,回答說:“他是鐵鞭,痛打我所有的好友。”

問題:“你所謂的好友都是哪些人?”

回答:“異教徒。”

問題:“紅衣主教大人還有其他英雄事跡嗎?”

回答:“他致力於救濟人民、為政府謀福——他的能力是上帝所賜,他渴望維護基督教世界的和平,他誠心誠意熱愛著國王。”

這頌詞真是漂亮,而且它還直接來自地獄,所以可以被認定為簡樸的真理。修女們確實在歇斯底裡中走得很遠,但即便走得再遠,她們也不會忘記面包上的黃油是誰給的。

正如裡格博士所言,在附魔的過程中上帝、基督、聖母馬利亞不停地被褻瀆,但是路易十三,尤其是紅衣主教閣下,卻從未受到言語攻擊。修女們很明白,對天國她們可以盡情發泄而不受懲罰;但是倘若敢對紅衣主教不敬……那就看看現在格蘭第先生的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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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拉伯雷(François Rabelais,約1495年—1553年)文藝復興時期法國人文主義作傢之一,著有《巨人傳》

(2) 塞巴斯蒂安·米夏埃利斯(Sébastien Michaelis),法國一位異端審判官,生卒年不詳,主要活動於十六世紀末至十七世紀初,他有許多鬼神學的著作,對魔鬼進行細分;在獵巫運動中,他也有臭名昭著的演出。

(3) 呼格為名詞的格表示法,用在對人(動物、物件等)的稱呼,有時也作為名詞的限定詞使用。此處的錯誤在於:hostis的呼格仍為hostis,而上帝的呼格形式為Deus,並非Deo。

(4) 圖爾,法國中部城市。

(5) 皮埃爾·沙朗(Pierre Charron,1541年—1603年),法國天主教神學傢和哲學傢,他是蒙田的學生。

(6) 弗朗索瓦·勒克萊爾·都特朗佈萊(François Leclerc du Tremblay,1577年—1638年),通常稱為約瑟夫神父,此人是法國一個方濟會的修士,是紅衣主教黎塞留的知己和代理人,他是最早的“灰衣主教”,對當時的法國政治有重要的影響力。之所以稱灰衣主教,是因為方濟會修士一貫穿灰色衣服。

(7) 灰衣的修士們指方濟會修士。在天主教各派中,穿白衣的教派包括西多會、加爾默羅會、加爾都西會等,另外,教宗也穿白衣。

(8) 昂熱,法國西北部城市。

(9) 米萊是瑪德琳的昵稱。

(10) 此處的拷問臺,是中世紀一種刑具,把人放在臺子上,然後拉長其身體,直至死亡;車輪指的是用車子四面拉扯,使人體分裂,類似中國的五馬分屍。

(11) “狐貍姐妹”,指的是19世紀來自紐約的福克斯(英文Fox,也有狐貍之意)三姐妹,她們自稱有通靈術,到處宣揚,作為靈媒,她們一度取得極大的成功。

(12) 見《聖經·路加福音》第四章:“又有鬼從好些人身上出來,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基督。”

(13) 利維坦為《聖經·舊約》中記載的一種怪獸,和合本譯為鱷魚。

《盧丹的惡魔》